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厦门信达: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众汇鑫(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参与发起设立众汇鑫(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8-04-0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众汇鑫(厦门)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及参与发起设立众汇鑫(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厦门信达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
的规定,对厦门信达参与发起设立众汇鑫(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众汇鑫(厦
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
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1、共同出资设立众汇鑫(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将与国贸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地产”)、厦门国贸控股建
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开发”)、厦门国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贸金控”)、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资管”)、建信金圆(厦
门)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金圆”)签订《众汇鑫(厦门)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书》(暂定名),共同出资发起设立众汇鑫(厦门)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有权机关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众汇鑫投资”)。
众汇鑫投资拟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6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8%。

    2、共同出资设立众汇鑫(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将与信达国际(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际”)、众
汇鑫投资、国贸地产、国贸开发、国贸金控、厦门资管签订《众汇鑫(厦门)投



                                     1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众汇鑫(厦门)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有权机关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众汇鑫基金”)。

    众汇鑫基金总规模为 50,000 万元(具体规模以实际到位资金为准),其中,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认缴出资 6,800 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13.60%;
国贸金控作为有限合伙人(LP)认缴出资 11,700 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23.40%;
其他有限合伙人(LP)国贸地产、国贸开发、厦门资管各自认缴出资 10,000 万
元,分别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20.00%;众汇鑫投资、信达国际作为普通合伙人(GP)
各自认缴出资 1,000 万元和 500 万元,分别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2.00%和 1.00%。

    (二)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国贸地产的母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国
贸开发的母公司厦门国贸中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中顺”)、国贸金控
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众汇鑫(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方情况

    1、国贸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4988381G

    注册资本:10 亿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06 月 03 日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 617 号宝拓大厦 21 层 A

    法定代表人:陈金铭



                                    2
    公司类型:法人商事主体[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1、房地产开发与经营;2、建筑市场生产服务;3、建筑材料、
金属材料批发。

    历史沿革及业务发展情况:国贸地产成立于 1997 年 6 月 3 日,经营业务是
以重点城市为主的高品质住宅开发,业务覆盖区域为厦门及福建省其它地区、上
海、合肥、南昌等地。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184.94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2.74 亿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 29,49 亿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2 亿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
额 235.15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5.93 亿元;2017 年 1-9 月,营业收入
27.59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8 亿元。

    股权结构:厦门国贸占 97.5%股权,厦门启润实业有限公司占 2.5%。

    关联关系:公司与国贸地产母公司厦门国贸的控股股东均为国贸控股,国贸
地产为公司关联方。

    2、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91257573A

    注册资本:5 亿元

    成立日期:2006 年 08 月 14 日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 392 号国泰大厦 5 层 G 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明成

    公司类型:法人商事主体[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1、房地产开发与经营;2、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
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3、
房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4、批发零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纺织品、服




                                     3
装和鞋帽、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
品)、汽车(不含乘用车)、工程与建筑机械及零配件、机电产品。

    历史沿革及业务发展情况:国贸开发成立于 2006 年 8 月 14 日,主要从事房
地产开发、经营、政府工程代建等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22.51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75 亿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 0.98 亿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19 亿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20.79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15 亿元;2017 年 1-9 月,营业收入 2.49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49 亿元。

    股权结构:国贸中顺占 75%股权,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占 25%
股权。

    关联关系:国贸开发的母公司国贸中顺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国贸控股,国
贸开发为公司关联方。

    3、厦门国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530315922X5

    注册资本:16.5 亿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04 月 02 日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东路 18 号
2 层 A01 单元之一零三

    法定代表人:郭聪明

    公司类型:法人商事主体[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及
金融知识流程外包;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除外);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信用服务(不含需经许可
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4
       历史沿革及业务发展情况:国贸金控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 日,是一家产业
金融控股公司,旗下设有小额贷款公司、供应链服务、保理及融资租赁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20.67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2.00 亿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 5.01 亿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0 亿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
额 37.09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9.10 亿元;2017 年 1-9 月,营业收入
4.42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83 亿元。

       股权结构:国贸控股持有国贸金控 100%股权。

       关联关系:国贸金控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国贸控股,公司董事郭聪明先生、
陈舸先生为国贸金控董事,公司董事吴晓强先生、监事傅本生先生为国贸金控监
事,国贸金控为公司关联方。

       4、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59K21F

       注册资本:16 亿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28 日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海沧新大街 27 号 473 室

    法定代表人:洪文瑾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金融资产管理(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的批量收购、处置业务);
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从事企业购并、投资、资产管理、产权转让的中介服务。

       股权结构: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占 62.5%股权,国贸金控占 37.5%股
权。




                                       5
    关联关系:厦门资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没有在厦门资管任职的情况,厦门资管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5、建信金圆(厦门)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878657588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24 日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南二路 45
号 4 楼 05 单元之七

    法定代表人:龚智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杭州汉石投资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占 40%股权,信达国际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占 35%股权,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占 25%股权。

    关联关系:建信金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没有在建信金圆及其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况,建信金圆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
益安排。

    (二)众汇鑫(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参与方情况

    1、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除公司外,众汇鑫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包括国贸地产、国贸开发、国贸金控、
厦门资管,各有限合伙人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众汇鑫(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方情况”。

    2、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1)信达国际(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852817597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09 日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 1318 号 2208 室

    法定代表人:周璐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广告除外),商务信
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主要投资领域:在境内开展资产管理等金融服务平台,主要针对境内外高净
值客户及企业客户的投资需求设计个性化基金产品。

    备案登记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

    股权结构: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信达国际 100%股权。

    关联关系:信达国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没有在信达国际及其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况,信达国际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
益安排。

    (2)众汇鑫(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拟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拟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咨询(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除外);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除外)。

    因该公司尚处筹备阶段,上述登记事项以有权机关最终审核通过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众汇鑫投资尚未成立,故未有相关财务数据。


                                    7
    备案登记情况:尚未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

    拟定股权结构:

          投资方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贸金控                          400.00                40.00%
              厦门资管                          200.00                20.00%
              建信金圆                          132.00                13.20%
              国贸地产                          100.00                10.00%
              国贸开发                          100.00                10.00%
              厦门信达                           68.00                6.80%
                合计                          1,000.00            100.00%

    关联关系:众汇鑫投资为公司参股公司,其控股股东国贸金控为公司关联方,
众汇鑫投资亦为公司关联方。众汇鑫投资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
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四、众汇鑫基金的相关情况

    (一)众汇鑫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众汇鑫(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工商核
准登记名称为准)

    基金规模:50,000 万元(具体规模以实际到位资金为准)

    企业类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拟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
规定除外)(以有权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众汇鑫基金尚未正式设立,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

    2、合伙人及拟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普通合伙人              信达国际                500.00               1.00%
 普通合伙人            众汇鑫投资               1,000.00              2.00%



                                      8
 有限合伙人          国贸金控              11,700.00              23.40%
 有限合伙人          国贸地产              10,00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国贸开发              10,00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厦门资管              10,00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厦门信达               6,800.00              13.60%
              合计                         50,000.00             100.00%

    3、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各合伙人以自有货币资金方式认缴出资。

    4、众汇鑫基金的出资进度:认缴制,将据基金运营及项目进展安排,由管
理人通知,在 1 年内进行出资实缴。

    (二)管理模式

    1、普通合伙人:信达国际(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众汇鑫(厦门)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2、管理模式及投资决策机制

    管理模式:合伙人大会作为众汇鑫基金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合伙人各自委
派代表组成,负责批准各项制度文件及决定合伙人的加入、退伙、解散等事项。
厦门信达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投资决策机制: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众汇鑫基金的投资决策机构,负责所有
投资项目决策及资金调动等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共由 3 名委员组成,由两
个普通合伙人各委派 1 人,并由各合伙人共同聘请 1 名外部专家,投资决策需经
2/3 以上委员同意通过。

    3、会计核算:普通合伙人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为基金
制定会计制度和程序。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保留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
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依据。

    4、管理费用:普通合伙人收取的基金管理费等合伙费用为众汇鑫基金规模
的 1%/年。

    (三)投资模式




                                    9
    主要投资领域:投资银行不良资产、旧改项目、长租公寓项目及其他债权项
目。

       (四)退出方式

       基金期满清算,份额分配,实现退出;满 2 年设定一次开放期,在开放期满
并完成收益分配,且已投项目到期退出后,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有限合伙
人可以申请退出。

       (五)关联关系

       除前述披露的众汇鑫基金认购方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参与众汇鑫基金份额认购,
也未在众汇鑫基金中任职。

       信达国际、众汇鑫投资及众汇鑫基金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有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众汇鑫基金在收购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资产之后,各基金合伙人在
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均依据市场价格定价,各出资人根据出资额享有相应比例的股
东权益。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价格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众汇鑫投资公司拟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方及拟出资比例

            投资方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贸金控                          400.00                  40.00%
             厦门资管                          200.00                  20.00%
             建信金圆                          132.00                  13.20%
             国贸地产                          100.00                  10.00%
             国贸开发                          100.00                  10.00%
             厦门信达                           68.00                  6.80%
               合计                           1,000.00             100.00%


                                      10
    (二)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投资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

    (三)出资期限:根据众汇鑫基金份额缴款进度进行实缴出资。

    (四)生效条件: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七、众汇鑫基金拟签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人及拟出资比例:

 合伙人类型          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普通合伙人          信达国际                   500.00              1.00%
 普通合伙人          众汇鑫投资               1,000.00              2.00%
 有限合伙人          国贸金控                11,700.00              23.40%
 有限合伙人          国贸地产                10,00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国贸开发                10,00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厦门资管                10,000.00              20.00%
 有限合伙人          厦门信达                 6,800.00              13.60%
              合计                           50,000.00          100.00%

    (二)合作目的:投资于银行不良资产、旧城改造项目、长租公寓项目及其
他债权项目,为合伙人创造投资回报。

    (三)合伙期限:合伙期限 5 年,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视情况延长
上述合伙期限。

    (四)收益分配机制

    1、超额收益分配:设定基本收益率 8%,超过基本收益率后的超额收益,基
金普通合伙人享有 20%的超额收益分成。

    2、剩余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先扣减管理费用、超额收益分成(如有)后,
剩余部分由全体有限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基金实现收益后,每年至少分配
一次。

    (五)协议生效: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八、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的前提下,参与设立以不良资产管理领域为投向的基金

                                   11
及其投资管理公司,有利于发挥各投资方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相关业务带来更多
的发展机遇,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协议主要内容系经各方协商确认,鉴于目前协议尚未最终签署,公司将
根据后续进展情况的变化(若有)依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政策风险:有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是有重要举措、法规出台,引起
基金在设立、运营或退出环节面临困难,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风险。

       公司将凭借基金管理团队的成熟运作及律师事务所的先期介入,防范相关风
险。

       (二)运营风险:可能存在合伙人意见分歧、项目无法落地、基金无法投放
或投放不如预期等运营风险。

       基金普通合伙人将加强合伙人间的沟通交流,并从决策机制上提高决策有效
性。

       (三)信用风险:债务人不愿或无力偿还债务本息,抵押物无法变现或变现
价值无法覆盖债权本息,从而导致基金遭受损失。

    公司将凭借基金合伙人在金融及实业领域的成熟经验,深入尽职调查,审慎
评估抵押物价值,以市场化方式引入、运营并退出。

       十、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
金额为 939.67 万元。

       十一、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在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
金)。



                                     12
    十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厦门信达《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三次董
事会议案、决议及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厦门信达《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协
议内容与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13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参与
发起设立众汇鑫(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参与发起设立众汇鑫(厦门)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世举                李少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3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