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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信达:董事会决议公告2018-06-05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8—4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18 年 6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少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可续期信托贷款的贷款利率上限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8 年 2 月 28 日,经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申请 10 亿元可续期信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信托公司申请不超过 10 亿
元人民币的可续期信托贷款。具体条款详见公司 2018-06 号《厦门信达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可续期信托贷款的公告》,刊载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现该议案进入具体操作期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本次申请可
续期信托贷款的初始贷款利率不超过年化 7.8%。可续期信托贷款委托人为华鑫
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三、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