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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信达:关于公司与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8—8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有色金属供应链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厦门黄金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黄金”)及其下属公司开展日常交易业务。公司预
计 2018 年度与厦门黄金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采购、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因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高级管
理人员李植煌先生近 12 个月曾任厦门黄金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厦门黄金的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该事项提交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十次会议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厦门黄金
投资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关联自然人李植煌先生
非公司董事,故该项议案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成员 9 名,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若截至股权登记日,本次关联自然人未成为公司股东,则股东大会无需要回
避表决的股东。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关联交     关联交易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额
                                                    计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                采购产
                 厦门黄金              市场价     40,000     0          0
产品、商品                  品、商品
                 及其控股
向关联人销售                销售产
                 子公司                市场价     10,000     1,379.36   0
产品、商品                  品、商品
合计                                              50,000     0          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 2017 年度与厦门黄金及其下属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公司 2017
年度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 2017
年年度报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2Y1WY27P

       注册资本:6 亿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03 月 06 日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翔云一路 93 号翔云楼 310
单元 B036

       法定代表人:周海滨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黄金现货销售;白银现货销售;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
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贸易代理;首饰、工
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
藏品零售(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
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接受金融
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及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数据
处理和存储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信用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法律法
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
营业)。

    历史沿革及业务发展情况:厦门黄金成立于 2017 年 3 月,是一家专业从事上
海黄金交易所主板业务、实物黄金销售、黄金定投、黄金金融创新与配套服务等
多方面业务的公司,成立至今业务稳步拓展。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厦门黄金总资产 11,747.62 万元,
所有者权益 11,602.11 万元;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549.04 万元,利润总额
-521.53 万元,净利润-397.89 万元(经审计)。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厦门黄
金总资产 31,046.20 万元,所有者权益 10,545.63 万元;2018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
收入 71,540.63 万元,利润总额-1,055.04 万元,净利润-1,056.48 万元(未经审
计)。

    股权结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27%,厦门新海丝黄金发
展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20%,厦门贵研金属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20%,厦门象屿金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10%,厦门农商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比例
为 10%,民生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5%,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
为 5%,厦门海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3%。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植煌先生近
12 个月曾任厦门黄金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
款的规定,厦门黄金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黄金投资及其下属公司等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交易
各方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设置付款条件,不存在长期占用资金并造成坏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
业务惯例确定。

    公司尚未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关联交易协议。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厦门黄金开展日常交易业务,有利于促进公司有色金属供应链业务的
发展,符合公司的战略思路。相关交易定价将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厦门
黄金形成依赖。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厦门黄金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
金额为 1,379.36 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与厦门黄金开展日常关联交
易,并根据自身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定价原则将按市
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议案时,根据相关规定履
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因关联自然人非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无需回避表决,关联
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为业务发展需要,与厦门黄金开展日常交易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展有色
金属领域的供应链业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计划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关
于公司与厦门黄金投资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十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