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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海证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5-26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8-3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7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15,541,9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现

金 0.5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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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18 年 6 月 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将于 2018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49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977   广西投资集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3       08*****479   广西荣桂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4       08*****061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5 月 23 日至登

记日:2018 年 5 月 3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2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

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

    咨询联系人:刘峻、马雨飞

    咨询电话:0771-5539038

    传真电话:0771-5530903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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