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国海证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9-28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一)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具 体 内 容 为 : 以 公 司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总 股 本

4,215,541,972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0.20 元(含税),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以下简称权益分派方案)。

     (二)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

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2 个月。


                               1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15,541,9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4 月 25 日;除权除

息日为:2019 年 4 月 2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2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

    咨询联系人:刘峻、李素兰

    咨询电话:0771-5539038

    传真电话:0771-5530903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

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