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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港务:关于调整贸易公司2017年度套期保值额度的公告2017-09-02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7- 37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贸易公司2017年度套期保值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
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2017 年度商品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额度由 1000 万元调整至 4000 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贸易公司主要从事钢材、白糖、化工原料、煤炭等大宗商品的贸易业务,随
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贸易公司拟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
利用境内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从而更好地规避公司经营商品的价格
波动所产生的风险,减少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保证公司业务稳
步发展。
    二、预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套期保值的交易市场
    贸易公司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
拟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现货品种,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与贸易公司主营相关
的大宗商品。目前贸易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的产品主要为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的
LLDPE(线性低密度聚乙烯)、PP(聚丙烯),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卷板、螺纹钢,和
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的白糖、动力煤等。
    2、期货品种
    贸易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已持有的,或正在有效履行的购
销合同项下的与期货品种同类的产品,限于钢材、白糖、塑料米、煤炭等产品范
围内。
    3、拟投入资金
    2017 年度内,贸易公司全年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额度在人民币 4000 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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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实际执行过程中,超年度套期保值计划或超过 4000
万元的,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4、资金来源
    贸易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2017年9月1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度套期保值额度的议
案》。该项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
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且为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条款
    1、业务范围:根据现货需要开展钢材、白糖、塑料、煤炭期货标准合约的
交易,不进行投机;
    2、交易品种:只从事钢材、白糖、塑料、煤炭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不进
行场外交易;
    3、交易所选择: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期货交易所、大连期货交易所;
    4、合约的交割:实物交割;
    5、交易数量:根据公司业务经营的情况而定,总成交金额不超过7亿元;
    6、合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7、交易杠杆倍数:按目前价格计算为10倍左右;
    8、流动性安排和清算交易原则:根据建立头寸所对应的到期日进行资金方
面的准备,并按照期货交易所相应的结算价格进行购入或卖出清算;
    9、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出现违约或者交易损失,按现金汇付结算;
    10、履约担保:以期货交易保证金方式担保。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准备情况
    1、贸易公司已制定《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
度》,套期保值工作按照以上制度严格执行;
    2、贸易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操作、监督等工作分工
和控制机制。公司董事会是期货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贸易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办
公室是期货业务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期货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相关人员

                                     2
遵守有关制度;负责制定、执行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过大,造成保证金不足的风险;
       控制措施:在制定交易方案时做好资金测算,做好实时监控。
    2、信用风险:公司根据制度选择经纪公司,所选择的经纪公司运作规范信
誉良好,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较小;
    3、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
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货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
期货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控制措施:公司选用合适人员从事期货业务操作,降低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开展期货业务交易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
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七、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贸易公司制定《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并严格执行;
    2、严格规定该业务的操作程序,有效控制和规避操作风险;
    3、为进一步加强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期货运作程序,确保
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形成了董事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公室、合规检查员、
风险控制员、会计核算员、资金调拨员、交易员、档案管理员、业务经理等多层
次授权、制约和控制的业务流程,便于期货业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4、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实行董事会授权管理,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
建立套期保值管理办公室,在董事会授权框架内行使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
责。公司根据制订的《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的相关规定,公司关于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并
建立了严格的风险分级报告制度和止损制度。内部控制组织架构设置科学合理,
职权分工明确,套期保值计划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由公司业务部门负责拟
定套期保值计划和套期保值可行性,报告初步方案;由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
公室本着稳健经营、谨慎运作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业务实际和资金状况、风
险是否可控后,对业务部门提出的套期保值计划进行讨论并提出修订意见,修订
完善后,报总经理审批,并向董事会备案。因此,公司能够将套期保值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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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可控范围内,能够有效规避内部控制缺陷和风险。
    八、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衍生品交易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
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九、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调整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套期保值
额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贸易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将保证金
额度由 1000 万元调整至 4000 万元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 贸易公司开展该项业
务有利于更好地规避公司经营商品的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减少价格波动给公
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保证公司业务稳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贸易公司已经制定了《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
制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
了具体操作规程。贸易公司本次调整额度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
可控;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贸易公司 2017 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
金额度由 1000 万元调整至 4000 万元。
   十一、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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