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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港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7年半年度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更名公告2018-01-0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更名公告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作为 16 厦港 01

和 16 厦港 02 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规定,受托管理人需要

每六个月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为避免对债券持有人造成混淆,明确该报告目的为募集资金专项

核查,“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7 年半年度

受托管理人事务报告”更名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核查专项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