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漳州市古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雷港发”) 向银行申请8年内总额度为42,735.96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古雷港发所申请8年总额度为42,735.96万元 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该公司“古雷港北1#、2#泊位工程”项目顺利推 进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本项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上述担保。 独立董事: 刘鹭华 初良勇 林晓月 2018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