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公告2018-06-26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8-3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应收
款项坏账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
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对截至2018年5月31日在经营过程中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进行清理,予以核销。
一、本次核销坏账基本情况
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以下简称“应收款项”)账面原值合
计 6,252,945.97 元,截至拟核销之日,上述应收款项累计已计提坏账准备
6,252,945.97 元,剩余账面价值为 0 元。上述核销的坏账经公司审慎判断确认
已无法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应收款项 款项发生 是否关联
序号 欠款单位名称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性质 时间 交易款项
衡阳莱德生物 起诉判决胜诉,强制执行未
1 货款 2012 年 2,431,068.31 否
药业有限公司 执行到的款项,债务人破产
江西赛维 LDK 光
起诉判决胜诉,强制执行未
2 伏硅科技有限 货款 2013 年 417,633.00 否
执行到的款项,债务人破产
公司
厦门通达集装 起诉判决胜诉,债务人被工
3 箱服务有限公 物流费用 2007 年 490,189.35 商管理部门吊销,未执行到 否
司 的款项
海口南青集装 起诉判决胜诉,债务人被工
4 箱班轮有限公 物流费用 2015 年 405,643.00 商管理部门吊销,强制执行 否
司 未执行到的款项
起诉判决胜诉,债务人被工
厦门市恒实建
5 物流费用 2010 年 853,376.53 商管理部门吊销,未执行到 否
材有限公司
的款项
1
应收款项 款项发生 是否关联
序号 欠款单位名称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性质 时间 交易款项
起诉判决胜诉,债务人被工
厦门市正楠工
6 货款 2011 年 287,912.12 商管理部门吊销,强制执行 否
贸有限公司
未执行到的款项
起诉判决胜诉,债务人被工
厦门鑫金海贸
7 物流费用 1999 年 231,048.75 商管理部门吊销,强制执行 否
易有限公司
未执行到的款项
2004 年发生,长期挂账,超
8 方长川 物流费用 2004 年 238,340.16 否
过诉讼时效,无法收回
2004 年发生,长期挂账,超
9 郑建冬 物流费用 2004 年 66,905.00 否
过诉讼时效,无法收回
2004 年发生,长期挂账,超
10 陈辉 物流费用 2004 年 64,590.00 否
过诉讼时效,无法收回
2003 年发生,长期挂账,超
11 中货 物流费用 2003 年 127,936.00 否
过诉讼时效,无法收回
2004 年发生,长期挂账,超
12 金汉物流 物流费用 2004 年 116,811.45 否
过诉讼时效,无法收回
2004 年发生,长期挂账,超
13 章佳民 物流费用 2004 年 141,985.00 否
过诉讼时效,无法收回
厦门市孝荣进 债务人被工商部门吊销、无
14 物流费用 2007 年 124,798.10 否
出口有限公司 法收回
弘达兴(厦门弘
债务人被工商部门吊销、无
15 达兴进出口贸 物流费用 2007 年 133,823.20 否
法收回
易有限公司)
1996 年至 1997 年发生,长期
海沧大桥西引
16 货款 1997 年 61,101.00 挂账,超过诉讼时效,无法 否
道
收回
海沧大桥东锚 1997 年发生,长期挂账,超
17 货款 1997 年 59,785.00 否
便道 过诉讼时效,无法收回
合 计 6,252,945.97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
2018 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不构成影响。本次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会计政
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
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相
关债务人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董事会就本次核销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2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坏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
议该项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
应收账款核销方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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