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8-11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8-4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10日(周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8 月 9 日—2018 年 8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8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8 月 9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8 月 10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柯东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293,467,9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31,000,000 股的 55.2670%。
其中,(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
代表股份 293,455,7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264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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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会议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292,716,0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55.1254%。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23%。
(3)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以外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51,9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41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选举江孔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获得票数293,455,718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获得票数739,718股;
江孔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选举刘晓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结果:获得票数293,455,719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获得票数739,719股;
刘晓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鞠慧颖女士、崔丽霞女士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
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2
意见书;
2、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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