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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港务: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1-1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厦门
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港务”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泰证券就厦门港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7 号)核准,厦门港务向特定投资者厦门
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4,191,522 股,发行价
格 6.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5.1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
税金额 2,069,992.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7,930,003.14 元,其中增
加 股 本 人 民 币 94,191,522 元 , 超 出 股 本 部 分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503,738,481.1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 350ZC0046 号《验资报告》。2020 年 1 月 10 日,公

司与募集资金存放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祥西支行、保荐机构
中泰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元)
  1        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40,000                  4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                  20,000
              合计                        60,000                     6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

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
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拟置换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
350ZC0001 号),自 2019 年 5 月 31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后至 2019 年 12 月 26 日止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款 项 共 计 40,000.00 万 元 。 公 司 现 拟 使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40,000.00 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
如下:

                                                           截至 2019 年 12 月 26 日止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万元)
                                                           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万元)
  1        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40,000                     4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                        -
              合计                        60,000                     40,000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1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 40,00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0,000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26 日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厦门港
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
(2020)第 350ZC0001 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9 年 12 月 26 日的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

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厦门港务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硕                 马闪亮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