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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兴包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6-07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兴包装”)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相
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
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格以具备证券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报告为基础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2、公司就本次交易拟与交易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内容及
形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需按规定回
避表决。
    基于上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系《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
         卢永华               黄健雄                苏伟斌




                                             日期:2018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