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升达林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1-20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四川升达林业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升达林业”)独立董事,我们经过审慎、
认真的研究,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经查阅王良成先生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选举王良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规
定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
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良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独立董事:黄雅虹、蔡春、李玉周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