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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完美世界: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22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完美世界          公告编号:2018-019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委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2 月 9 日以
电话、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池宇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池宇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 2018 年 2 月
14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池宇峰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一。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委员会                    成员名单                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          施丹丹、董弘宇、萧泓(XIAO HONG) 施丹丹

     提名委员会          董弘宇、施丹丹、池宇峰                董弘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施丹丹、董弘宇、萧泓(XIAO HONG) 施丹丹

     战略委员会          池宇峰、董弘宇、施丹丹                池宇峰
    各专业委员会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萧泓(XIAO HONG)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廉洁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聘任王巍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曾映雪女士为公司副总
经理兼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 2018 年 2 月 14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请见附件二。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聘任的独立意见,详见
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王巍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任期三年,
自 2018 年 2 月 14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王巍巍女士简历请见附件二,
联系方式如下:
    王巍巍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7806688
    传真:010-57805227
    电子邮箱:zhengquanbu@pwrd.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86 号完美世界大厦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初颖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任期
三年,自 2018 年 2 月 14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初颖女士简历请见附
件三。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聘任随志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公司的证券事务相关工作,任
期三年,自 2018 年 2 月 14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随志杰先生简历请
见附件四,联系方式如下:
    随志杰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7806688
    传真:010-57805227
    电子邮箱:zhengquanbu@pwrd.com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86 号完美世界大厦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4 日
附件一:池宇峰简历

    池宇峰,中国国籍,1971 年 9 月出生,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池宇峰于 1996 年至 2010 年任北京金洪恩电脑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3 年至 2006 年兼任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2003 年至今任

北京洪恩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 年至今任完美世界(北京)网络技术

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 年至 2015 年任 Perfect World Co., Ltd.董事长;2009 年至 2010

年任北京完美时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2010 年至今任北京完美影视传媒有限责

任公司执行董事;2011 年至今担任石河子快乐永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8 月至今任完美世界游戏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完美世界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2015 年 3 月 3 日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池宇峰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池宇峰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披露日,池宇峰持有公司股票 176,344,734

股,同时公司股东完美世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世界控股”)持有公

司股票 460,944,729 股、石河子快乐永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乐永久”)

持有公司股票 122,224,703 股,池宇峰为完美世界控股及快乐永久的实际控制人,

池宇峰、完美世界控股及快乐永久为一致行动人。除此外,池宇峰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池宇峰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萧泓(XIAO HONG)简历:萧泓(XIAO HONG),美国国籍,1966 年 4

月出生,美国南加州大学工程学博士。萧泓于 1997 年至 2000 年担任摩托罗拉(中

国)电子有限公司培训及战略经理;2000 年至 2003 年担任思科系统(中国)网

络技术有限公司机构效能及员工发展经理;2003 年至 2005 年担任飞利浦(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人力及战略总监;2005 年至 2008 年担任戴尔计算机(中国)有限

公司的人才管理总监;2008 年至 2015 年曾先后担任 Perfect World Co., Ltd.高级

副总裁、首席运营官、联席 CEO 及首席执行官;2015 年 8 月至今担任完美世界

游戏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 年 8 月 1 日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6 年

8 月 25 日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

    萧泓(XIAO HONG)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截至披露日,萧泓(XIAO HONG)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萧泓(XIAO HONG)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

人”。
    廉洁简历:廉洁,中国国籍,1974 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美

国达特茅斯工商管理硕士。廉洁先生于 1996 年至 1999 年担任壳牌石油有限公司

管理培训生;2001 年至 2009 年担任高盛投资银行中国融资部主管、董事总经理;

2010 年至 2016 年担任春华资本集团创始合伙人;2016 年 8 月 25 日至今担任本

公司总裁;2017 年 1 月至今担任完美世界影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廉洁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意见。

    截至披露日,廉洁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廉

洁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巍巍简历:王巍巍,中国国籍,1978 年出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企

业管理学士学位,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安德森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王巍巍于 2000 年至 2004 年担任北京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

高级审计师;2006 年至 2007 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任 Autodesk Inc.高级财务分

析师;2007 年至 2015 年担任 Perfect World Co., Ltd.副总裁;2015 年 8 月至今担

任完美世界游戏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8 月 25 日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

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王巍巍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

    截至披露日,王巍巍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

巍巍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曾映雪简历:曾映雪,中国国籍,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居留权,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1992 年至 1998 年任北京昌平沙河地质研究院

财务会计;1998 年至 2004 年任北京金洪恩电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 年至 2011

年任完美世界(北京)软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 年至 2013 年任完美世界(北

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 年至今任北京完美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5 年 3 月 3 日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曾映雪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

    截至披露日,曾映雪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曾映雪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三:内审负责人简历

    初颖,女,中国国籍,1979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国际内

部审计师,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师。2004 年至 2013 年就职于普华永道深圳咨询有

限公司风险与内部控制部门,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2 月担任北京完美影视传媒

有限责任公司内审部内审总监,2015 年 3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内审部内审总监。

    初颖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意见。

    截至披露日,初颖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初

颖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随志杰,男,198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7

年 1 月起至今就职于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业与企业沟通部,已于 2017

年 9 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随志杰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

    截至披露日,随志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随志杰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