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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洋王: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2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我们作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有关规定,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临时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及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
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页无正文,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窦林平:                王   卓:                   黄印强:


邹   玲:               程   源: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