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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洋王: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已取消)2019-03-14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9-01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江
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集团”)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华
西集团拟减持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
    1、股东名称: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2019年3月11日,华西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1,893,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
    3、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华西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中作出
承诺:
    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其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
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
流通和转让。本公司作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
持发行人的部分股票。其中,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有减持意向,
但本公司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25%,且
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在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将提前五个交易
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司减持期间,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
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则违
规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收入将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发行人股
票的收入在减持之日起10日内交付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与上述所得相等
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本公司将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收
入交付至发行人。
       2)华西集团在2015年7月13日承诺: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
持的股份。从2015年7月8日起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西集团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
项。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目的:自身经营需求;
    2、股份来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海洋王股票,数量不超过 2160 万股;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拟计划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6、减持价格区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价。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的,按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公告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做出的预披露信息。
    华西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华西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
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本次减持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
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江苏华西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