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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洋王: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4-23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9-021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照明工程公司”)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照明工程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海洋王照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继续为照明工程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
信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目前,上述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照明工程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继续为照明工程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 13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 3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50 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杨志杰
    4、成立日期:2003 年 3 月 24 日
    5、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海大道海王大厦 A 座 23 楼 AC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灯具的技术开发、销售、租赁;照明灯具、
照明设备、照明系统的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照明节能技术的开发;
合同能源管理;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照明控制产品的开发、销售;视
频摄像设备、4G 传输设备、智能控制系统的开发、销售;灯具和机电设备的租
赁;企业管理咨询;视频传输监控类照明系统、防爆电器产品的开发、销售;网
络、通信相关领域的软、硬件产品的开发、销售。许可经营项目:系统集成和安
防工程。照明灯具、照明设备、照明系统的安装调试;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
承包;灯具、照明控制产品、视频摄像设备、4G 传输设备、智能控制、视频传
输监控类照明系统、防爆电器产品、网络、通信相关领域的软、硬件生产。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8、最近一期财务基本情况:2019 年一季度末总资产 108,274.51 万元,净资
产 93,162.59 万元,负债 15,111.92 万元,2019 年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 23,749.14
万元,利润总额为 1,474.46 万元。
    四、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
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内容和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
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0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0%。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10,000 元,占最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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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27%。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 1 亿元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进一
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在提交公司 2018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董事会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是考虑到公司所属子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而作出的,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
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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