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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曼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19-043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9年8月21日,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其
一致行动人乌鲁木齐希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希旭投资”)
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合计持本公司股份129,586,500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37.07%)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
李琛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希旭投资计划在2019年9月12日至2020年3月12日(窗口
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130,000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76%)。

    一、 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东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希旭投资是王丽珊女士控股的公司法人股东。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
李琛女士、希旭投资系一致行动人。李漫铁先生任公司董事长、总裁。王丽珊女
士任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减持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名称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漫铁             董事长、总裁               69,649,509             19.93%

     王丽珊              副董事长                  47,368,000             13.55%

      李琛                   --                     7,036,491              2.01%

    希旭投资                 --                     5,532,500              1.58%

                 合计                          129,586,500                37.0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人姓名:李漫铁、王丽珊、李琛、希旭投资
    (2)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3)减持期间:2019 年 9 月 12 日至 2020 年 3 月 12 日(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数量和比例:预计在上述期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20,130,000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349,510,030 股的 5.76%。上述股东分别计划
减持详情如下:
                                                             计划减持占公司总股
    姓名/名称       在本公司任职情况   计划减持数量(股)
                                                                 本比例(%)
     李漫铁            董事长、总裁             10,000,000               2.86%

     王丽珊              副董事长                7,000,000               2.00%

      李琛                  --                   1,750,000               0.50%

    希旭投资                --                   1,380,000               0.39%

      合计                  -                   20,130,000               5.76%

注 1: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5)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后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6)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其中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 2%。
    (7)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8)上述股东承诺: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上
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琛女士及
其一致行动人希旭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
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