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16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7-101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6 月 9 日以专人送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
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
工业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 7 人,
实际参会董事 7 人,与会董事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书面表决。会议由董事
长何思模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募集资金合计 23,228.44 万元(含
截止 2017 年 5 月 31 日的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
或募投项目子公司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后,后续如有质保金等应付账款,项目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上述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用于存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均未超过单个募
投项目或者所结项的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资金的 3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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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以及《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韶关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扩大产业布局,加大智慧城市、光伏电站、新能源汽车充电及储能
等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易事特新能源(韶关)有限公司(暂命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
准)。
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则,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上述对外
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并授权董事长何思模先生签署有关公司设立
的相关文件,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于拟在韶关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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