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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事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2017-08-09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7-133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涉及购买资产的重
 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易事特,证券代码:
 300376)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和 2017 年 7 月 19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
 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4)和《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120)。因上述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
 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开市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并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和 2017 年 8 月 2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24)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129)。
     公司原计划在 2017 年 8 月 11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
 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及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协商
 确定和完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
 月。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第三方,为标的公司股东,本次交易暂不涉及关联
 交易。
        (二)交易方式
                                      1
       本次交易预计拟采用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具体交易方式仍在谨慎探讨中,
  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属于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
       (四)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1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307,936,000    人民币普通股

 2     新余市慧盟投资有限公司                  172,704,000     人民币普通股

       华融证券-平安银行-华融股票宝 21 号                    人民币普通股
 3                                             90,817,028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铁宝盈资产-包商银行-丰朴投资控                      人民币普通股
 4                                             61,823,800
       股有限公司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广东华兴银                      人民币普通股
 5                                             61,823,800
       行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基金-平安银行-方正东亚信                      人民币普通股
 6                                             60,278,204
       托有限责任公司

 7     杜宣                                    23,493,052      人民币普通股

 8     李世广                                   4,748,604      人民币普通股

 9     陈跃东                                   3,797,28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                      人民币普通股
 10                                             3,787,369
       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1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307,936,000    人民币普通股

 2     新余市慧盟投资有限公司                  172,704,000     人民币普通股

 3     李世广                                   4,748,604      人民币普通股

                                    2
4    陈跃东                                   3,797,28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                     人民币普通股
5                                             3,787,369
     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人民币普通股
6                                             3,064,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创业                     人民币普通股
7                                             3,020,900
     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                     人民币普通股
8                                             2,964,579
     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    林思恩                                   2,888,200     人民币普通股

10   王庆和                                   2,323,400     人民币普通股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及各相关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公司拟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
 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正按计划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及审计、
 评估等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准备工作正有序开
 展中,具体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协商和沟通,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交易方案的具体内
 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工作难以在首次停牌后 1 个月内完成。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预计不
 超过 1 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及各相关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
 工作。
     四、后续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如公司预计逾期未能在停牌 2 个月

                                    3
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但拟继续推进的,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
继续停牌议案,并在议案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如公司预计
逾期未能在停牌后 3 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草
案)等相关事项,公司将自停牌首日起 3 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
划重组事项的议案。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
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
交易。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停牌期间,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董事长何思模先
生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及董事长何思模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
稽查总队的立案调查通知(编号分别为:调查通字 171985、调查通字 171986),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
司及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1)。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按照监管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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