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17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8-052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以专人送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
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
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思模先
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戴宝锋先生因在
外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与会董事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书面表决;
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
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三门峡市辉润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曹县中晟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拟与华润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分别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及 2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决议有效
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在租赁期内,与华润租赁有限公司就融资
租赁业务展开合作的各子公司之间需承担互相连带责任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融资租赁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条款以公司及
子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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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
2,328,673,956 股变为 2,330,046,156 股,注册资本由 2,328,673,956 元变为
2,330,046,156 元。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公
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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