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高速: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2017-12-05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 券 代 码 :600035 公告编
号:2017-078
公司债简称:13 楚天 01 公司债代码:122301
公司债简称:13 楚天 02 公司债代码:122378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理财金额:人民币 9,700 万元整
● 投资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
● 投资理财期限:本次投资理财期限为 2017 年 12 月 4 日至 2018 年 1 月 11 日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楚天高速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深圳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
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现金资产收益。(详见公司公告 2017-019 号)。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投资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
简称“民生银行”)签署了《中国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管理服务协议》,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人民币 9,700 万元购买民生银行“FGDA17288P 综合财富管理服务 2017
年第 1288 期”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理财基本说明
(1) 资金来源:投资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2) 投资理财金额:人民币 9,700 万元整,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2.24%
(3) 投资周期:2017 年 12 月 4 日至 2018 年 1 月 11 日
(4) 关联交易说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本次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 投资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理财产品名称:FGDA17288P 综合财富管理服务 2017 年第 1288 期
(3) 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
(4) 投资理财预期年化收益率:4.63%
(5) 托管年化费率:0.02%
(6) 管理服务年化费率:0.01%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尽管投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及宏观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信用风险:民生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如宣告破产等,将对
本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兑付产生影响。
(3)流动性风险:投资公司在理财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投资本金及收益
的风险。
(4)市场风险:如果市场利率发生变化,并导致财富管理产品或产品组合
收益率大幅下跌,则可能造成投资理财收益遭受损失;如果物价指数上升,财富
管理产品或产品组合的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获得的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
险。
(二)风险防控措施
(1)建立专门风险防控机制,安排专人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
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相关部门及时评估、监督投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财务部及时分
析和跟踪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负责对
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投资理财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严禁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投资理财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严禁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投资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收益型投资理财,不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经营绩
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的情况
投资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 日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 1 亿元购买兴业银行
“金雪球-优悦”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周期自 2017 年 4 月 5 日至 2017
年 7 月 5 日。投资公司已按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 1 亿元,并收到理财
收益人民币 1,047,123.29 元,年化净收益率 4.2%。(详见公司公告 2017-024
号、2017-053 号)
投资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4 日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购买汉口
银行“机构保收 17069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周期自 2017 年 9 月 4 日至 2017
年 11 月 3 日。投资公司已按期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 6,000 万元,并收
到理财收益人民币 404,383.56 元,年化净收益率 4.1%。 详见公司公告 2017-065
号、2017-076 号)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