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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天高速: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2018-02-23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18-007
公司债简称:13 楚天 01     公司债代码:122301
公司债简称:13 楚天 02       公司债代码:122378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8,017,1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65%。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2 月 28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核准情况

    2017 年 1 月 18 日,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湖北楚天高速
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
准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北海三木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 号),核准公司向北海三木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原名“北海三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投资”)、北海市
九番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深圳市九番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九番投资”)、张旭辉、诺球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诺球电子”)、云亚峰、杨海燕、黄国昊、张黎君、叶培锋、熊胜峰、黄日
红及张建辉发行股份共计 190,085,929 股,用于购买上述人员(单位)所持深圳
市三木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三木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
木智能”)100%股权;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7,912,101 股(实际发行
87,332,101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登记情况

    2017 年 2 月 22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
    (四)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锁定期安排
                             持有非公开发行
  序号           股东名称                                锁定期安排
                             限售股数量(股)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12 个月、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60
   1             三木投资      129,926,909
                                                个月达到解锁条件分别解锁
                                                20%、20%、20%、20%、20%
   2             九番投资       25,661,637
   3             张旭辉         13,733,185
   4             诺球电子       6,591,918
   5             云亚峰         4,119,982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12 个月、
   6             杨海燕         2,197,396
                                                24 个月、36 个月和 48 个月达
   7             黄国昊         1,922,586
                                                到解锁条件分别解锁 20%、
   8             张黎君         1,922,586
                                                20%、20%和 40%
   9             叶培锋         1,538,068
   10            熊胜峰         1,373,237
   11            黄日红          823,887
   12            张建辉          274,538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730,795,923 股,此后公司总股本数
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三木投资、九番投资、张旭辉、诺球电子、
云亚峰、杨海燕、黄国昊、张黎君、叶培锋、熊胜峰、黄日红、张建辉等 12 名
三木智能原股东。上述股东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如下承诺:

    1、股份锁定期承诺

    除如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
结论明确以前,三木智能原股东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外,三木投
资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楚天高速 A 股股份自其持有之日


                                   2
起 60 个月内分批予以解锁;除三木投资外的其他 11 位交易对方所获得的楚天高
速 A 股股份自其持有之日起 48 个月内分批予以解锁。具体锁定期如下表:
 解锁期     解锁比例     累计可解锁股份数                       解锁条件
                                     三木投资
                                                 1、发行结束满12个月;
                        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2、2016年《专项审核报告》已出具;
 第一期       20%       数×20%-当年已补偿
                                                 3、已履行《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
                        的股份数(如需)
                                                 义务(如需)
                                                 1、发行结束满24个月;
                        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2、2017年《专项审核报告》已出具;
 第二期       20%       数×40%-累计已补偿
                                                 3、已履行《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
                        的股份数(如需)
                                                 义务(如需)
                                                 1、发行结束满36个月;
                        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2、2018年《专项审核报告》已出具;
 第三期       20%       数×60%-累计已补偿
                                                 3、已履行《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
                        的股份数(如需)
                                                 义务(如需)
                        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1、发行结束满48个月;
                        数×80%-累计已补偿       2、2019年《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
 第四期       20%       的股份数(如需)-        试报告》(如需)已出具;
                        进行减值补偿的股份       3、已履行《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
                        数(如需)               义务(如需)
                        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数 ×100%- 累 计 已 补
 第五期       20%       偿的股份数(如需)-      发行结束满60个月
                        进行减值补偿的股份
                        数(如需)
除三木投资外的九番投资、张旭辉、诺球电子、云亚峰、杨海燕、黄国昊、张黎君、叶培
锋、熊胜峰、黄日红、张建辉等 11 名股东
                                                 1、发行结束满12个月;
                        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2、2016年《专项审核报告》已出具;
 第一期       20%       数×20%-当年已补偿
                                                 3、已履行《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
                        的股份数(如需)
                                                 义务(如需)
                        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1、发行结束满24个月;
 第二期       20%
                        数×40%-累计已补偿       2、2017年《专项审核报告》已出具;


                                          3
 解锁期      解锁比例     累计可解锁股份数                       解锁条件
                         的股份数(如需)         3、已履行《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
                                                  义务(如需)
                                                  1、发行结束满36个月;
                         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2、2018年《专项审核报告》)已出具;
 第三期        20%       数×60%-累计已补偿
                                                  3、已履行《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
                         的股份数(如需)
                                                  义务(如需)
                         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1、发行结束满48个月;
                         数 ×100%- 累 计 已 补   2、2019年《专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
 第四期        40%       偿的股份数(如需)-      试报告》(如需)已出具;
                         进行减值补偿的股份       3、已履行《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
                         数(如需)               义务(如需)

注:上述表格中“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数”为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楚天高速股份数
量。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人员(单位)因公司送股、转增资本等原因增持的公
司股份,同样遵守上述锁定期及解锁比例的约定。若上述锁定股份的承诺与证券
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各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对上
述锁定期约定进行相应调整。

       2、业绩补偿承诺

       根据公司与三木投资、九番投资、张旭辉、诺球电子、云亚峰、杨海燕、黄
国昊、张黎君、叶培锋、熊胜峰、黄日红及张建辉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上
述股东共同承诺三木智能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实现的
三木智能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为准)分别不低于 9,800 万元、11,800 万元、14,000 万元和 17,000 万元,
并就相关年度实现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以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与净利润承诺数的差额予以补偿。

       3、其他承诺

       除上述承诺外,三木投资、九番投资、张旭辉、诺球电子、云亚峰、杨海燕、
黄国昊、张黎君、叶培锋、熊胜峰、黄日红及张建辉还作出以下承诺: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核心团队稳定
的承诺、米琦通信转让资产的承诺、保障与惠州市米琦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公允性
的承诺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4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二、本次交易
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二)承诺履行情况

    1、业绩补偿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三木智能
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17)010665 号),
三木智能实现了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净利润承诺数     净利润实际实现数       差额          完成率

2016 年度        9,800            10,568.22         768.22         107.84%

注: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鉴于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已经实现,上述股东可按《业绩补偿协议》中约定
对持有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予以第一期解锁。

    2、其他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其他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楚天
高速重大资产重组中所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楚天高速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4、独立财务顾问对楚天高速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解禁及上市流通事项
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5
      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8,017,1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65%。

      2、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2 月 28 日。

      3、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数量      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          数量
 1          三木投资     129,926,909                  7.51     25,985,381     103,941,528
 2          九番投资      25,661,637                  1.48      5,132,327      20,529,310
 3          张旭辉        13,733,185                  0.79      2,746,637      10,986,548
 4          诺球电子       6,591,918                  0.38      1,318,383       5,273,535
 5          云亚峰         4,119,982                  0.24       823,996        3,295,986
 6          杨海燕         2,197,396                  0.13       439,479        1,757,917
 7          黄国昊         1,922,586                  0.11       384,517        1,538,069
 8          张黎君         1,922,586                  0.11       384,517        1,538,069
 9          叶培锋         1,538,068                  0.09       307,613        1,230,455
 10         熊胜峰         1,373,237                  0.08       274,647        1,098,590
 11         黄日红           823,887                  0.05       164,777         659,110
 12         张建辉           274,538                  0.02        54,907         219,631
     合
               合 计     190,085,929                 10.99     38,017,181     152,068,748
     计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19,396,551                     —            19,396,551
有限售条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19,878,946                   -32,436,091 187,442,855
件的流通
                 3、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38,142,533        -5,581,090 32,561,443
     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77,418,030            -38,017,181   239,400,849
无限售条
              A股                             1,453,377,893    +38,017,181   1,491,395,074
件的流通
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453,377,893    +38,017,181   1,491,395,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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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总额                               1,730,795,923    —        1,730,795,923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所持有的 586,664,411 股公司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让,该股份性质始终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湖北省交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八、上网公告附件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解禁之专项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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