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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楚天高速: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2-23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19-009
公司债简称:13 楚天 01        公司债代码:122301

公司债简称:13 楚天 02         公司债代码:122378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
    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
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
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
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同日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本集团”)于上述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企业会
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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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财务报表格式按
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执行。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会[2018]15 号文的相关规
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
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
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
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
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
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用于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
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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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
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
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10、将利润表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变更生效日期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财会[2018]15 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部分项目的汇总或分列列报,对会计科目
的核算内容、核算方法以及核算结果无影响,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
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
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
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
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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