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高速:2013年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0-01-08
债券简称: 13楚天02 债券代码:122378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 9 号)
2013 年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2020年1月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
源于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高速”、“公司”、“发行
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系中德证券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所形成之相关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
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
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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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2013年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概要
一、2013年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
1、债券简称:13楚天02。
2、债券代码:122378。
3、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本期债券于2013年12月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3]1667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债券面值不超过12
亿元人民币。
4、发行主体: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6亿元人民币。
6、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7、债券品种的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一)债券利率及计息方式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58%。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发行首日,即2015年6月8日(T日)。
(二)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
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其中2016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6月8日为上一计
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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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款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到期日为2020年6月8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
息,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
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债权登
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和
/或本金。
10、债券担保情况:
省交投公司为发行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
权的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11、最新信用级别:
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出具的《2013年湖北楚
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2019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13楚
天02”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
维持为稳定。
12、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聘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13、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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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重大事项提示
2020年1月7日,发行人发布了《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
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公告的主要内容为: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62.33 亿元,借款余额为
35.01 亿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借款余额为 54.22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
19.21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 2018 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30.82%。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2019 年 1 至 12 月,公司累计新增借款 19.21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新增 19.22
亿元,占 2018 年末公司净资产的 30.84%;公司债券减少 0.01 亿元,占 2018 年末
公司净资产的 0.02%。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公司 2019 年 1 至 12 月累计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新增借款
系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主要用于公司收购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股
权转让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负债规模短期内有所增长,但资产负债率仍处
于适中水平,所经营的高速公路具有稳定的现金流,盈利情况良好,各项业务经营
正常。公司将根据已发行的债券和其他债务的本息到期支付安排,合理调度分配资
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口径计算,2018 年财务数据均经审计,2019 年财务数据
尚未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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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德证券作为13楚天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悉上述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
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迅速向发行人了解了情况,并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和公告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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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2013年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
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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