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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23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 2019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发表如下意

见:

    1、董事会在对《关于新增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时,

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2、对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金贸钢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无法避免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

关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

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上述新增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1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传明                     应文禄                  王翠敏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