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13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9-10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以电子
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2 上午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 5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六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调动公司核
心团队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
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公司股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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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其作
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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