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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山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18-12-19  

						股票代码:600389       股票简称:江山股份      编号:临 2018—047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公司拟与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组建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名称以最终工商登记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250万元,持有
合资公司50%的股权,中外运认缴出资25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0%的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的核准,合资公司设立后,需申请港口经营的相关资质。同时,新公司可能
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股份”或“公司”)拟与
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共同发起组建合资公司,合资公
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250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50%的股权,
中外运认缴出资 250 万元,持有合资公司 50%的股权。
    2、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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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地:南京市中华路 129 号 10 至 16 层
    法定代表人:林小立
    注册资本:6.5 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办理无船承运业务,办理国内集装箱运输业务,国际快递(邮政
企业专营业务除外)。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国际展品、私人物品
和过境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流通加工、包装、
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箱管、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
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办理国际多式联运业务;国内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
自有房屋租赁。吊车租赁服务、物流车辆及设备租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国内
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
100%股权。
    主要业务及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中外运公司是长江流域集长江支线承运、
货代、船代、供应链物流、工程项目物流、保税物流以及仓储、租船、速递服务、
汽 车 运 输 为一 体 的 综合 性 物 流 服务 供 应 商。 2017 年 中 外运 公司 资 产 总 额
273,233.50 万元、资产净额 93,087.73 万元、营业收入 501,660.78 万元、净利
润 12,858.28 万元。除本次合作投资外,中外运与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名称以最终工商登记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江山股份以现金出资 250 万元、中外运以
现金出资 250 万元,各占标的公司 50%的股权。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 998 号
    5、经营范围:散杂货装卸、过驳、存储、物流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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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设立合资公司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合资公司后
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投资协议、支付投资款及办理相关登记注册
手续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中国外运长江有限公司
    乙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人民币)整,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 250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0%;
    乙方出资额为 250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0%。
    2、出资时间
    合资各方的注册资本出资缴付期限在双方董事会批准后 60 天内。
    3、组织结构
    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 2 名,乙方提名 2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人,由甲方提名。董事
长由甲方提名的董事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决策事项表决,至少需要三分之
二董事会成员同意。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兼任),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由乙
方推荐,以上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码头及相关资产的使用效率。因合资公
司的运作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且公司不负责合资公司的具体经营,该公司不纳
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合资
公司设立后,需申请港口经营的相关资质。同时,新公司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
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
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举措,积极防范及化解各类风险,以期获得稳定的
                                   3
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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