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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淮汽车: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2017-10-17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 2017-042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公司拟以总额人民
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430,079,09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0.6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67,439,999.52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 70,092,466.50 元(含
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97,347,533.02 元。截至 2016 年 8 月
10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会验字[2016]4379 号)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或公司
及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6年9月27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和六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7年9月21日,公司已将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9.99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高端及纯电动轻卡建设项目       229,540.00    200,000.00     136,766.84

   高端商用车变速器建设项目       56,523.00     50,000.00        18,506.63
 新能源乘用车及核心零部件建设
                                  237,300.00    199,734.75       54,089.70
             项目
             合计                 523,363.00    449,734.75     209,363.17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利用募集资金 123,4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帐户余额 118,559.00 万元(含利息收入 1,587.41 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1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建设及进展,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前需要资金时,公司及时将补充
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7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和六届十三次监事会,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淮汽车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本次使用 1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
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十二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江淮汽车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且不会影响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时还有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意见: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同时,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