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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动力:关于为下属公司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7-08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17-05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船柴”)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大连船柴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事项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因本次担保议案将会导致年度担保方案发生变化,故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 年 4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子公
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集团公司”)、关联方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共同
出资设立“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柴油机公司”)。其中,
中国重工以其所持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船柴”)100%股权
出资。上述交易完成后,柴油机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船柴成为柴油机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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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缓解大连船柴的流动资金短缺问题,推动其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公司拟在
2017 年下半年为大连船柴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4 亿元担保额度,即 2017 年为下
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由 41 亿元调整为 45 亿元。

     目前大连船柴已在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船舶出口卖方信贷并取
得 2 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此前由中国重工提供担保)。鉴于大连船柴已成为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且中国重工拟解除对上述 2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
提供的担保,故公司拟在不超过 4 亿元担保额度内对上述 2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
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海防街 1-2 号

    法定代表人:张德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叁仟玖佰叁拾肆万元整

    经营范围:船用低速柴油机建造及修理;工艺性协作(切削加工、热处理焊
接加工、钳工组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大连船柴资产总额 263,073 万元,负债总额 142,802
万元,贷款总额 22,434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09,793 万元,资产净额 120,272 万
元,营业收入 42,127 万元,净利润 4,756 万元。

    截至目前,被担保人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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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26.15%                            39.4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
                                         20.18%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74.21%                3.91%       21.88%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
                                    100%
                              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

    2、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本次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日止。

    具体担保协议需与银行等相关债权人协商确定后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大连船柴生产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债务
偿付能力,该等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为下属公司大连船柴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其获得日常运营所
需的银行授信及资金支持,有利于保障其业务发展需要。大连船柴经营较为稳定,
各方面运作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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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将《关于为下属公司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和表决。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
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下属公司大连船柴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其获得日常运营所
需的银行授信及资金支持,有利于保障其业务发展需要。大连船柴经营较为稳定,
各方面运作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等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大连船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担保目的在于
满足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担
保风险可控,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实际对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8%。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大连船柴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大连船柴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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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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