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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动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8-10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18-06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 450,000 万元。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为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50 号)核准,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
总数为 45,242.53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9.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8,227.3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175.3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338,051.97 万元。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
管理。

     2017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子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
响投资项目建设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已拨付募投项目建设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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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5,883.00 万元的 50%,即总计不超过 107,941.5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7,941.50 万元全部归还至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投资项目建设需
要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83,05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83,050 万元全部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投资
项目建设需要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止 2018 年 8 月 8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00,000 万
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973,297.02 万元(含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
资产的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公布
的《中国动力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83,05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公布的《中国动力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网站
(www.sse.com.cn)上公布的《中国动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该议
案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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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根据目前各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资产规模、负债率以及有息借款、有息负债对公司经营
业绩影响程度,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利用募集的资金加快公司
发展,为股东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将用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
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
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临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
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
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临时补充公司下属公司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计不超过 45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公司流动资金严格遵守了《上

                                   3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在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及下属公
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保证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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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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