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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祁连山:关于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17-08-19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公告编号:2017-021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标的位于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以北、T580#规划路以

西,地号 05-(01)-38;土地证号:兰国用 2015 第 A0043 号,土地

性质为工业用地。成交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26,400 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十八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交易概述

    为盘活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公开转让位于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2995.9 平方米(34.49

亩)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位于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以北、T580#规

划路以西,地号 05-(01)-38;土地证号:兰国用 2015 第 A0043 号。

土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证载使用权面积为 22995.9 平方米。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

准日,对该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前土地使用权账面

价值 828.56 万元,评估价值 1,922.46 万元。评估增值 1093.9 万元,
增长率 132.02%。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相关要求,公司在甘肃省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挂牌,在公告期内广泛征集受让方,最终通过网络竞价的方

式由甘肃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该地块,最终成交价 26,400

万元。

    二、 交易对方介绍

    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甘肃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17 年 8 月 7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公司注册地:甘肃省兰州

市;法定代表人:贾军政;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转让标的位于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2995.9 平方米(34.49 亩)

土地使用权。该宗土地位于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以北、T580#规划路

以西,地号 05-(01)-38;土地证号:兰国用 2015 第 A0043 号。根

据 1999(009)号《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该合同批准用途为建设产业及培训中心,少量住宅用地。地上

无建筑物,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土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证载使用权

面积为 22995.9 平方米。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委托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出

具了卓信大华评报字(2017)第 1017 号《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委托评估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828.56 万
元,评估价值 1,922.46 万元。评估增值 1093.9 万元,增长率 132.02%。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公司在符合规

定的国有资产转让场所公开挂牌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本次交易价

格。

    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双方名称

    转让方(甲方):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甘肃德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转让价格及支付

    转让价格以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为依据,

以公司在甘肃省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网络竞价最终成

交价格确定,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共计人民币 26,400 万

元。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于本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向甘肃
省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乙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在

扣除应交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后,其余部分充抵部分转让价款。

    (三)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

    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

用权证、土地出让合同书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兰州市国土资源管
理部门申请办理本合同项下土地的使用权的转让登记手续。

    (四)税费的承担

    在本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各种税费,依照法律规定

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进行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盘活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资产利用率。本次交易标的性

质为工业用地,公司转让后还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本

次转让完成后预计可增加公司当期净利润 7,200 万元左右。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17)第 1017 号;

    (三)《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宁一宗国有土地使

用权转让项目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