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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祁连山: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公告2018-08-28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公告编号:2018-017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
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 号)、国务院国资委、财
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
的通知》(国办发201645 号)等文件精神和甘肃省政府国资委、
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天水市政府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甘肃祁连山水
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协调,全力推进“三供
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分离移交范围
    公司所属企业 4 个职工家属区,共计 2476 户,分别是祁连山房产
大厦 96 户、永登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登公司”)职工
家属区 1890 户、兰州红古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古
公司”)窑街生活区 310 户、海石湾生活区 180 户。天水祁连山水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公司”)位于武山职工家属区的部分资产。
    二、分离移交资产
    共需移交资产账面价值为 3,313.53 万元。其中祁连山房产大厦
162.23 万元;永登职工家属区 1,662.22 万元;窑街家属区 1,482.16
万元;海石湾家属区 0.70 万元;武山职工家属区 6.22 万元;详见“移
交资产明细表”。以上移交资产均经资产所属单位和公司资产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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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定。
                                   移交资产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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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移交小区      所属公司    供电        供热      供水      物业及其他    合计
 1     祁连山房产大厦     本部                                          162.23    162.23
 2        永登小区      永登公司     0.72       886.07     775.43            0   1,662.22
 3      海石湾小区                                                        0.70         0.70
                        红古公司
 4        窑街小区                 114.23       325.17     417.63       625.13   1,482.16
 5     武山职工家属区   天水公司                             2.86         3.36         6.22
               合计                114.95   1,211.24     1,195.92       791.42   3313.53
       三、分离移交费用
       移交费用承担原则:按照移交资产产权所属关公司承担,一个小
区资产分属不同公司的,按资产所占移交资产比例承担。
       经测算,公司及子公司承担的分离移交维修改造费用为 8,675.47
万元。根据国办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
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016
45 号)文件规定,按维修改造费用的 50%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可
申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约为 3,958.33 万元,其中公司本部维修改造费
用 314.88 万元,可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157.44 万元,预计承担费
用 157.44 万元;永登公司维修改造费用 5,294.74 万元,可申请中央
财政补助资金 2,647.37 万元,预计承担费用 2,647.37 万元;红古公
司维修改造费用 1,607.20 万元,可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803.60 万
元,预计承担费用 803.60 万元。天水公司维修改造费用 1,458.65 万
元,可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349.92 万元,预计承担费用 1,108.74
万元。(天水公司位于武山的家属区在独立工矿企业区域内,维修改造
费用超过 3.2 万/户均标准,超额部分财政补助资金能否取得,还存在
较大不确定性,方案中是按超额部分全额由公司承担测算,如超额部
分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将会增加收到政府补助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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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过渡期运行费用补贴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甘肃省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
办发201725 号)规定,并经与接收单位协商核算,公司及子公司承
担的过渡期运行费用补贴为 273.22 万元。其中:公司本部承担 45.63
万元,永登公司承担 162.23 万元,红古公司承担 65.36 万元。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共移交资产 3,313.53 万元,根据《中
央企业职工家属“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
资201638 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
题的通知》(财企200562 号),公司将按照规定核减有关资产及所
有者权益,核减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 3,313.53 万元,支付移交费用
8,675.47 万元,预计取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3,958.33 万元,公司及子
公司预计承担费用 4,717.15 万元,支付过渡期运行费用补贴 273.22
万元。该事项预计将影响本期损益减少 4,990.37 万元。测算费用与实
际移交时点费用有可能存在差异,以上数据以实际交接、支付时点的
数据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此次“三供一业”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2、该事项已经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通过后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不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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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 号);
    3、《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
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 号);
    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甘肃省国
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
发201725 号);
    5、《中央企业职工家属“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管理办法》(财资201638 号);
    6、《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企200562 号)。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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