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1-15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6-00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名,亲自出席 13 名,杨吉贵董事、冯仑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
亲自出席,分别书面委托赵威董事、乔志敏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3 名
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唐双宁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张金良先生担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5 票,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金良先生为本行行长。张金良先生的行长任职
资格需经中国银监会核准。张金良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从客观、独立的角度作出判断,同意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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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二、《关于股东提名张金良先生担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5 票,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提名张金良先生为本行执行
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银监会核准任
职资格。张金良先生的声明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从客观、独立的角度作出判断,同意该项
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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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张金良先生简历
张金良,1969 年出生,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
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9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此前在中国银行总行财会部工
作多年,2007 年 2 月至 2009 年 11 月担任中国银行总行财务管理部
总经理。2003 年 10 月至 2007 年 2 月担任中国银行总行财会部副总
经理,并于 2005 年 3 月至 2007 年 2 月兼任 IT 蓝图实施办公室主任。
1997 年 9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具有注册会计师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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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声明
依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七条要求,
本声明人作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接受提名为光大银行董事,并就相关事项声明
及承诺如下:
一、本人已披露的简历及其它与董事候选人资格相关的资料真
实、准确、完整;
二、本人不存在可能导致本人不能担任光大银行董事的情形;
三、本人当选为光大银行董事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
行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声明人:张金良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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