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主要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2016-07-19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6-02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主要股东中国光大
集团股份公司(简称“光大集团”)计划自 2016 年 7 月 15 日起
三个月内择机增持本行股份,增持数量不少于 1000 万股,增持
完成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不会达到本行已发
行普通股总股份的 30%。
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
施的风险。
本行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复牌公告中披露了主要股东光大集团增
持本行股份的计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行现将光大
集团详细增持计划披露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本行股票复牌前,光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合计持有本行 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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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6,089,020 股 ,H 股 256,595,000 股 ,A 股 和 H 股 共 计
13,482,684,020 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的 28.88%。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光大集团本次增持系基于对本行
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对本行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国内资本市场
长期投资价值的持续看好;目的在于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维护本行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本行 A 股及 H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本次拟增持数量不少于 1000 万
股,增持完成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不会达到本行
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的 30%。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16 年 7 月 15 日起三
个月内。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因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
施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行将持续关注光大集团增持本行股份的情况,及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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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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