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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大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8-27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6-03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4 名,实际参

与表决董事 14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 2016 年度 A 股半年度报告、摘要及 H 股中期报

告、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A 股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

行网站(www.cebbank.com),A 股半年报摘要亦登载于 8 月 27 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H 股具体内容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www.hkex.com.hk)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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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为关联法人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核定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 14 票,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笔关联交易属于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关联交易,不属于境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香港

联交所规定的关联交易。

    本行独立董事对该笔关联交易公允性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已依法履行

内部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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