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第一期优先股2017年股息发放实施公告2017-06-16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7-03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优先股 2017 年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360013
优先股简称:光大优 1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5.30 元(税前)
最后交易日:2017 年 6 月 22 日
股权登记日:2017 年 6 月 23 日
除息日:2017 年 6 月 23 日
股息发放日:2017 年 6 月 26 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一期优先股(以
下简称“光大优 1”,代码 360013)2017 年股息发放议案,已经本行
2017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
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光大优 1 股息发放
1、发放金额:按照光大优 1 票面股息率 5.30%计算,每股发放
现金股息人民币 5.30 元(税前),合计人民币 10.6 亿元(税前)。
2、发放对象:截至 2017 年 6 月 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1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
光大优 1 股东。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最后交易日:2017 年 6 月 22 日
2、股权登记日:2017 年 6 月 23 日
3、除息日:2017 年 6 月 23 日
4、股息发放日:2017 年 6 月 26 日
三、派息实施方法
1、全体光大优 1 股东的股息由本行自行发放。
2、对于持有光大优 1 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
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5.30 元。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
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咨询
1、咨询机构:本行资本与证券事务管理部
2、咨询电话:010-63636363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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