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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大银行:第一期优先股2017年股息发放实施公告2017-06-16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7-03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优先股 2017 年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360013

     优先股简称:光大优 1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5.30 元(税前)
     最后交易日:2017 年 6 月 22 日

     股权登记日:2017 年 6 月 23 日
     除息日:2017 年 6 月 23 日
     股息发放日:2017 年 6 月 26 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一期优先股(以
下简称“光大优 1”,代码 360013)2017 年股息发放议案,已经本行

2017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
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光大优 1 股息发放

    1、发放金额:按照光大优 1 票面股息率 5.30%计算,每股发放
现金股息人民币 5.30 元(税前),合计人民币 10.6 亿元(税前)。
    2、发放对象:截至 2017 年 6 月 23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1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
光大优 1 股东。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最后交易日:2017 年 6 月 22 日
    2、股权登记日:2017 年 6 月 23 日

    3、除息日:2017 年 6 月 23 日
    4、股息发放日:2017 年 6 月 26 日
    三、派息实施方法

    1、全体光大优 1 股东的股息由本行自行发放。
    2、对于持有光大优 1 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
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5.30 元。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
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咨询
    1、咨询机构:本行资本与证券事务管理部
    2、咨询电话:010-63636363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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