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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大银行:2018年资本充足率报告2019-03-2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目录

1.引言................................................................................................................................... 3
   1.1 银行简介.................................................................................................................... 3
   1.2 披露依据.................................................................................................................... 3
   1.3 披露声明.................................................................................................................... 3
2.资本和资本充足率........................................................................................................... 4
   2.1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4
   2.2 资本充足率................................................................................................................ 5
   2.3 资本构成.................................................................................................................... 6
   2.4 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9
   2.5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10
   2.6 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10
3.全面风险管理................................................................................................................. 11
4.信用风险......................................................................................................................... 13
   4.1 信用风险管理.......................................................................................................... 13
   4.2 信用风险暴露.......................................................................................................... 13
   4.3 信用风险缓释.......................................................................................................... 15
   4.4 贷款质量及贷款减值准备...................................................................................... 17
   4.5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18
5.市场风险......................................................................................................................... 18
   5.1 市场风险管理.......................................................................................................... 18
   5.2 市场风险计量.......................................................................................................... 19
6.操作风险......................................................................................................................... 19
   6.1 操作风险管理.......................................................................................................... 19
   6.2 操作风险计量.......................................................................................................... 20
7.资产证券化..................................................................................................................... 21
   7.1 资产证券化业务...................................................................................................... 21
   7.2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 22
8.其他风险相关信息......................................................................................................... 23
   8.1 银行账簿股权风险.................................................................................................. 23
   8.2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23


                                                                第 1 页
   8.3 流动性风险.............................................................................................................. 24
9.薪酬................................................................................................................................. 26
   9.1 薪酬定性信息.......................................................................................................... 26
   9.2 薪酬定量信息.......................................................................................................... 26
10.附表............................................................................................................................... 28
   10.1 资本构成................................................................................................................ 28
   10.2 集团口径的资产负债表........................................................................................ 30
   10.3 有关科目展开说明................................................................................................ 32
   10.4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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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引言
1.1 银行简介
    本行成立于 1992 年 8 月,是经国务院批复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全国性

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本行于 2010 年 8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

票代码 601818)、2013 年 12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818)。

    本行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通过加快产品、渠道和服务模式的创新,在资

产管理、投资银行、电子银行和信用卡业务等方面培育了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基

本形成了各业务主线均衡发展、风险管理逐步完善、创新能力日益增强的经营格局。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已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1,252 家,实现境内省级行政区域服

务网络的全覆盖,机构网点辐射全国 136 个经济中心城市。紧跟“一带一路”国家

战略,加快国际化布局,香港分行、首尔分行、光银国际、光银欧洲、卢森堡分行

相继开业运营;社会责任日益彰显,持续多年支持“母亲水窖”公益活动在社会上

产生较大影响;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8 年发布的“全球 1,000 家大银行”排名

中,本行位列第 39 位,比上年提升 10 位。

    多年来,伴随中国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进程,本行品牌形象和市场价值不断提

升,在为广大客户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同时,实现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已成为一家运作规范、颇具影响力的上市银行。

1.2 披露依据
    本报告根据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 年 6 月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

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

1.3 披露声明
    本报告是按照银保监会监管规定中资本充足率的概念及规则而非财务会计准则

编制,因此,报告中的部分资料并不能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财务资料直接进行比

较。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本行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前瞻性陈述。这些陈

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与日后外部事件或本行日后财务、业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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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表现有关,可能涉及的未来计划亦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故投资者

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不应对其过分依赖。


2.资本和资本充足率
2.1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本行未并表(以下简称本行)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本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

构。本行并表(以下简称本集团)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本行以及符合《资本管

理办法》规定的本行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

2.1.1 被投资机构并表处理方法

       按照监管要求,本集团在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时,不同类型被投资机构并表处

理方法如下表所示:
序号     被投资机构类别                             并表处理方法

        拥有多数表决权或
1       控制权的金融机构                            纳入并表范围
          (保险公司除外)

                           不纳入并表范围,从各级资本中对应扣除资本投资;若存在资本缺
        拥有多数表决权或
2
        控制权的保险公司   口,扣除相应的资本缺口


                           不纳入并表范围,将核心一级资本投资合计超过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净额 10%的部分扣除,其他一级资本投资和二级资本投资应从相应
        对金融机构的大额
3
          少数资本投资     层级资本中全额扣除,未达到门槛扣除限额的部分计算风险加权资
                           产


                           不纳入并表范围,将投资合计超出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0%的部
        对金融机构的小额   分从各级监管资本中对应扣除,未达到门槛扣除限额的部分计算风
4
          少数资本投资
                           险加权资产


        对工商企业的少数
5                                       不纳入并表范围,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股权投资




                                        第 4 页
2.1.2 监管并表与财务并表的差异

      根据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和工商企业不应纳入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由于本行

不存在上述子公司,因此监管并表范围与财务并表范围一致。

2.1.3 纳入并表范围的被投资机构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序号      被投资机构名称     注册地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
  1                           湖北武汉            4,680            90%       租赁业务
               限公司

         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
  2                            香港               2,267           100%       投资银行
                 司

         韶山光大村镇银行股
  3                           湖南韶山             105             70%       银行业务
             份有限公司

         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
  4                           江苏淮安              70             70%       银行业务
           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5                           卢森堡               156            100%       银行业务
             限公司(欧洲)

         江西瑞金光大村镇银
  6                           江西瑞金             105             70%       银行业务
           行股份有限公司


2.1.4 资本缺口及资本转移限制

      报告期内,本行持有多数股权或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金融机构不存在监管资本

缺口,且不存在集团内资本转移限制的情况。

2.2 资本充足率
      2018 年末,本集团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计算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15%,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09%,资本充足率 13.01%,均满足监管要求。




                                       第 5 页
    按照《资本管理办法》计量的并表和未并表资本充足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并表           非并表               并表         非并表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289,638         279,076             273,026       265,737

  一级资本净额           319,659         309,023             303,038       295,684

  总资本净额             412,012         400,663             385,524       377,38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15%               9.03%           9.56%          9.50%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09%              9.99%           10.61%        10.57%

  资本充足率             13.01%          12.96%              13.49%        13.49%


2.3 资本构成

2.3.1 主要资本构成项

    2018 年末,本集团根据《资本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计量的并表资本构成情况

如下表所示:




                                   第 6 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核心一级资本                                             292,093

   实收资本                                               52,489

   资本公积                                               53,533

   盈余公积                                               24,371

   一般风险准备                                           54,036

   未分配利润                                            100,296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552

   其他                                                    6,816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                                       2,455

   商誉(扣除递延税负债)                                    1,281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扣除递延税负债)            1,171

   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              3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289,638

其他一级资本                                              30,021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29,947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74

一级资本净额                                             319,659

二级资本                                                  92,353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金额                         62,87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29,336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47

二级资本扣除项目                                               -

总资本净额                                               412,012




                                      第 7 页
   根据原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本监管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附件 2《关于

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披露的信息请参见本报告附件,包

括资本构成、集团口径的资产负债表(财务并表和监管并表)、有关科目展开说明

表以及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2.3.2 门槛扣除限额与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限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相关资本投资及净递延税资产余额均未超过门

槛扣除限额,无需从资本中进行扣除。相关门槛扣除限额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资本扣除限额                与上限
   使用门槛扣除法的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的差额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
                             3,877
本投资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352      核心一级资本净
                                                                  28,964       25,087
                                       额的 10%
     其他一级资本             504

     二级资本                3,021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
                               -
资本投资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       核心一级资本净
                                                                  28,964       28,964
                                       额的 10%
     其他一级资本              -

     二级资本                  -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             核心一级资本净
                             10,791                               28,964       18,173
递延税资产                             额的 10%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
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和其             核心一级资本净
                             10,791                               43,446       32,655
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             额的 15%
延税资产未扣除部分




                                      第 8 页
    根据监管规定,权重法下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不得超过信用风

险加权资产的 1.25%。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

失准备为 293 亿元,符合监管要求。相关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计量方法                             项目                      金额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29,336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36,339
      权重法
                    若未达到可计提上限,与上限的差额               7,003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          29,336


2.3.3 重大资本投资行为

    2018 年 7 月,本行向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9.9 亿元;2018 年

11 月,本行向其再次增资人民币 9.9 亿元。

    2018 年 8 月,本行向江西瑞金光大村镇银行注资人民币 1.05 亿元。江西瑞金光

大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 亿元,本行持股比例为 70%。

    2018 年 11 月,本行向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港币 10 亿元。

    2018 年 12 月,本行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注资人民币 2.5 亿元。

2.3.4 实收资本变化情况

    本行关于报告期内的股本变动情况,请参见 2018 年年度报告“普通股股本变动

及股东情况”的相关内容。

2.4 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本行已向监管机构提交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申请,在获得批准前,依据监管

要求,本行采用信用风险权重法、市场风险标准法和操作风险基本指标法计量风险

加权资产。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结果如下表所示:




                                       第 9 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2,936,448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44,913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185,307

                   合计                              3,166,668


2.5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本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整体框架包括治理架构、政策制度、风险识别和评

估、压力测试、资本规划、监测与报告体系等主要内容。在综合考量和评估银行所

面临的各类实质性风险的基础上,衡量资本与风险的匹配水平,建立风险与资本统

筹兼顾的管理体系,确保在不同市场环境下持续保持与自身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资本

水平。本行按年实施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持续推进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方法论的改进

优化,目前已形成较为规范的治理架构、健全的政策制度、完整的评估流程、定期

监测报告机制及内部审计制度,符合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的

核心要求,能够确保主要风险得到充分识别、计量或评估、监测和报告,资本水平

与其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资本规划与经营状况、风险变化趋势

和长期发展战略相匹配。

2.6 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在资本规划方面,根据监管政策及经营环境变化,本行动态修订完善中长期资

本规划,并以此为纲领,指导全行资本管理工作。本行资本管理规划的主要目标包

括:一是持续满足资本监管要求,并从可用资本角度为银行正常经营发展预留合理

空间;二是确保本行资本水平与承担的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三是确保

本行资本规划与经营状况、风险变化趋势和长期发展战略相匹配;四是综合运用各

类资本工具,优化本行资本总量和结构,持续强化本行资本内生能力、并结合合理

的筹融资策略,控制资本成本;五是实施全行资本绩效评估,强化资本使用效率,




                                 第 10 页
通过资本配置、风险定价和绩效评价等手段,充分保障资本回报水平;六是适度实

施逆周期资本管理,通过主动的资本管理平滑周期波动对本行持续稳健经营的影响。

    本行依据中长期资本规划确定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制定年度资本充足率

管理计划并将其纳入年度综合经营计划,确保年度资本管理计划与各项业务计划相

适应,并保证资本水平高于内部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本行通过对资本充足率水平

进行动态监控、分析和报告,与内部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进行比较,采取包括合理

把握资产增速、调整风险资产结构、提高内部资本积累、从外部补充资本等各项措

施,确保本集团和本行的各级资本充足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和内部管理需要,抵御

潜在风险,支持各项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全面风险管理
    本集团建立并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形成了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

晰的风险治理架构,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

门和内审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建立了多层次、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运

行机制。

    董事会是本集团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本集团的总体风险管理战

略和重大决策,确定本集团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审核高级管理层所制定的风险防范

措施,决定本集团的基本管理制度和银行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审查管理层、审计机构和监管部门提供的内部控制评估报告,检讨内部控制体系的

有效性并提出改善意见,督促高级管理层持续改进本行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通过

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机构履行其风险管理职能。

    监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风

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

    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根据董事会核准的风险管理策

略,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制定、落实各类风险管理政策、制度、细则和限额,并实

施管理,确保对于各类风险的有效管控。高级管理层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各自负责协

调、组织和监督其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




                                 第 11 页
               本集团按照“全面、全程、全员”管理的要求,建立了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领

      导下的“三道防线”的风险管理框架。业务/产品条线作为第一道防线,承担风险管

      理的直接责任;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作为第二道防线部门,承担制定政策和流程,监

      测和管理风险的责任;内审部门承担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履职情况的审计责任。

               本集团风险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如下:




                                                                                董事会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员会                   制委员会


                                                                                 行长


                                                                                        资产负     风险管      信贷审   投资审   不良资     内控合   首席审计官
                                                                                        债管理     理委员      批委员   批委员   产处置     规管理
                                                                                        委员会       会          会       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副行长             副行长            副行长               副行长                         副行长                副行长         副行长


          普    战                                   投
公   贸         略      零   信   金     金     资        运     信     电               风   信   授    资        财    资       法      纪            审计部
          惠                                         资
司   易         客      售   用   融     融     产        营     息     子               险   贷   信    产        务    产       律      检
          金                                         与
                户
业   金   融    与      业   卡   市     同     管        管     科     银               管   审   管    保        会    负       合      监
          事
                                                     托
务   融         投      务   中   场     业     理        理     技     行               理   批   理    全        计    债       规      察
          业    行                                   管                                                                                              区域审计中心
部   部                 部   心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一级分行主管风
                                          董事会层面                         一级分行行长
                     主要汇报线                                                                            险副行长

                                              总行层面
                     次要汇报线                                                                        二级分行主管风
                                              分行层面                       二级分行行长
                                                                                                           险副行长




                                                                             第 12 页
4.信用风险
4.1 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对本集团的义务或承诺而

使本集团可能蒙受损失的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贷款组合、债券投资组合及各种

形式的担保。本行信用风险管理目标是通过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过程,

把信用风险控制在风险偏好范围内,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公司业务部、战略客户与投资银行部、普惠金融事业部和零售业务部等业务条

线部门按照本集团风险管理制度规定与流程开展对公、零售信贷业务。业务条线部

门为信用风险的直接承担部门,是风险内控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在客户关系及具体

业务存续期内独立进行全过程管控,对业务的合规性、安全性承担第一位的责任。

    本集团从事信用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包括风险管理部、信贷审批部、授信

管理部、资产保全部等部门,是信用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承担统筹督导和审核

把关责任。信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按照“政策技术-审查审批-贷中贷后-清收保全”

的基本流程确定部门职能定位。

    本集团审计监察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承担监督评价责任。

4.2 信用风险暴露
    本集团根据《资本管理办法》中权重法的相关规定确定适用的风险权重,对合

格缓释工具覆盖的部分采用缓释品适用的风险权重,并计算风险加权资产。2018 年

末,本集团信用风险暴露按照客户主体划分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主体分类                   缓释前风险暴露   缓释后风险暴露

 表内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4,276,247       4,065,511

     现金类资产                                 393,999          393,999

     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172,963          172,963

     对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                       143,641          143,478

     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                       620,686          584,342




                                  第 13 页
                      主体分类                       缓释前风险暴露     缓释后风险暴露

       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构的债权               31,854                31,854

       对一般企(事)业的债权                             1,714,624             1,544,819

       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的债权                        6,948                  6,447

       对个人的债权                                     1,040,203             1,036,280

       股权投资                                          1,550                  1,550

       资产证券化表内项目                                44,295                44,295

       其他表内项目                                     105,484                105,484

表外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696,728                387,545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3,988                  3,988

合计                                                    4,976,963             4,457,044

  2018 年末,本集团表内外信用风险暴露按照风险权重划分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风险权重                  缓释前风险暴露                  缓释后风险暴露

             0%                        1,076,056                        776,692

            20%                         344,247                         339,183

            25%                         238,571                         228,753

            50%                         379,031                         379,031

            75%                         715,927                         711,503

            100%                       2,206,433                       2,005,184

            150%                           -                               -

            250%                        11,016                          11,016

            400%                         1,182                           1,182

            625%                          -                               -

            938%                          -                               -

           1250%                         512                             512

            合计                       4,972,975                       4,453,056




                                         第 14 页
    2018 年末,本集团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各级资本工具、对工商企业的股权

投资、非自用不动产的风险暴露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缓释前风险暴露       缓释后风险暴露

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       3,148                3,148

       核心一级资本                    -                    -

       其他一级资本                   377                  377

       二级资本                      2,771                2,771

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                 1,197                1,197

非自用不动产                          175                  175

合计                                 4,520                4,520


4.3 信用风险缓释
    信用风险缓释政策和流程

    本行通常运用抵质押品和保证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这些信用风险缓释

工具有效覆盖了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暴露。本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缓释管理政策

制度体系,对于不同业务担保的贷前、贷中、贷后各阶段的管理要求进行了规范,

切实做到对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有效认定和管理,确保其可以降低信用风险。

    抵质押品类型

    本行 2017 年启动押品数据标准化工作,2018 年制定《中国光大银行授信业务押

品管理办法》明确抵质押品必须符合和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认可的信用

风险缓释工具认定标准及管理要求;同时明确本行接受的抵质押品分类按担保方式

分为质押品、抵押品两大类,并下设三级目录。其中,质押品包含现金及其等价物、

贵金属、债券、股权和基金、票据、应收账款等;抵押品包含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及在建运输工具、经营权、设备等。

    估值政策和程序




                                  第 15 页
    本行押品价值评估应坚持客观、独立和审慎的原则,评估价值不能超过当前合

理的市场价值,并根据押品的价值波动特性确定重新估值的方式和频率。押品价值

评估包括贷款发放前对押品价值的初次评估和贷后对押品价值的重新评估。

    贷前初次评估时要求凡向本行申请办理抵质押授信业务的客户,所提供的押品

都应进行价值评估,并以本行审批部门认定的评估价值作为抵质押率确定的依据。

贷后押品重估要求分行应根据不同押品的价值波动特性,合理确定价值重估频率,

每年应至少重估一次。其中,对于价格波动较大的押品适当提高重估频率。

    保证人的主要类型、资信情况

    保证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本

行通过内部管理制度对保证人资格准入、担保能力评估、监控管理以及债务追偿等

进行规范,有效控制和降低授信风险。

    资本计量

    本集团在计量权重法下的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时,仅考虑《资本管理办法》中认

可的权重法下的合格抵质押品或合格保证人的风险缓释作用,2018 年末,本集团权

重法信用风险暴露的风险缓释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其他国家   多边开
                          我国中央                        其他国   和地区注   发银行、
                          政府、中                        家和地   册的商业   国际清
                          国人民银   我国公共    我国商   区的中   银行和公
             现金类资产                                                       算银行
                          行、我国   部门实体    业银行   央政府   共部门实   及国际
                          政策性银                        和中央   体         货币基
                          行                              银行
                                                                              金组织

表内信用风
               139,519     32,746      410       38,055     -         6          -
险

表外信用风
               299,362       3           -       9,818      -          -         -
险

交易对手信
                  -           -          -         -        -          -         -
用风险

合计           438,881     32,749      410       47,873     -         6          -




                                      第 16 页
4.4 贷款质量及贷款减值准备
     逾期贷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给贷款人的款项。2018 年末,

本集团逾期贷款余额 569 亿元。

     本集团采用贷款风险分类方法监控贷款组合风险状况。贷款按风险程度总体分

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及损失五类。最后三类被视为不良贷款和垫款。2018 年

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 384 亿元。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评估贷款的减值损失。关于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

方法,请参见 2018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相关内容。

     2018 年,本集团贷款减值准备金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12 个月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合计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2018 年 1 月 1 日       (18,666)        (18,271)           (21,134)           (58,071)

 转至阶段一              (1,073)           1,048              25                  -

 转至阶段二                867             (898)              31                  -

 转至阶段三                164             3,038            (3,202)               -

 本年计提                (7,412)          (7,137)           (24,318)           (38,867)

 本年转回                 2,785            956                412               4,153

 本年处置                   -                -              10,149             10,149

 本年核销及转出             -                -              16,162             16,162

 收回以前年度核销           -                -              (1,527)            (1,527)

 已减值贷款利息收入         -                -                792                792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3,335)        (21,264)           (22,610)           (67,209)
     注:上述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余额为人
民币 4.73 亿元。




                                       第 17 页
4.5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在交易的现金流最终交割前违约的风险,包括

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

险和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

    交易对手在与本行发生衍生工具交易前,需满足本行客户准入标准的相关规定。

本行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风险管理水平、资本实力等进行全面评价,核定授信

额度并定期审核。在进行具体交易时,本行需事先查询交易对手的授信额度是否充

足。

    对部分场外衍生工具交易,本行与交易对手依据双方监管要求签订 ISDA 主协议

下的信用支持附件(CSA),规定抵押品的交换规则以降低信用风险。双方根据监

管合规要求定期对存续交易敞口进行估值,经双方确认后以估值结果决定抵押品的

交割金额。交易对手信用评级下调与抵押品互换情况并无固定联系,需根据协议条

款内容而定。如协议条款中无相关表述,则交易对手信用评级下调不对双方抵押品

互换产生影响;如协议条款中包含相关表述,则根据协议规定对抵押品数量进行调

整。


5.市场风险
5.1 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商品价格和股票价格等)的不利变动

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集团面临的主要市场风险为利率风险

和汇率风险。本集团的市场风险管理目标是根据董事会确定的风险偏好,有效管理

本行承担的市场风险,实现经风险调整回报率的最大化和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本集团持续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不断提升对市场风险的

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能力;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流程,明确各

类业务相关市场风险管理策略;优化市场风险限额结构,持续监测、控制及报告限

额执行情况,各项市场风险监控指标均处于偏好许可范围内;加强利率风险和汇率




                                 第 18 页
风险研判,持续跟踪市场化业务风险暴露及变化趋势;构建债券预警系统,防范信

用债违约事件;定期进行压力测试,评估在极端情况下银行面临的风险状况。

5.2 市场风险计量
    本集团依据监管要求,采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本集团按照《资本
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分别计量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和股票风险的资
本要求,并单独计量以各类风险为基础的期权风险的资本要求。本集团并表范围内
各类型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利率风险                              2,790

                     股票风险                                 -

                     外汇风险                               757

                     商品风险                                 -

                     期权风险                                3

        交易账簿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特定风险                 43

               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总额                        3,593



6.操作风险
6.1 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

损失的风险。本定义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本集团操作风

险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在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内部控制的基础上,持续完善操作

风险衡量方法、管理工具及政策体系,减少或缓解操作风险损失,将操作风险控制

在适当水平,为业务发展提供健康的内部运营环境。

    本集团已经建立了层次化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以全面识别、评估、控制、管理

和报告所有业务环节的操作风险。这套体系覆盖了商业银行、零售银行、交易销售、



                                      第 19 页
公司金融、支付结算、代理服务、资产管理等全部业务条线以及人力资源管理、财

务管理、法律事务、反洗钱管理、行政办公管理等全部支持辅助性活动。该体系的

主要内容如下:

       在高级管理层领导下的、前中后台各司其职的、层次化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

       以操作风险管理基本政策为核心的、覆盖操作风险管理各个领域的较为完整

       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针对各类业务和管理活动建立的标准化的、可操作的和可追踪的并定期进行

       重检和修订的标准作业流程;

       以操作风险控制自我评估(RCSA)、关键风险指标(KRI)、损失事件收

       集等为主的操作风险管理工具体系;

       以“有效的风险管理创造价值”为核心的操作风险管理文化,以各分支行、

       各业务及职能条线部门的操作风险管理岗位为依托的专业操作风险管理团

       队;

       操作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机制和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追究和处分的全员

       问责制度;及

       以内部审计和合规检查为基础的独立的风险评估体系。

    本集团按照风险控制自我评估工具和评估流程的要求,定期开展风险自评估;

坚持“层次化管理、突出重点”的总体原则,强化业务及职能部门作为“第一道防

线”的操作风险管理职责;注重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对内

外部重要操作风险及时预警、提示、报告、处置,严防重大操作风险事件和案件的

发生;持续重检操作风险关键指标,开展指标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工作;完善重大事

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6.2 操作风险计量
    本集团依据监管要求,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2018 年末,本

集团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为 1,853 亿元,资本要求为 148 亿元。




                                  第 20 页
7.资产证券化
7.1 资产证券化业务
    本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目标是根据全行信贷结构调整方案,优化资产组合、

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等。本行参与资产证

券化业务的方式主要包括作为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起机构和贷款服务机构、主承销

商以及投资机构。

作为发起机构和贷款服务机构

    本行作为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起机构承担的风险主要是根据监管要求持有的部分

证券未来可能遭受的损失,除此之外,其他风险均已完全通过证券化操作转移给其

他实体。

    作为发起机构,本行参与项目资产池构建、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发行材

料制作、监管备案及审批、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等工作,并作为贷款服务机构,参与

发行后贷款后续管理、本息划付、出具贷款服务报告等工作。本行按照要求进行信

息披露。

    本行银行间资产证券化产品均采用“双评级”。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信贷资产

证券化项目中,光盈 2017 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光盈 2017 年第二期信贷资

产支持证券、阳光 2018 年第一期信用卡分期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机构均为中债资信

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主承销商

    作为主承销商,本行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按相

关规定和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勤勉尽责,完成资产支持证券销售和分销等工作。

    作为投资者

    作为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本行通过购买、持有资产支持证券获取投资

收益、丰富组合结构,并承担相应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行根据

年度投资策略及证券的风险收益情况,决定投资金额和期限结构。




                                 第 21 页
    关于资产证券化的会计政策请参见 2018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重要会计政

策及会计估计的相关内容。

7.2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
    截至 2018 年末,本行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传统型资产证券化           合成型资产证券化
                                           风险暴露余额               风险暴露余额
 作为发起机构                                    386                       -
                   银行账簿                     43,909                     -
 作为投资者
                   交易账簿                     2,670                      -
 合计                                           46,965                     -



    截至 2018 年末,本行作为发起机构的证券化基础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基础资产         基础资产             基础资产          报告期
 基础资产类型
                   暴露余额         不良余额             逾期余额        确认的损失 1
对公信贷资产         1,994              -                    -                 -
信用卡分期资产        393              25                  53                  -
合计                 2,387             25                  53                  -
   注:1、报告期确认的损失指报告期内针对证券化资产计提的减值、核销等。




                                     第 22 页
8.其他风险相关信息
8.1 银行账簿股权风险
    本集团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计量的银行账簿股权风险暴露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被投资机构类型   公开交易股权 1     非公开交易股权 1       未实现潜在的风险损益 2

 金融机构                 -                  352                        -

 非金融机构              815                1,300                     (917)

 合计                    815                1,652                     (917)
  注:1、公开交易股权投资是指被投资机构为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非公开交易股权投资是指被投
资机构为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
      2、未实现潜在的风险损益是指资产负债表已确认而损益表上未确认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

    关于股权投资会计政策请参见 2018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重要会计政策及

会计估计的相关内容。

8.2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本集团区分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并根据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的不同性质和特

点,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交易账簿包括本集团拟于

短期内出售、从实际或预期的短期价格波动中获利或锁定敞口的投资。银行账簿包

括除交易账簿以外的业务。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

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主要包括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

权性风险。

    利率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利率变动对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值的潜在负面

影响。在计量和管理风险方面,本集团综合运用敏感性缺口分析、压力测试和有效

久期分析等多种方法计量和监控各类利率风险,定期评估各档期利率敏感性重定价

缺口以及利率变动对本行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值的影响。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利率变化对本集团净损益及股东权益的可能影响。

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假定利率上升 100 个基点




                                        第 23 页
将导致净利润减少人民币 12.22 亿元,股东权益减少人民币 48.20 亿元;利率下降 100

个基点将导致净利润增加人民币 12.67 亿元,股东权益增加人民币 50.74 亿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基于本集团的资产和负债具有静态的利率风险结构。有关的分

析仅衡量一年内利率变化,反映为一年内本集团资产和负债的重新定价按年化计算

对本集团净损益和股东权益的影响。上述敏感性分析基于以下假设:

    –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变动适用于本集团所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及非衍生金融工具;

    –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变动 100 个基点是假定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下一个完整年度内

的利率变动;

    –收益率曲线随利率变化而平行移动;

    –资产和负债组合并无其他变化;

    –其他变量(包括汇率)保持不变;及

    –不考虑本集团进行的风险管理措施。

    由于基于上述假设,利率增减导致本集团净损益和股东权益出现的实际变化可

能与此敏感性分析的结果不同。

8.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虽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

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本集团根据流动

性风险管理政策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监测,并确保维持适当水平的优质流动性资产。

    本集团整体的流动性情况由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管理。该委员会由本行行长担

任主席,负责按监管要求和审慎原则制定流动性政策。政策目标包括:维持稳健充

足的流动性水平,建立科学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在正常经营环境或压

力状态下,都能及时满足各类业务的支付义务和流动性需求,有效平衡资金的效益

性和安全性;及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对资产负债规模和结构做出及时合理的

调整,在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追求利润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实现银行资金

“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统一。

    资产负债管理部牵头执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负责制定并及时修订流动性风

险管理策略,负责对全行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缓释管理。并负责日间



                                     第 24 页
头寸管理与预测,保持适当水平的流动性储备。遇有重大的支付危机或结构性变化

时须及时向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作出汇报并提出建议。

    本集团积极促进核心存款等稳定负债来源的增长,并通过适时发行各类债券等

手段持续推动负债结构优化,不断拓宽负债渠道,增强多样化的主动负债能力,提

升全行资金来源稳定性,确保负债总量适度、来源稳定、结构多元、期限匹配,有

效防范市场冲击。

    本集团主要采用流动性缺口分析衡量流动性风险,持续做好限额监测及动态调

控,同时采用不同的情景的压力测试以评估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并制定有效的应急

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类流动性风险。

    2018 年末,本集团资产与负债根据相关剩余到期日分析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实时      1 个月以    1 个月至     3 个月       1 年至      5年
         无期限                                                                              合计
                      偿还          内       3 个月      至1年         5年        以上
总资产   350,344     715,530    227,821     228,534     847,397     1,099,534    888,172   4,357,332

总负债      -       1,344,158   471,352     458,656     1,310,776    380,956     68,961    4,034,859

净头寸   350,344    (628,628)   (243,531)   (230,122)   (463,379)    718,578     819,211   322,473
衍生金
融工具
            -           -       501,608     608,087     1,636,249    592,720        160    3,338,824
的名义
金额



    2018 年末,本集团流动性覆盖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性覆盖率                                       118.15%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407,191

         未来 30 天现金净流出量的年末数值                                 344,642




                                             第 25 页
9.薪酬
9.1 薪酬定性信息
    在坚持业绩导向、市场化导向的基础上,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建立本行薪酬体系,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福利三部分组成。本行薪酬分配向经

营一线和利润中心倾斜,以吸引和激励关键岗位、核心岗位人员。

    本行对员工的薪酬分配与所聘岗位承担的责任与风险程度挂钩,不同类型员工

实行不同的薪酬结构。员工薪酬分配与业绩、风险、内控、能力等综合绩效考核结

果挂钩,抑制员工冒险冲动和短期行为,倡导良性健康的风险管理文化。本行风险

和合规部门员工的薪酬依据其价值贡献、履职能力和业绩表现等因素确定,与其监

管业务无直接关联、与其他业务领域保持独立。

    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核定和发放。

具体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其中,董事的薪酬

方案报股东大会批准。

    本行监事薪酬根据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核定和发放,具体薪酬分配方

案经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提交监事会审议,报股东大会批准。

    2018 年末,薪酬委员会由 6 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

成员包括独立董事乔志敏(主任委员)、谢荣、霍霭玲、冯仑、王立国和非执行董

事李晓鹏。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并监督实施;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向董事会提出考核、

评价建议;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建议并报董事会批准;审查涉及本

行工资、福利方面的基本制度,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监督实施等。

9.2 薪酬定量信息
    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2 次,书面传签会议 2

次),审议议题 4 项。




                                  第 26 页
    本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薪酬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和年度薪酬情况

请参见 2018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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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附表
10.1 资本构成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具体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代码
核心一级资本
实收资本                                                52,489             k
留存收益                                               178,703
  盈余公积                                              24,371             o
  一般风险准备                                          54,036             p
  未分配利润                                           100,296             q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开储备                              60,349            l+m
  资本公积                                              53,533
  其他综合收益(含其他权益工具可计入部分)                6,816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552                r
监管调整前的核心一级资本                               292,093
商誉(扣除递延税负债)                                    1,281              g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扣除递延税负债)            1,171              e-f
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                3                 i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2,455
核心一级资本                                           289,638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29,947
  其中:权益部分                                        29,947             n
  其中:负债部分                                           -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74               s
监管调整前的其他一级资本                                30,021
其他一级资本                                            30,021
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                    319,659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62,870              j
过渡期后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                          6,700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47                t
  其中:过渡期结束后不可计入的部分                         -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                              29,336             b




                                      第 28 页
具体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代码
监管调整前的二级资本                                    92,353
二级资本                                                92,353
总资本(一级资本+二级资本)                               412,012
总风险加权资产                                         3,166,668
资本充足率和储备资本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15%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09%
资本充足率                                             13.01%
机构特定的资本要求                                      2.50%
  其中:储备资本要求                                    2.50%
  其中:逆周期资本要求                                     -
满足缓冲区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            4.15%
国内最低监管资本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5.00%
一级资本充足率                                          6.00%
资本充足率                                              8.00%
门槛扣除项中未扣除部分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            3,877            c+d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
                                                        10,791            h-i
  (扣除递延税负债)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36,339
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以及应收融资租赁款损失
                                                        68,833            a
准备金额
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          29,336            b
符合退出安排的资本工具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               6,700




                                       第 29 页
10.2 集团口径的资产负债表
       银行集团层面的资产负债表和监管并表下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差异。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本集团
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366,575                 353,703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41,005                  44,754
 贵金属                                                23,628                  40,352
 拆出资金                                              96,685                 148,816
 衍生金融资产                                          15,212                   4,51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7,773                  91,441
 应收利息                                                   -                  28,576
 发放贷款和垫款                                     2,361,278               1,980,818
 应收融资租赁款                                        63,333                  56,364
 金融投资                                           1,301,080               1,297,936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22,737                  24,196
    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153,987                        -
    收益的债务工具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367                        -
    收益的权益工具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                         923,989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14,547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344,617
   - 应收款项类投资                                         -                 514,576
 长期股权投资                                               -                        -
 固定资产                                              18,241                  14,929
 无形资产                                               1,265                   1,092
 商誉                                                   1,281                   1,2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794                   7,596
 其他资产                                              19,182                  16,072
资产总计                                            4,357,332               4,088,243




                                     第 30 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本集团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67,193                  232,5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490,091                  577,447
  拆入资金                                         152,037                  106,79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354                            -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14,349                    6,55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0,411                   45,581
  吸收存款                                       2,571,961                2,272,665
  应付职工薪酬                                       8,028                    8,412
  应交税费                                           5,666                    4,932
  应付利息                                                  -                40,206
  预计负债                                           2,258                      317
  应付债券                                         440,449                  445,396
  其他负债                                          42,062                   42,001
负债合计                                         4,034,859                3,782,807
股东权益
  股本                                              52,489                   52,489
  其他权益工具                                      35,108                   35,108
       其中:优先股                                 29,947                   29,947
  资本公积                                          53,533                   53,533
  其他综合收益                                       1,655                   (1,845)
  盈余公积                                          24,371                   21,054
  一般风险准备                                      54,036                   52,257
  未分配利润                                       100,296                   92,164
  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                           321,488                  304,760
  少数股东权益                                         985                      676
股东权益合计                                       322,473                  305,43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357,332                4,088,243




                               第 31 页
10.3 有关科目展开说明
    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对应关系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本

监管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银监发[2013]33 号)中《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

披露的监管要求》进行披露。银行集团层面的资产负债表和监管并表下的资产负债

表没有差异。有关科目展开说明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具体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代码
发放贷款和垫款以及应收融资租赁款                     2,424,611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以及应收融资租赁款总额             2,493,444
  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以及应收融资租赁款
                                                       68,833                   a
     损失准备金额
  其中: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
                                                       29,336                   b
        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67
  的权益工具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
                                                        352                     c
        投资未扣除部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22,737
  的金融资产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3,525                    d
          未扣除部分
无形资产                                                1,265                   e
  其中:土地使用权                                       94                     f
商誉                                                    1,281                   g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794                   h
  其中: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
                                                         3                      i
           净递延税资产
已发行债务证券                                        440,449
  其中: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部分                 62,870                   j
股本                                                   52,489                   k
资本公积及其他综合收益                                 55,188                   l
其他权益工具                                           35,108
  其中: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5,161                   m
  其中: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29,947                   n
盈余公积                                               24,371                   o
一般风险准备                                           54,036                   p
未分配利润                                            100,296                   q
少数股东权益                                             985
  其中: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552                    r
  其中: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74                    s
  其中:可计入二级资本                                   147                    t




                                      第 32 页
10.4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监管资本工具的            普通股        普通股                           长期次         二级资        二级资         二级资        可转换公
                                                       优先股
主要特征                  (A 股)         (H 股)                           级债           本债           本债           本债         司债券
  发行人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
  标识码                                             360013/36002
                          601818          6818                          1218003        1428006        1728003        1728013         113011
                                                            2
  适用法律             《商业银行资   《商业银行资   《商业银行资     《商业银行资   《商业银行资   《商业银行资   《商业银行资   《商业银行资
                         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
                         (试行)》     (试行)》     (试行)》       (试行)》     (试行)》     (试行)》     (试行)》     (试行)》
监管处理
  适用《商业银行资
  本管理办法(试行)》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过渡期规则
  适用《商业银行资
  本管理办法(试行)》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过渡期结束后规则
  适用法人/集团层面     法人/集团      法人/集团      法人/集团        法人/集团      法人/集团      法人/集团      法人/集团       法人/集团
工具类型                                                                                                                          可转换公司债
                          普通股        普通股         优先股            次级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券
  可计入监管资本
  的数额(最近             39,810         12,679         29,947            6,700         16,200         28,000         12,000         5,161
  一期报告日)
工具面值                  39,810         12,679         30,000            6,700         16,200         28,000         12,000          30,000
会计处理                                                                                                                          其他权益工具
                           股本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




                                                                    第 33 页
监管资本工具        普通股       普通股                                                      二级资     二级资
                                               优先股        长期次级债      二级资本债                                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主要特征          (A 股)       (H 股)                                                       本债       本债
初始发行日                                    光大优 1
                                              2015/6/19
                   2010/8/18   2013/12/20                     2012/6/7         2014/6/9     2017/3/2   2017/8/25         2017/3/17
                                              光大优 2
                                               2016/8/8
是否存在期限(存
                     永续        永续           永续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在期限或永续)
其中:原到期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027/6/8        2024/6/10     2027/3/6   2027/8/29         2023/3/16
发行人赎回(须经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监管审批)
  其中:赎回日期
                                                              2022/6/8        2019/6/10     2022/3/6   2022/8/29
  (或有时间赎回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无固定期限及额度
                                                               6,700           16,200        28,000     12,000
  日期)及额度
分红或派息
  其中:固定或浮
                   浮动分红     浮动分红    浮动派息/分红    固定派息         固定派息      固定派息   固定派息           固定派息
动派息/分红
  其中:票面利率                            光大优 1 前五                                                          第一年:0.2%、第二年:
及相关指标                                    年 5.30%                                                             0.5%、第三年:1.0%、
                    不适用       不适用                        5.25%            6.20%        4.60%      4.70%
                                            光大优 2 前五                                                          第四年:1.5%、第五年:
                                              年 3.90%                                                               1.8%、第六年:2.0%
  其中:是否存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否              否            否         否                 否
股息制动机制
  其中:是否可自
                   有自由裁    有自由裁量                                                   无自由裁   无自由裁
主取消(完全或                               有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量权          权                                                         量权       量权
部分)或强制
  其中:赎回激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励机制




                                                                  第 34 页
监管资本工具的     普通股   普通股                                         长期次   二级资   二级资   二级资
                                                  优先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
   主要特征        (A 股)   (H 股)                                          级债     本债     本债     本债

分红或派息(续)
 其中:累计或非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累计
是否可转股          否       否                     是                       否      否        否       否                   是
 其中:若可转股,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或二级资                                          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
则说明转换触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本工具触发事件                                                           的第一个交易日
条件
 其中:若可转股,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可
则说明全部转股     不适用   不适用   全部转股或部分转股,二级资本工具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可全部转股或部分转股
还是部分转股                              触发事件发生时全部转股
                                     以审议通过其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                                          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4.36 元/股,
 其中:若可转股,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普通                                         当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转
则说明转换价格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股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初始强制转股价                                          股价格将按照募集说明书中列示
确定方式
                                                    格                                                                  公式进行调整
 其中:若可转股,
则说明是否为强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制性转换
 其中:若可转股,
则说明转换后工     不适用   不适用                普通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普通股
具类型




                                                                第 35 页
 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    普通股   普通股
                                             优先股        长期次级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可转换公司债券
            征           (A 股)   (H 股)
分红或派息(续)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
                         不适用   不适用      本行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本行
转换后工具的发行人
 是否减记                  否       否            否           否                   是            是               是                  否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减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本行无法生存     本行无法生存     本行无法生存           不适用
记触发点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是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全部减记      全部减记         全部减记             不适用
分或全额减记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是永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永久减记      永久减记         永久减记             不适用
久或暂时减记
                                                          在存款人和一                       在存款人和一                       在存款人之后,等
                                           在存款人、一                    在存款人和一般                    在存款人和一般
                                                          般债权人之后,                      般债权人之后,                      同于一般债权,在
清算时清偿顺序(说明清                      般债权和二                      债权人之后,股                     债权人之后,股权
                                                          股权资本、其                       股权资本、其                       二级资本工具、股
偿顺序更高级的工具类     最后     最后     级资本工具                      权资本、其他一                    资本、其他一级资
                                                          他一级资本工                       他一级资本工                       权资本、其他一级
型)                                        之后,普通股                     级资本工具和混                    本工具和混合资
                                                          具和混合资本                       具和混合资本                       资本工具和混合
                                           之前                            合资本债券之前                    本债券之前
                                                          债券之前                           债券之前                           资本债券之前
是否含有暂时的不合格
                           否       否            否           是                   否            否               否                  否
特征
                                                          含有利率跳升
 其中:若有,则说明该特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机制,不含减记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征
                                                           和转股条款




                                                                     第 3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