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H股公告20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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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産生或因倚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
本公告並不構成或組成在美國提呈發售或招攬購買或認購任何證券的建議。證券並無亦不會根據
一九三三年美國證券法 (包括其修訂)(「證券法 」) 或美國任何州或其他司法權區的任何證券監管
機構登記。證券依據證券法項下 S 規例於美國境外提呈發售或出售,如未登記或獲豁免遵守證券
法的登記規定,不得在美國境內提呈發售或出售。證券將不會於美國或提呈發售受限制或被禁止
的任何其他司法權區進行公開發售。
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通告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發行人」)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6818)
根據 5,000,000,000 美元中期票據計劃(「該計劃」)
於 2022 年到期的 500,000,000 美元浮動利率票據
(票據股份代號: 5298)
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
中國銀行 中國光大銀行香港分行 花旗 法國外貿銀行
聯席賬簿管理人及聯席牽頭經辦人
中國農業銀行 交通銀行 建銀國際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新鴻基 華泰金控 中國工商銀行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
分行
南洋商業銀行 加拿大豐業銀行
已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請批准僅向專業投資者(如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37
章節以及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571 章節)所定義)以債務形式發行的,誠如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
與該計劃相關的發售通函及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七日的定價補充文件所述的票據上市及買賣。 根據該
計劃發行的票據上市及買賣的批准預期將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開始生效。
代表董事會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曉鵬
香港,2019 年 6 月 24 日
於本公告日期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為葛海蛟先生;非執行董事為李曉鵬先生、 蔡允革
先生、傅東先生、師永彥先生、王小林先生、何海濱先生及趙威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喬志敏先生
、謝榮先生、霍靄玲女士、徐洪才先生、馮侖先生及王立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