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利润同比下降 50%以上的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正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正新材”、“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自 2017 年 1 月 3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018 年 4 月 26 日,华正新材披露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 2018 年 1-3 月营业利润总额为 1,250.08 万元, 较 2017 年 1-3 月的 4,824.25 下降了 74.09%。保荐机构于 2018 年 5 月 8 日至 5 月 11 日期间对华正新材履行了专项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 、 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代表人:杨路、周梁辉 现场检查时间:2018 年 5 月 8 日—5 月 11 日 现场检查人员:杨路、周梁辉、应孙权 现场检查手段: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我们结合华正新材的实际情况,通过查 阅、收集有关文件、资料,与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沟通等手段, 对华正新材 2018 年 1-3 月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了解营业利润 下滑超过 50%的主要原因,并对上述情况发表结论性意见。 二 、现场检查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 2018 年 1-3 月主要财务数据 1、2018 年 1-3 月利润表与 2017 年 1-3 月利润表对比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369,016,627.00 387,739,041.25 -18,722,414.25 -4.83% 营业成本 298,708,314.40 297,080,075.12 1,628,239.28 0.55% 税金及附加 1,620,767.41 2,497,946.78 -877,179.37 -35.12% 销售费用 16,081,716.65 14,442,763.36 1,638,953.29 11.35% 管理费用 31,266,132.47 23,916,941.42 7,349,191.05 30.73% 财务费用 10,427,785.04 4,413,279.82 6,014,505.22 136.28% 资产减值损失 3,783,548.87 1,448,967.86 2,334,581.01 161.1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82,974.50 -114,871.50 -268,103.00 不适用 投资收益 1,893,484.80 0.00 1,893,484.80 不适用 其他收益 3,861,955.72 4,418,304.71 -556,348.99 -12.59% 营业利润 12,500,828.18 48,242,500.10 -35,741,671.92 -74.09% 营业外收入 306.47 9,202.52 -8,896.05 -96.67% 营业外支出 65,901.74 20,567.49 45,334.25 220.42% 利润总额 12,435,232.91 48,231,135.13 -35,795,902.22 -74.22% 所得税费用 1,040,725.78 7,396,477.35 -6,355,751.57 -85.93% 净利润 11,394,507.13 40,834,657.78 -29,440,150.65 -72.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412,918.92 40,834,657.78 -29,421,738.86 -72.0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8,105,702.76 38,408,187.86 -30,302,485.10 -78.90% 损益的净利润 (二)公司 2018 年 1-3 月营业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18 年 1-3 月营业利润较 2017 年 1-3 月下降 74.09%,下滑幅度超过 50%的主要原因包括: 1、2018 年第一季度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产品售价同比有所降低,导致 主营业务毛利率从 22.62%降至 18.09%。 2、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期间费用率 15.66%,较上年同期的 11.03%上升 4.63 个百分点。 (1)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734.92 万元,主要系本期加大 LFT-D、高频 产品等项目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增加 776.25 万元。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601.45 万元,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增加导致 利息支出增加以及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三、 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经检查现场,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以下事项: (一)营业利润下降 1、对于公司营业利润同比大幅下降超过 50%的情况,公司应当做好相关信 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2、对于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强化公司市场开拓,提升产品竞争力 随着国家去产能化等政策的不断落实,效果逐步显现,市场竞争格局不断变 化和加强,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切实做好经营管理的同时,积极开拓市场,不断提 高自身的技术含量、精益制造、稳定产品性能,贴近市场、服务市场。 四、 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规定应当向中国证 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二十六条的 相关规定,保荐机构需要对上市公司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情形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报告需要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 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提供本次现场检查所需文 件、材料及相关信息,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并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 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六、 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正新材 2018 年 1-3 月营业利润同比下滑 超过 50%的主要原因包括:1、2018 年第一季度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主营业务 毛利率由上年同期的 22.62%下降至 18.09%;2、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期间费用 率由上年同期的 11.03%上升至 15.66%。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业 利润同比下降 50%以上的专项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 路 周 梁 辉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