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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正新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的专项现场检查报告2018-05-1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利润同比下降
                   50%以上的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正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正新材”、“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自 2017 年 1 月 3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018 年 4 月 26 日,华正新材披露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 2018 年 1-3 月营业利润总额为 1,250.08 万元,
较 2017 年 1-3 月的 4,824.25 下降了 74.09%。保荐机构于 2018 年 5 月 8 日至 5
月 11 日期间对华正新材履行了专项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 、 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代表人:杨路、周梁辉
    现场检查时间:2018 年 5 月 8 日—5 月 11 日
    现场检查人员:杨路、周梁辉、应孙权
    现场检查手段: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我们结合华正新材的实际情况,通过查
阅、收集有关文件、资料,与财务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沟通等手段,
对华正新材 2018 年 1-3 月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了解营业利润
下滑超过 50%的主要原因,并对上述情况发表结论性意见。


二 、现场检查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 2018 年 1-3 月主要财务数据


    1、2018 年 1-3 月利润表与 2017 年 1-3 月利润表对比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 1-3 月   增减金额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369,016,627.00     387,739,041.25   -18,722,414.25   -4.83%
营业成本           298,708,314.40     297,080,075.12    1,628,239.28     0.55%
税金及附加             1,620,767.41     2,497,946.78     -877,179.37    -35.12%
销售费用              16,081,716.65    14,442,763.36    1,638,953.29     11.35%
管理费用              31,266,132.47    23,916,941.42    7,349,191.05    30.73%
财务费用              10,427,785.04     4,413,279.82    6,014,505.22    136.28%
资产减值损失           3,783,548.87     1,448,967.86    2,334,581.01    161.1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82,974.50      -114,871.50     -268,103.00     不适用
投资收益               1,893,484.80             0.00    1,893,484.80     不适用
其他收益               3,861,955.72     4,418,304.71     -556,348.99    -12.59%
营业利润              12,500,828.18    48,242,500.10   -35,741,671.92   -74.09%
营业外收入                  306.47          9,202.52        -8,896.05   -96.67%
营业外支出               65,901.74         20,567.49       45,334.25    220.42%
利润总额              12,435,232.91    48,231,135.13   -35,795,902.22   -74.22%
所得税费用             1,040,725.78     7,396,477.35    -6,355,751.57   -85.93%
净利润                11,394,507.13    40,834,657.78   -29,440,150.65   -72.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412,918.92    40,834,657.78   -29,421,738.86   -72.0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8,105,702.76    38,408,187.86   -30,302,485.10   -78.90%
损益的净利润




    (二)公司 2018 年 1-3 月营业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18 年 1-3 月营业利润较 2017 年 1-3 月下降 74.09%,下滑幅度超过
50%的主要原因包括:


    1、2018 年第一季度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产品售价同比有所降低,导致

主营业务毛利率从 22.62%降至 18.09%。


    2、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期间费用率 15.66%,较上年同期的 11.03%上升

4.63 个百分点。


    (1)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734.92 万元,主要系本期加大 LFT-D、高频
产品等项目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增加 776.25 万元。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601.45 万元,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增加导致
利息支出增加以及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三、 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经检查现场,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以下事项:


   (一)营业利润下降


    1、对于公司营业利润同比大幅下降超过 50%的情况,公司应当做好相关信
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2、对于公司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强化公司市场开拓,提升产品竞争力


    随着国家去产能化等政策的不断落实,效果逐步显现,市场竞争格局不断变
化和加强,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切实做好经营管理的同时,积极开拓市场,不断提
高自身的技术含量、精益制造、稳定产品性能,贴近市场、服务市场。


四、 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规定应当向中国证

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二十六条的
相关规定,保荐机构需要对上市公司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情形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报告需要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 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提供本次现场检查所需文
件、材料及相关信息,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并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
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六、 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正新材 2018 年 1-3 月营业利润同比下滑
超过 50%的主要原因包括:1、2018 年第一季度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主营业务
毛利率由上年同期的 22.62%下降至 18.09%;2、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期间费用
率由上年同期的 11.03%上升至 15.66%。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营业
利润同比下降 50%以上的专项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杨   路                          周 梁 辉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