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正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3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浙江华正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文件、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在全面了解、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
原则,我们认为:
    1、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比较期间有关财务报表数据,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涉及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独立董事:杨维生 、章击舟、陈连勇
                                                  日期:2019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