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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徐工机械:“21徐工02”2023年付息公告2023-10-18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3-64
债券代码:149668          债券简称:21徐工02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1 徐工 02”2023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1徐工02”,债
券代码“149668”)将于2023年10月20日支付2022年10月20日至
2023年10月19日期间的利息3.58元(含税)/张。
     1.债权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19 日。
     2.债券付息日:2023 年 10 月 20 日。
     3.每手(面值 1,000 元)“21 徐工 02”付息人民币 35.80 元
(含税)。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
行人”)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发行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
种一)(债券简称 21 徐工 02,本期债券)将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支付自 2022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期间的利息。
根据《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募集说明书》和《徐工

                                                                    - 1 -
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
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2. 债券简称:21 徐工 02。
    3. 债券代码:149668。
    4. 发行规模:人民币 27 亿元。
    5.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 票面金额:人民币 100 元。
    7. 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 3 年期,票面利率 3.58%。
    8. 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3 年 10 月 20 日。
    10.支付方式及金额:本息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
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
以说明。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
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
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
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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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10 月 20 日为上一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4 年 10 月 20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15.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7.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
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58%。每手面值 1,000 元的本期债券
派发利息人民币 35.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投资者实际每 1,000 元派发利息 28.64 元;非居民企业(包
含 QFII、RQFII)债券投资者实际每 1,000 元派发利息 35.80 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3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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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债券除息日、付息日:2023 年 10 月 20 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10 月 19 日(该日期为债权
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全部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1.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2.公司将会在本次派息款到帐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
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
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
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3.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
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
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
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
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
缴,就地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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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 2021[34]号)等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本
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 26 号
    联系人:刘敏芳
    联系电话:0516-87565621
    传真:0516-87565610
    邮政编码:221004
    2.主承销商、受托事务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
    联系人:刘威、刘倩
    联系电话:010-57783107
    传真:010-57783100
    3. 联席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联系人:周洋、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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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516-66601555
    传真:0516-82022990
    4.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联系人:浦航、张扬凡
    联系电话:021-38565454
    传真:021-38565900
    5.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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