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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4-03-28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17
优先股代码:360013、360022、360034
优先股简称:光大优 1、光大优 2、光大优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向优先股股东派发
股息人民币29.71亿元(已于2023年6月26日发放8.90亿元,2023年8
月11日发放4.01亿元,尚未发放股息16.80亿元),向无固定期限资
本债券投资者发放利息人民币18.40亿元。
      本行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1.73
元(税前)。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行普通
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年度现金股息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
的25.06%,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8.41%,低
于30%。在综合考虑本行宏观经营环境、资本监管要求、当前所处发
展阶段及未来资本需求的基础上,兼顾股东投资回报及本行长期可持
续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本行加强资本积累,支持业务发展,
以进一步提升本行股东的资本回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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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本行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

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407.92 亿元,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人民币
372.87 亿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904.80 亿元,
扣除 2023 年度“光大优 1”“光大优 2”“光大优 3”股息人民币 29.71

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人民币 18.40 亿元后,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359.81 亿元,本年度可供普通
股股东分配净利润为人民币 324.76 亿元。经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截至 2023 年末,本行累计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262.45
亿元,已达到注册资本的 50%,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本次利润
分配可不再计提。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
照风险资产期末余额 1.5%差额计提一般准备人民币 43.97 亿元。
     3、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 10 股派人民币 1.73 元
(税前)。以本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普通股总股本 590.86 亿股计算,
现金股息总额合计人民币 102.22 亿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
东净利润的 25.06%,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28.41%。现金股息以人民币计值和发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
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
(包括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
汇率计算。
     4、2023 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资本,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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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2023 年度,本行拟分配普通股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 102.22 亿
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 25.06%,占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28.41%,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如
下:
    (一)商业银行资本内生积累存在不确定性
    我国经济总体回升向好,但当前仍面临一定困难和挑战。近年来,
在严峻复杂的经营形势下,商业银行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加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同时面临净息差持续收窄、利润增速有所下
降等挑战。未来,资本内生积累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鉴于此,本
行需进一步加强资本内源补充,以应对外部经营挑战,提升风险抵御
能力。
    (二)更好地满足资本监管政策要求
    根据 2023 年度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本行被认定为第一组
系统重要性银行,各级资本充足率适用于 0.25%的附加资本要求。同
时,《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对
本行资本约束有所增强。为此,本行需加强资本储备,以更好地适应
资本监管改革,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三)保障本行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未来,本行将秉承金融央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使命,坚持把金融
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做好科技
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推动各项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充足的核心一级资本对业务发展
形成有力支撑。
    综上,2023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在综合考虑本行宏观经营环境、
资本监管要求、当前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本需求的基础上,兼顾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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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投资回报及本行长期可持续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本行加强
资本积累,支持业务发展。2023 年度本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8.38%,预计 2024 年度将保持一定的回报贡献水平。未来,本行将持
续促进业务结构优化,推动盈利能力提升,以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
水平。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将
按照监管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将开
通网络投票,并单独计算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投票情况,充分
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已披露的股东回报
规划。董事会同意将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本行2023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监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本行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影响本行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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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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