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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正新材: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4-04-15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3 年度勤勉尽责,审慎履行了审计监督
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到期换届,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新组
建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莉女士、独立董事王凤扬先生及董事
杨庆军先生三名委员组成,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召集人由
具有丰富会计专业知识的王莉女士担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
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了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司 2022 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和《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2、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本年度审计工作中秉持客观、独立、
公正的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本年度财务报
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其具备审计工
作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置换进行了审查,
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也未超过 6 个月,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相关情况,进
一步加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
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和督促审计工作开展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加强对审计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未发现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报告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制度的要求推动公司内部治理结
构和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
系,内部控制制度设计适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按时出席各次会议,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
识,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为董事
会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同时,促进公司完善治理体系和内部控制规范化,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讲继续恪尽职守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
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
露得质量,督促公司内控体系有效运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