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发展A:董事会决议公告2010-03-11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A 公告编号:2010-006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0 年2 月23 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0 年3 月11 日
在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5 人(包括独立董事5 人),董事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唐开罗(Daniel A. Carroll)、单伟建、马雪征、刘伟琪、李敬和、王开
国、肖遂宁、刘宝瑞、胡跃飞、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谢国忠、陈武
朝、汤敏等共14 人到现场或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董事罗伯特·巴内姆
(Robert T. Barnum)因事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行使表决权。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康典、管维立、肖耿、周建国、马黎民、矫吉生和叶
淑虹到现场或通过电话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有条件支付奖金方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行相关执行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本行相关执行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以上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的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报告(2009 年12 月31 日)》。
以上议案同意票1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四、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9 年度本行法定财务报告(经境内注册会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利润情况为:净利润为人民币5,030,729,129 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
民币5,982,921,713 元。
依据上述利润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本行根据2009 年全年利润情况作如下
分配:
1、按照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税后利润的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人民币503,072,913 元;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1,092,979,241 元。
3、为更好促进本行长远发展,本行目前暂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
公积金转增资本。
4、经上述利润分配,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本行盈余公积为人民币
1,283,957,457 元;一般风险准备为人民币4,676,275,655 元;余未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4,386,869,560 元,用于补充资本金,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预案须经本行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同意票1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独立董事米高奥汉仑(Michael O’Hanlon)、罗伯特·巴内姆(Robert T.
Barnum)、谢国忠、陈武朝、汤敏一致同意以上议案,并认为:
本行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董事会根据本行利润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为更好促进本行长远发展而提出的,我们对董事会提出的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无异议。
五、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以上议案同意票1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六、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1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国内审
计服务机构,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国际审计服务机构。审计报酬总额不超过
650 万元人民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服务机构的具体报酬。
以上议案同意票1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1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3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