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5-03-1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现有5位独立
董事:马林、储一昀、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各位独立董事经本行201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已按要求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其任职资格均已
获得深圳银监局核准。
2014年,本行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行章程的要求,主动、
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
一、忠实诚信履行职责
各位独立董事均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保守本行秘密,从未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未利用
董事地位谋取私利,未为股东利益损害本行合法利益。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告知本
职、兼职情况,所任职务与本行独立董事的任职不存在利益冲突。如实、及时报
告关联关系情况及其变动情况,未直接或者间接与本行业务发生关联关系。
二、恪守承诺,勤勉履职,出席相关重要会议
2014年,各位独立董事持续了解和分析本行的运行情况,对本行事务做出独
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并通过合法渠道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独立董事在本
行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均超过监管要求。
2014年,董事会召开10次会议(其中,第八届董事会会议1次,第九届董事
会会议9次),审议通过63项议案,并听取22项报告;董事会6个专门委员会召开
22次会议,审议议题48项,并听取30项报告。独立董事出席了所有应出席会议,
其中绝大多数为亲自出席。部分独立董事还出席了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列席
了部分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委员会主席。各位独立董事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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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了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席职责,担任委员会主席的独立董事每年在本行
工作的时间不少于25个工作日
据不完全统计,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期间提出意见或建议
104项,在闭会期间提出意见或建议24项,全部得到采纳或回应。
三、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维护存款人和中小股东权益
各位独立董事与本行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在履职过程中,特别关注以下事项: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聘任和解聘;内
部控制和资产质量;可能造成本行重大损失的事项;可能损害存款人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事项。
作为独立董事,除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特别对有关重大事项和关联交易
发表独立意见。2014年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包括:
2014年3月6日,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的独立意见,对《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4年4月24日,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平安集团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014年6月13日,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2014年7月16日,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2014年7月16日,关于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2014年8月14日,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22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所发表独立意见全部为同意,
本行已作出公告。
在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听取管
理层关于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并进行实地考
察。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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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发现的问题,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在定
期报告中,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等发表了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未对本行2014年度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召开董
事会,同意《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
发表独立意见,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四、其他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积极与监管机构、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人力资源、
财务企划、风险管理等部门)、内审部门、外部审计师等沟通。3位新任职独立
董事参加了深圳银监局的任前监管谈话,部分董事参加了深圳银监局公司治理专
项评估座谈。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全体独立董事持续学习监管规章及我行关于内幕信息知
情人和董、监、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2014年11月,包括独立董
事在内的全体董事学习了由公安部和证监会主办、深圳证监局承办的内幕交易警
示教育展。
根据董事会安排,2014年10月,部分独立董事前往成都分行进行调研,了解
经营管理、业务发展、风险控制等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
和资料,充分掌握信息,并在四川进行了考察。
五、综述
2014年,各位独立董事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的判断和决策,为平安银行公司治理优化、
董事会建设和经营管理进步作出应有贡献。
2015年,平安银行独立董事将持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的专业水平,
继续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
益。
附件:2014年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马林、储一昀、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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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4 年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表
独立董 应参加董 亲自 委托 提出异 出席股东 专门委员会 出席专门委 其中亲自
缺席
事姓名 事会次数 出席 出席 议情况 大会次数 工作情况 员会次数 出席
提名委员会主席,
马林 10 8 2 0 无 2 审计委员会委员、 9 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主席,
储一昀 10 10 0 0 无 2 8 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
王春汉 8 7 1 0 无 2 审计委员会委员、 12 11
提名委员会委员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王松奇 8 8 0 0 无 — 7 7
风险管理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
韩小京 8 8 0 0 无 —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10 1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注:深圳银监局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核准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的董事任
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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