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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安银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2015-07-1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目      录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报酬的议案 .................................................................. 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报酬的议案.....................................................................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7 月 31 日下午 14:45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本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现场登记时间:2015 年 7 月 31 日下午 12:30-14:30
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本公司大会登记处

序号                                      议       程
  1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    介绍参加会议的领导、来宾,宣布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及会议议程

  3    议案介绍

       议案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报酬的议案》

       议案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报酬的议案》

  4    宣布投票规则

  5    股东审议以上议案并投票表决

  6    股东发言

  7    宣布表决结果

  8    律师宣布见证结果

  9    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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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材料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4 年 8 月 4 日,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

先股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

先股事项尚需监管机构核准,为保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工作的延续性和

有效性,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决议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除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作前述延长外,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其他相关内容不变。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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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材料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监管指引和要求,在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行董事报酬方

案基础上,将董事履职评价结果运用于董事差异化薪酬安排(见本议案第四条),

其他条款和薪酬标准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一、设计原则

    1、薪酬水平和结构的市场化,达到吸引和保留董事的目的。

    2、考虑当前董事的工作复杂程度、工作量以及监管法规的变化。

    3、执行董事、员工监事均不再领取额外津贴或会议费。

    二、董事薪酬组成和薪酬水平

    1、参考市场实践,将董事的薪酬结构确定为董事基本津贴、会议费、专门

委员会委员津贴和专门委员会主席津贴。

    2、考虑到工作复杂程度、工作量以及平安银行所处阶段,定位董事总现金

薪酬水平在市场 75 分位左右。

    具体薪酬标准请见附件。

    三、其他规定

    1、差旅费采用报销或公司安排方式。

    2、薪酬发放:董事基本津贴按季度发放,会议费及委员会津贴在年底结算

并发放。

    四、差异化薪酬安排

    监事会对董事的董事履职评价结果应当运用于董事差异化薪酬安排:

    1、董事履职评价被评为“称职”的董事,其基本津贴按 100%全额发放;

    2、被评为“基本称职”的董事,其基本津贴按 85%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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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3、被评为“不称职”的董事,其基本津贴不予发放,并按照规定及时予以

更换。

    4、因新任职等原因未参加上一年度履职评价的董事,其基本津贴按 100%全

额发放。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平安银行董事(执行董事除外)薪酬标准(税前)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薪酬组成                            标准
 董事基本津贴                                            250,000
 会议费                                                  3,600/次

                          审计委员会                      35,000
 专门委员会委员津贴
                          其他委员会                      25,000
                          审计委员会                      50,000
 专门委员会主席津贴
                          其他委员会                      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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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材料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报酬的议案




    根据监管指引的要求,在本行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现行监事薪

酬方案基础上,将监事履职评价结果运用于监事差异化薪酬安排(见本议案第四

条),其他条款和薪酬标准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一、设计原则

    1、薪酬水平和结构的市场化,达到吸引和保留监事的目的。

    2、考虑当前监事的工作复杂程度、工作量以及监管法规的变化。

    3、职工监事依据其在本行的职位领取薪酬,不再领取额外津贴或会议费。

    二、监事(不含职工监事,下同)薪酬组成

    监事薪酬分为监事基本津贴以及会议费。具体薪酬标准请见附件。

    三、其他规定

    1、差旅费采用报销或公司安排方式。

    2、薪酬发放:监事基本津贴按季度发放,会议费在年底结算并发放。

    四、差异化薪酬安排

    监事的薪酬根据其上一年度的履职评价结果进行差异化发放:

    1、监事履职评价被评为“称职”的监事,其基本津贴按 100%全额发放。

    2、被评为“基本称职”的监事,其基本津贴按 85%发放。

    3、被评为“不称职”的监事,其基本津贴不予发放,并按照规定及时对其

进行更换。

    4、新任职等原因未参加上一年度履职评价的监事,其基本津贴按 100%全额

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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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平安银行监事(职工监事除外)薪酬标准




附件:平安银行监事(职工监事除外)薪酬标准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薪酬组成                                  标准
 监事基本津贴                                            250,000
 会议出席费(监事会及董事会费)                         3,600/次
注:1、以上薪酬标准均为税前;
    2、职工监事依据其在本行的职位领取薪酬,不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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