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及修改公司章程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2015-09-02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5-03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及修改公司章程
获中国银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4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
股方案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2015 年 9 月 1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银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银监复【2015】539 号),中国银监会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 亿股的
优先股,募集金额不超过 200 亿元人民币,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本公司其他一级
资本。同时,核准本公司修订后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优先股
发行的申报程序,并将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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