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目录 页次 审计报告 1-2 资产负债表 3-4 利润表 5 股东权益变动表 6-7 现金流量表 8 - 10 财务报表附注 11 – 105 附录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A-1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 10021 号 (第一页,共二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平安银行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 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 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 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 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6)第 10021 号 (第二页,共二页) 三、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平安银行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平 安银行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姚文平 中国上海市 2016 年 3 月 9 日 注册会计师 朱丽平 -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2015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 291,715 306,298 存放同业款项 2 109,046 66,969 贵金属 63,744 45,254 拆出资金 3 76,636 45,8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 19,757 25,811 衍生金融资产 5 8,144 4,3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 117,291 178,636 应收账款 7 6,624 9,925 应收利息 8 13,540 11,937 发放贷款和垫款 9 1,186,872 1,003,63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 1,245 1,493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 266,166 207,874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 307,635 246,258 长期股权投资 13 521 486 投资性房地产 14 212 110 固定资产 15 4,788 3,812 无形资产 16 4,961 5,293 商誉 17 7,568 7,5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 8,728 6,834 其他资产 19 11,956 8,123 资产总计 2,507,149 2,186,45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续) 2015年12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3,051 2,75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1 311,106 385,451 拆入资金 22 12,143 13,55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8,506 4,259 衍生金融负债 5 4,037 2,66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3 11,000 22,568 吸收存款 24 1,733,921 1,533,183 应付职工薪酬 25 10,351 7,961 应交税费 26 6,571 5,794 应付账款 27 44 1,883 应付利息 28 23,253 25,229 应付债券 29 212,963 41,750 预计负债 26 25 其他负债 30 8,677 8,440 负债合计 2,345,649 2,055,510 股东权益 股本 31 14,309 11,425 资本公积 32 59,326 52,270 其他综合收益 46 (1,117) (1,851) 盈余公积 33 8,521 6,334 一般风险准备 34 27,528 19,115 未分配利润 35 52,933 43,656 股东权益合计 161,500 130,949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2,507,149 2,186,45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财务报表由以下人士签署: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行长 邵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 韩旭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36 131,649 119,202 利息支出 36 (65,550) (66,156) 利息净收入 36 66,099 53,046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7 29,185 19,706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7 (2,740) (2,32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37 26,445 17,378 投资收益 38 3,924 3,168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6 2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9 107 (10) 汇兑损益 40 (573) (388) 其他业务收入 41 161 213 营业收入合计 96,163 73,407 二、营业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42 (6,671) (5,482) 业务及管理费 43 (30,112) (26,668) 营业支出合计 (36,783) (32,150) 三、资产减值损失前营业利润 59,380 41,257 资产减值损失 44 (30,485) (15,011) 四、营业利润 28,895 26,246 加:营业外收入 40 40 减:营业外支出 (89) (92) 五、利润总额 28,846 26,194 减:所得税费用 45 (6,981) (6,392) 六、净利润 21,865 19,802 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6 734 586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6 (9)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28 595 八、综合收益总额 22,599 20,388 九、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已重述) 47 1.56 1.44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已重述) 47 1.56 1.4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2015年1月1日余额 11,425 52,270 (1,851) 6,334 19,115 43,656 130,949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 21,865 21,865 (二)其他综合收益 46 - - 734 - - - 734 综合收益总额合计 - - 734 - - 21,865 22,599 (三)股东投入资本 31 599 9,341 - - - - 9,940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33 - - - 2,187 - (2,187)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4 - - - - 8,413 (8,413) - 3.现金分红 35 - - - - - (1,988) (1,988) (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1 2,285 (2,285) - - - - - 三、2015年12月31日余额 14,309 59,326 (1,117) 8,521 27,528 52,933 161,500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一、2014年1月1日余额 9,521 54,171 (2,437) 4,354 16,509 29,963 112,081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净利润 - - - - - 19,802 19,802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586 - - - 586 综合收益总额合计 - - 586 - - 19,802 20,388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 - - 1,980 - (1,980)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2,606 (2,606) - 3.现金分红 - - - - - (1,523) (1,523) (四)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904 (1,904) - - - - - (五)其他 - 3 - - - - 3 三、2014年12月31日余额 11,425 52,270 (1,851) 6,334 19,115 43,656 130,94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235 453 吸收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125,000 250,529 拆出资金净减少额 - 4,01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90,042 72,564 应收账款净减少额 3,301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30,849 109,20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9 12,317 4,1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1,744 440,876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5,472) (70,215)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216,255) (186,583)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1,728) -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1,408) (9,08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11,571) (13,519) 应收账款净增加额 - (2,867) 应付账款净减少额 (1,839) (266)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63,320) (58,532)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871) (12,17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106) (12,99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 (34,000) (49,3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3,570) (415,5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6) 25,321 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32,920 391,96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6,588 24,351 处置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收回的现金 - 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9,508 416,326 投资支付的现金 (852,200) (466,97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 的现金 (3,534) (3,8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5,734) (470,8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226) (54,483)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续)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附注三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股本收到的现金 9,94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70,796 52,00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0,736 52,008 偿还债券本金支付的现金 (203,210) (18,800) 偿付债券利息支付的现金 (1,361) (496) 分配股利及利润支付的现金 (1,988) (1,52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6,559) (20,8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177 31,18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760 32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885 2,352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3,456 181,104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 261,341 183,456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续)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补充资料 附注三 2015年度 2014年度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21,865 19,802 调整: 资产减值损失 30,485 15,011 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 (406) (313)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 6 6 固定资产折旧 725 628 无形资产摊销 623 63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23 332 处置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净损失 9 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972 (237) 外汇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043) (412) 债券投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27,061) (22,182)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 (2,137) (2,626)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5,485 1,65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148,886) (228,74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17,113 241,762 预计负债的计提 1 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6) 25,321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48 4,119 4,159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4,159) (3,731)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48 257,222 179,297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179,297) (177,37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885 2,35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1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深 圳经济特区内原6家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987年5月10日以自 由认购的形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于1987年12月22日正式设立。1991年4月3日,本公 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00001。 本公司于2012年2月9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控股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以及《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本次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原平安银行”)事宜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圳发展银行吸收合并平安银行 的批复》(银监复(2012)192号)批准。 于2012年6月12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原平安银行办理注销登记。2012年7月,经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圳发展银行更名的批复》(银监复(2012)397号)同意本公司(原名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Ping An Bank Co., Ltd.”。 本公司的注册办公所在地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本公司总部设在深圳,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经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领有 00386413号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 B0014H144030001,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领有注册号为44030110309854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批准的商业银行业务。本公司之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9日决议批准。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计量和减值以 及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在运用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采用的判断关键详见附注二(38)。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 1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 会计年度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本财务报表均以人 民币百万元为单位列示。 5.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衍 生金融工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其余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 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6.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合并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 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 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 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 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 1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6.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 被购买方。购买日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按照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的 公允价值计量。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 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包括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 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本公司在取得子公司控制权之日合并 该子公司,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终止将其合并入账。 结构化主体,是指在判断主体的控制方时,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没有被作为设计主体架构时的决定性因素 (例如表决权仅与行政管理事务相关),而主导该主体相关活动的依据是合同或相应安排。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与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差异。 7. 外币折算 本公司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 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计入 利润表的“汇兑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初始交易日的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以公允价值确认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 入利润表的“汇兑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 1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8. 贵金属 贵金属包括黄金和其他贵金属。本公司非交易性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成本与可变 现净值较低者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为交易目的而获得的贵金属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 并以公允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后续计量,相关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9. 买入返售及卖出回购 根据协议承诺于未来某确定日期回购的已售出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终止确认。出售该等资产所得 款项,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售价与回购价之差额在协议期间内按实际利率 法确认,计入利息支出项内。 相反,购买时按照协议约定于未来某确定日期返售的资产将不在资产负债表予以确认。买入该等资产之 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购入与返售价格之差额在协议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 确认,计入利息收入项内。 10. 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分成以下四类: (i)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即交易性金融资产; (ii) 持有至到期投资; (iii) 贷款及应收款类金融资产;及 (iv)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 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 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 14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资产(续)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就被管理 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的金融资产:1)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或回购;2)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 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或 3) 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这类金融资产在后续计量期间以公允 价值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收益均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根据合同条款赚取的利息计入利息收入。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 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i) 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 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ii) 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iii) 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 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iv) 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 工具。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 衍生性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 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本公司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 会计年度内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 时,该类投资的剩余部分将会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 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i) 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的到期日或赎回日很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以至于市场利率的 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ii) 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项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出售 或重分类;或 (iii) 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本公司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 - 15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0. 金融资产(续) 贷款及应收款项 贷款及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 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 失,均计入当期损益。贷款及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客户贷款及垫款、应收款项和票据贴现。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以 外的金融资产。在后续计量期间,该类金融资产一般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某些情况下,当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获得的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在损益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 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利润表的“投资收益”。 当本公司对于特定金融资产有能力和意图持有至到期时,可以被允许将金融资产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 分类至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金融资产的成本或摊余成本为重分类日该部分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重分类到持有至到期投资的 金融资产的实际利率在重分类日予以确定。与该金融资产相关、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未实现盈亏, 应当其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 差额,也应当在该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在随后的 会计期间发生减值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未实现盈亏,应当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1. 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即减值事 项)。减值事项是指在该等资产初始确认后发生的、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的,且本公司能对该影响 做出可靠计量的事项。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主要包括下列各项:借款人或借款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以及公开的数据表明债务人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减少且可计量,如拖欠款情况的恶化或经济条件的骤变等可以导致债务人不履行责任 的因素的变化。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 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 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 16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金融资产的减值(续)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续)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进行单项评价,以确定其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并对其他单项金 额不重大的资产,以单项或组合评价的方式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已进行单独评 价,但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已出现减值的单项金融资产,无论重大与否,该资产仍会与其他具有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构成一个组合再进行组合减值评价。已经进行单独评价并确认或继续确认减值损失 的金融资产将不被列入组合评价的范围内。 对于以组合评价方式来检查减值情况的金融资产组合而言,未来现金流量之估算乃参考与该资产组合信 用风险特征类似的金融资产的历史损失经验确定。本公司会对作为参考的历史损失经验根据当前情况进 行修正,包括加入那些仅存在于当前时期而不对历史损失经验参考期产生影响的因素,以及去除那些仅 影响历史损失经验参考期的情况但在当前已不适用的因素。本公司会定期审阅用于估计预期未来现金流 的方法及假设。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 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 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当予以转 出,计入利润表的“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中。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 本金和已摊销金额)与当前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减去所有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当可供出售的权 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出现重大地或持续地下跌至低于成本的情况,或存在客观减值迹象,应计提减 值损失。对于权益投资而言,其公允价值严重或非暂时地低于成本是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在进行减值 分析时,本公司考虑定量和定性证据。具体而言,本公司综合考虑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波动 率和下跌的持续时间,以确定公允价值下跌是否属于重大。本公司考虑下跌的期间和幅度的一贯性,以确 定公允价值下跌是否属于非暂时。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 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 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 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 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 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 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以后期 间不再转回。 - 17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2. 金融负债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分成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分成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管 理层就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所有公允价值的变动均计入“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根据合同条款发生的利息计入利息支出。 其他金融负债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存款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均采用 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13.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金融工具的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 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 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 不可观察输入值。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 (i) 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或 (ii) 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 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本公司发生短 期垫付款,但有权全额收回该垫付款并按照市场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的,视同 满足本条件。 根据合同约定,不能出售该金融资产或作为担保物,但可以将其作为对最终收款方支付 现金流量的保证。 有义务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及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本公司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 资,但按照合同约定在相邻两次支付间隔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 物投资的除外。本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再投资的,应当将投资收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给最终收款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18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3.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续)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续)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 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 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将被终止确认: (i)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 (ii)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 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者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 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4.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 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当某些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与其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存在紧密关系,并且该混合工具并非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时,则该嵌入式衍生金融工具从主合同中予以分拆,作为独立的衍生金 融工具处理。这些嵌入式衍生产品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某些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在本公司风险管理的状况下虽对风险提供有效的经济套期,但因不符合运用套期 会计的条件而作为为交易而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 15.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合营企业为本公司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 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为本公司能 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 19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5. 长期股权投资(续)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通过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 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 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 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以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 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 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本公司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 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 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 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 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 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 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 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公司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与被投资单 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 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 予抵销。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 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部分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二、21。 - 2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6.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主要 是已出租的建筑物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 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予以确认。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 法计提。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35年 1%-5% 2.7%-6.6% 17.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i) 固定资产确认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才能予以确认。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以上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 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ii) 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按历史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 准备列示。历史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 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 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其中:房产 15-35年 1%-5% 2.7%-6.6% 其中:自有房产改良工程支出 5或10年 - 20.0%或10.0% 运输工具 5-8年 3%-5% 11.8%-19.4% 办公设备及计算机 3-10年 1%-5% 9.5%-33.0%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均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 时进行调整。 - 2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8.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在建工 程不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列为相关类别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当在建工程的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计至可回收金额。 19.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 本进行初始计量。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 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 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 使用寿命 年折旧率 软件及其他 3-5年 20%-33% 核心存款 20年 5%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均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 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均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使用 寿命是有限的,则按上述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 2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9. 无形资产(续)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 (i)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ii)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iii)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 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iv)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 无形资产;且 (v)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0.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租赁费和租入固 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租赁费是指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用,根据合同期限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 用根据合同或协议期限与受益期限孰短原则确定摊销期限,并平均摊销。 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 益。 21. 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除金融资产及抵债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 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 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 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 2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1. 资产减值(续) 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 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 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 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2. 抵债资产 抵债资产按其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初始公允价值与相关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及减值准备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于资产负债表日,抵债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 值的,计提抵债资产跌价准备,计入利润表的“资产减值损失”。 23. 收入及支出的确认 收入是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有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以下基准 确认: 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及计息的可供出售类投资及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 以实际利率计量。实际利率是指按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间或更短期间将其预计未来现金流入或流出折 现至其金融工具账面净值的利率。利息收入的计算需要考虑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并且包括所有归属于实 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费用和所有交易成本,但不包括未来信用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类似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按照计量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 折现率继续确认利息收入。 - 24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3. 收入及支出的确认(续)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本公司通过特定向客户提供各类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手续费收入主要分为两类: (i) 通过在特定时点或一定期间内提供服务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 此类手续费在服务期间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主要包括佣金、资产管理费、托管费以及其他管理 咨询费。 (ii) 通过特定交易服务收取的手续费 因协商、参与协商第三方交易,例如收购股份或其他债券、买卖业务而获得的手续费和佣金于 相关交易完成时确认收入。与交易的效益相关的手续费和佣金在完成实际约定的条款后才确认 收入。 本公司授予银行卡用户的奖励积分,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在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或积分失效 时,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或失效积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股利收入 股利收入于本公司获得收取股利的权利被确立时确认。 24.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其他所得税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 当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 本公司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 得税金额计量。 递延所得税 本公司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 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i)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 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 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ii) 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 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 25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4. 所得税(续) 递延所得税(续)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 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 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 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日,本公 司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 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与同一应纳税主体和 同一税收征管部门相关,则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25.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 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 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 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公司向独立的基金缴 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 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参加 保险公司管理的定额缴费退休保险计划,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 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 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 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 26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5. 职工薪酬(续) 内退福利计划 对于本公司的境内特定员工,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 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 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这 些福利为不注入资金的福利,其提供成本采用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评估确定。 26. 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货币 性资产,现金流量表所指的现金等价物包括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的投资,存放中央银 行的非限定性款项,原到期日不超过三个月的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27.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 构成关联方。 28. 受托业务 本公司以被任命者、受托人或代理人等受托身份进行活动时,该委托活动所产生的资产与该资产偿还客 户的保证未包括在本报表。 本公司代表第三方贷款人发放委托贷款,记录在表外。本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按照提供资金的委托人的指 令发放委托贷款给借款人。本公司与这些第三方贷款人签订合同,代表他们管理和回收贷款。委托贷款 发放的标准以及所有条件包括贷款目的、金额、利率和还款安排等,均由第三方贷款人决定。本公司对 与这些委托贷款有关的管理活动收取手续费,并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平均确认收入。委托贷款的损失风 险由第三方贷款人承担。 29. 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 - 27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0. 分部信息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 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 费用;(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 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31. 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主要提供信用证、保函和承兑等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合同提供日按收取的担保费作为公允价 值进行初始确认,列入“其他负债”。收取担保费在合约期内分摊入账,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资产 负债表日按照合同的初始公允价值减累计摊销金额和本公司预计由于履行担保责任所需计提的准备金孰 高进行后续计量。增加的财务担保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32. 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 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或该义务的金额 不能可靠计量。 33. 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 承担的或有负债除外: (i)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ii)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iii)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 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 表明该帐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4. 交易日会计 所有按照常规方式进行的金融资产的买卖均在交易日确认,即本公司有义务购买或出售资产的日期确认 交易。按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指买卖的金融资产的交付需在按照市场规则或惯例确定的时限内进行。 - 28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5. 抵销 在本公司拥有合法权利与同一交易对手抵销相对应的金额,且交易双方准备以净额的方式结算时,金 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才会被相互抵销。 36. 股利 股利在本公司股东批准后确认为负债,并且从权益中扣除。中期股利自宣告发放并且本公司不能随意 更改时从权益中扣除。年末股利的分配方案在资产负债日以后决议通过的,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予以披露。 37. 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 作出让步的事项。 作为债权人,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非 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享有债务人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上述方式的组合的,依次以收到的现金、接受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 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再按照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方式进行处理。 重组债权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将上述差额冲减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8. 重大会计判断和会计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和估计,这些判断和估计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 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 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i) 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的分类认定 持有至到期的投资指本公司有明确意图且有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具有固定或可确定回收金额及 固定到期日的非衍生金融资产。管理层需要运用重大判断来确认投资应否分类为持有至到期的 投资。如本公司错误判断持有至到期的意向及能力或本公司于到期前将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的相 当金额出售或重新分类,则所有剩余的持有至到期的投资将会被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 - 29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8. 重大会计判断和会计估计(续) (ii) 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的减值损失 本公司定期判断是否有任何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发生了减值损失。如 有,本公司将估算减值损失的金额。减值损失金额为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账面金额与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对具有相近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和客观减值证据的贷款组 合资产,管理层采用此类似资产的历史损失经验作为测算该贷款组合未来现金流的基础。估算 减值损失金额时,需要对是否存在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和垫款及应收款项类投资已发生减值损失 作出重大判断,并需要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出重大估计。 (iii) 所得税 本公司需要对某些交易未来的税务处理作出判断以确认所得税准备。本公司根据中国税收法 规,谨慎判断所得税对交易的影响并相应地计提所得税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只会在未来应课 税利润有可能用作抵销有关暂时性差异时才可确认。对此需要就某些交易的税务处理作出重大 判断,并需要就是否有足够的未来应课税利润以抵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能性作出重大的估 计。 (iv) 结构化主体控制权的判断 当本公司在结构化主体中担任资产管理人时,本公司将评估就该结构化主体而言,本公司是以 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如果资产管理人仅是代理人,则其主要代表其他方 (结构化主体的其他投资者)行使决策权,因此并不控制该结构化主体。但若资产管理人被判断为 主要代表其自身行使决策权,则是主要责任人,因而控制该结构化主体。在评估判断时,本公 司综合考虑了多方面因素并定期重新评估,例如:资产管理人决策权的范围、其他方持有的权 利、资产管理人因提供管理服务而获得的薪酬水平、任何其他安排(诸如直接投资)所带来的面临 可变动报酬的风险敞口等。 对于本公司拥有利益或提供流动性支持,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披露,请参照附注 三、51。 (v)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使用 熟悉情况的交易各方自愿进行的近期公平市场交易(若可获得),参照本质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 现行公允价值,折现现金流量分析和期权定价模型。在可行的情况下,估值技术尽可能使用市 场参数。然而,当缺乏市场参数时,管理层需就自身和交易对手的信贷风险、市场波动率、相 关性等方面作出估计。这些相关假设的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 3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8. 重大会计判断和会计估计(续) (vi)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 在判断是否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本公司会定期 评估其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或账面价值是否存在大幅度的且非暂时性的下降,或分析被投资对 象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前景,包括行业状况、技术变革、经营和融资现金流等。这些在很大程度 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并且影响减值损失的金额。 (vii) 商誉减值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并且当商誉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亦需进行减 值测试。在进行减值测试时,需要将商誉分配到相应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并预计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viii) 核心存款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核心存款的剩余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包括对相关参数及假设等指 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核并作出适当调整,使核心存款在恰当的剩余使用寿命内摊销。 39. 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项及有关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营业税 营业收入(不含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收入) 5% 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纳营业税额 5%-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 3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1.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 4,119 4,159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人民币 231,512 244,744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外币 5,540 6,221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 46,910 49,238 存放中央银行的其他款项-财政性存款 3,634 1,936 合计 291,715 306,298 本公司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范围,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一般性存款的法定准备金,此款项不能用 于日常业务。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为15%(2014年12月31日: 18%),外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例为5%(2014年12月31日:5%)。 财政性存款是指来源于财政性机构并按规定存放于中央银行的款项。 2. 存放同业款项 按同业所在地区和类型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境内同业 89,771 51,235 境内其他金融机构 2,057 3,025 境外同业 17,137 12,775 境外其他金融机构 146 - 小计 109,111 67,035 减:减值准备(见附注三、20) (65) (66) 合计 109,046 66,969 于2015年12月31日,上述存放同业款项中金额人民币32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32百万元)为 发生减值的资产。 - 3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 拆出资金 按同业所在地区和类型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境内同业 60,058 32,284 境内其他金融机构 565 2,157 境外同业 16,037 11,424 小计 76,660 45,865 减:减值准备(见附注三、20) (24) (24) 合计 76,636 45,841 于2015年12月31日,上述拆出资金中金额人民币28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7百万元)为发生 减值的资产。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持有的债券按发行人类别分析 政府 646 426 政策性银行 5,351 4,602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 5,873 4,583 企业 7,887 16,200 合计 19,757 25,811 - 3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5.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指一种金融产品,其价值取决于其所依附的另一种“基础性”金融产品指数或其他变量的价 值。通常这些“基础性”产品包括股票、大宗商品、债券市价、指数市价或汇率及利率等。本公司运用的 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合约及掉期。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是指其所依附的“基础性”资产的合同价值。该合同价值体现了本公司的交易 量,但并不反映其风险。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 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于各资产负债表日所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如下: 按剩余到期日分析的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3个月内 3个月到1年 1年到5年 5年以上 合计 资产 负债 2015年12月31日 外汇衍生工具: 外币远期、外币掉期 及外币期权合约 393,837 279,259 3,848 872 677,816 2,709 (1,493) 利率衍生工具: 利率互换合约 130,471 348,563 161,294 - 640,328 1,317 (1,340) 贵金属衍生工具及其他: 124,124 13,270 2,327 - 139,721 4,118 (1,204) 合计 648,432 641,092 167,469 872 1,457,865 8,144 (4,037) 按剩余到期日分析的名义金额 公允价值 3个月内 3个月到1年 1年到5年 5年以上 合计 资产 负债 2014年12月31日 外汇衍生工具: 外币远期、外币掉期 及外币期权合约 276,423 214,304 3,673 441 494,841 1,921 (1,783) 利率衍生工具: 利率互换合约 147,000 193,176 110,694 - 450,870 506 (565) 贵金属衍生工具及其他: 11,462 27,437 536 - 39,435 1,873 (314) 合计 434,885 434,917 114,903 441 985,146 4,300 (2,662)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无任何衍生产品按套期会计处理。 - 34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a) 按交易方类别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银行同业 116,176 178,309 其他金融机构 1,122 355 小计 117,298 178,664 减:减值准备(见附注三、20) (7) (28) 合计 117,291 178,636 于2015年12月31日,上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中金额人民币10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32百万 元)为发生减值的资产。 (b) 按担保物类别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债券 67,505 2,832 票据 14,248 50,807 信托受益权 35,334 124,702 应收融资租赁款 211 323 小计 117,298 178,664 减:减值准备(见附注三、20) (7) (28) 合计 117,291 178,636 - 35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7. 应收账款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应收保理款项 6,580 9,925 其他 44 - 合计 6,624 9,925 8. 应收利息 2015年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收回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度 债券及其他应收款项类投资 应收利息 5,066 31,672 (30,647) 6,091 贷款及同业应收利息 6,871 101,218 (100,640) 7,449 合计 11,937 132,890 (131,287) 13,540 2014年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收回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度 债券及其他应收款项类投资 应收利息 6,034 25,929 (26,897) 5,066 贷款及同业应收利息 4,009 91,930 (89,068) 6,871 合计 10,043 117,859 (115,965) 11,937 于2015年12月31日,上述应收利息中有人民币497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45百万元)利息已 逾期,均为逾期时间在90天以内的贷款应收利息。 - 36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9. 发放贷款和垫款 9.1 按企业和个人分布情况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企业贷款和垫款: 贷款 761,331 627,326 贴现 13,665 12,413 小计 774,996 639,739 个人贷款和垫款: 经营性贷款 107,429 116,875 信用卡 147,740 102,899 住房按揭贷款 45,967 55,365 汽车贷款 78,635 65,495 其他 61,371 44,361 小计 441,142 384,995 贷款和垫款总额 1,216,138 1,024,734 减:贷款减值准备(见附注三、9.6) (29,266) (21,097) 贷款和垫款净额 1,186,872 1,003,637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票据贴现中无质押于卖出回购票据协议(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94百万 元)。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票据贴现中有人民币3,001百万元质押于向中央银行借款协议(2014年12月 31日:人民币2,709百万元)。 - 37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9.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9.2 按行业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农牧业、渔业 14,197 5,260 采掘业(重工业) 65,599 41,340 制造业(轻工业) 161,075 142,876 能源业 16,472 8,874 交通运输、邮电 29,037 25,491 商业 150,909 151,532 房地产业 132,735 98,855 社会服务、科技、文化、卫生业 86,415 64,894 建筑业 50,420 43,576 贴现 13,665 12,413 个人贷款和垫款 441,142 384,995 其他 54,472 44,628 贷款和垫款总额 1,216,138 1,024,734 减:贷款减值准备(见附注三、9.6) (29,266) (21,097) 贷款和垫款净额 1,186,872 1,003,637 9.3 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信用贷款 349,528 276,321 保证贷款 230,430 191,561 附担保物贷款 622,515 544,439 其中:抵押贷款 439,798 383,843 质押贷款 182,717 160,596 小计 1,202,473 1,012,321 贴现 13,665 12,413 贷款和垫款总额 1,216,138 1,024,734 减:贷款减值准备(见附注三、9.6) (29,266) (21,097) 贷款和垫款净额 1,186,872 1,003,637 - 38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9.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9.4 按担保方式分类的逾期贷款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逾期1天至90天 逾期90天至 逾期1年至 逾期3年 (含90天) 1年(含1年) 3年(含3年) 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7,092 7,120 709 18 14,939 保证贷款 6,082 6,681 3,734 104 16,601 附担保物贷款 10,228 7,521 7,242 896 25,887 其中:抵押贷款 7,499 5,332 4,510 766 18,107 质押贷款 2,729 2,189 2,732 130 7,780 合计 23,402 21,322 11,685 1,018 57,427 2014年12月31日 逾期1天至90天 逾期90天至 逾期1年至 逾期3年 (含90天) 1年(含1年) 3年(含3年) 以上 合计 信用贷款 4,899 4,420 721 - 10,040 保证贷款 3,087 4,584 1,931 11 9,613 附担保物贷款 8,711 9,601 7,904 126 26,342 其中:抵押贷款 6,227 6,931 6,014 126 19,298 质押贷款 2,484 2,670 1,890 - 7,044 合计 16,697 18,605 10,556 137 45,995 逾期贷款是指本金或利息逾期1天或以上的贷款。上述按担保方式分类的逾期贷款,对于可以分期付款 偿还的客户贷款及垫款,如果部分分期付款已逾期,该等贷款的全部金额均被分类为逾期。 若上述逾期贷款中剔除分期还款账户中尚未到期的分期贷款,则逾期贷款金额于2015年12月31日为人 民币55,243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43,739百万元)。 - 39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9.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9.5 按地区分布情况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东区 364,616 312,713 南区 246,702 250,483 西区 171,371 123,455 北区 222,427 184,213 总行 211,022 153,870 贷款和垫款总额 1,216,138 1,024,734 减:贷款减值准备(见附注三、9.6) (29,266) (21,097) 贷款和垫款净额 1,186,872 1,003,637 对应的机构为: “东区”:上海分行、杭州分行、义乌分行、台州分行、绍兴分行、宁波分行、温州分行、南京分行、 无锡分行、常州分行、苏州分行、南通分行、福州分行、漳州分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 区分行、厦门分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分行、泉州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南区”:深圳分行、广州分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珠海分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佛 山分行、东莞分行、惠州分行、中山分行、海口分行、长沙分行; “西区”:重庆分行、成都分行、乐山分行、昆明分行、红河分行、武汉分行、荆州分行、襄阳分行、 西安分行; “北区”:北京分行、大连分行、天津分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济南分行、临沂分行、潍坊分 行、东营分行、青岛分行、烟台分行、郑州分行、洛阳分行、沈阳分行、石家庄分行、太原 分行; “总行”:总行部门,含信用卡中心、资金运营中心、特殊资产管理中心、金融同业事业部、资产管理 事业部、离岸金融事业部等。 9.6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 2015年度 2014年度 单项 组合 合计 单项 组合 合计 年初余额 2,191 18,906 21,097 1,933 13,229 15,162 本年计提 14,252 15,615 29,867 5,640 8,974 14,614 本年核销及出售 (14,620) (8,963) (23,583) (5,420) (3,674) (9,094) 本年收回原核销贷款和垫款导致的转回 1,789 595 2,384 353 386 739 贷款和垫款因折现价值上升导致减少 (406) - (406) (313) - (313) 本年其他变动 (17) (76) (93) (2) (9) (11) 年末余额(见附注三、20) 3,189 26,077 29,266 2,191 18,906 21,097 - 4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可供出售债券 555 1,042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842 601 小计 1,397 1,643 减:减值准备(见附注三、20) (152) (150) 合计 1,245 1,493 10.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可供出售债券 公允价值 516 1,005 摊余成本 548 1,037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7 5 累计计提减值 (39) (37)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公允价值 729 488 成本 605 597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37 4 累计计提减值 (113) (113) 合计 公允价值 1,245 1,493 成本 1,153 1,634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44 9 累计计提减值 (152) (150) - 4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续) 10.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信息分析如下: 可供出售 2015年度 可供出售债券 权益工具 合计 2015年1月1日 37 113 150 本年计提 - - - 本年减少 - - - 其他变动 2 - 2 2015年12月31日 39 113 152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用于质押的投资债券(2014年12月31日:无)。 于2015年12月31日,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金额人民币152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50百 万元)为发生减值的资产。 11.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按发行人类别分析: 政府 144,651 76,414 政策性银行 96,200 100,979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 3,500 2,068 企业 21,815 28,415 小计 266,166 207,876 减:减值准备(见附注三、20) - (2) 合计 266,166 207,874 于2013年,公允价值为人民币91,675百万元的债券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反映 本公司将其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和能力。于2015年12月31日,该部分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77,356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88,294百万元),公允价值为人民币79,130百万元(2014年12月 31日:人民币87,850百万元)。假定该部分金融资产未予重分类,则在本年还应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 公允价值形成的利得为人民币2,218百万元(2014年度:4,428百万元)。本年实际已转回重分类日前形成 的其他综合收益为人民币724百万元(2014年度:791百万元)。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投资的债券中有人民币11,030百万元质押于卖出回购协议中(2014年12月31 日:人民币22,840百万元);本公司投资的债券中有人民币31,311百万元质押于国库定期存款中(2014年 12月31日:人民币36,268百万元);无债券质押于向中央银行借款协议(2014年12月31日:无)。 - 4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2. 应收款项类投资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购买他行理财产品 15,691 64,011 资产管理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注) 268,760 167,142 信托计划及信托收益权 9,726 15,376 地方政府债券 14,077 - 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证券 196 79 小计 308,450 246,608 减:减值准备(见附注三、20) (815) (350) 合计 307,635 246,258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投资的债券中有人民币3,179百万元质押于国库定期存款中(2014年12月31 日:无)。 注: 该项目系本公司投资的由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管理人发行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该类产品的 基础资产主要为企业债权、票据、银行存单及其他银行发行的保本理财。 - 4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3. 长期股权投资 2015年度 在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资单位 本年 年末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成本 年初余额 增减变动 年末余额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减值准备变动 (附注三、20) 年末净值 联营企业 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60 506 35 541 33.20% 33.20% - (20) 521 合计 260 506 35 541 - (20) 521 2014年度 在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资单位 本年 年末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成本 年初余额 增减变动 年末余额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减值准备变动 (附注三、20) 年末净值 联营企业 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60 505 1 506 33.20% 33.20% - (20) 486 合计 260 505 1 506 - (20) 486 本公司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 - 44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3. 长期股权投资(续)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2015年1月1日 本年计提 本年转出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度 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 - - 20 2014年1月1日 本年计提 本年转出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度 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 - - 20 联营企业本年的具体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本年变动 减值准备 本年损益 其他综合 本年 2015年度 投资成本 年初净值 变动额(注2) 收益变动 现金红利 本年转出 本年转出额 累计余额 年末净值 成都工投资产 经营有限公 司(注1) 260 486 46 6 (17) - - (20) 521 本年变动 减值准备 本年损益 其他综合 本年 2014年度 投资成本 年初净值 变动额 收益变动 现金红利 本年转出 本年转出额 累计余额 年末净值 成都工投资产 经营有限公 司 260 485 28 (9) (18) - - (20) 486 注1: 本公司于2008年1月30日通过以物抵债取得该公司33.2%的股权。 注2: 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均已考虑取得投资时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 调整影响。 - 45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4. 投资性房地产 2015年度 2014年度 原值: 年初余额 251 274 在建工程转入 105 - 净转至固定资产 - (10) 固定资产净转入 6 - 减少 - (13) 年末余额 362 251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141 158 计提 6 6 净转至固定资产 - (17) 固定资产净转入 3 - 减少 - (6) 年末余额 150 141 账面价值 年末数 212 110 年初数 110 116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5百万元)的投资 性房地产未取得产权登记证明。 本年度来自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总收益为人民币40百万元(2014年度:人民币36百万元),本年度产生及 不产生租金收益的投资性房地产发生的直接经营费用包括修理和维护费用为人民币1百万元(2014年度: 人民币2百万元)。 - 46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5. 固定资产 2015年度 办公设备及 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运输工具 计算机 合计 年初余额 3,701 134 4,052 7,887 增加 162 12 728 902 净转至投资性房地产 (6) - - (6) 在建工程转入 772 - 39 811 减少 (6) (3) (282) (291) 年末余额 4,623 143 4,537 9,303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1,611 68 2,396 4,075 增加 175 14 536 725 净转至投资性房地产 (3) - - (3) 减少 (3) (2) (277) (282) 年末余额 1,780 80 2,655 4,515 账面价值 2015年12月31日 2,843 63 1,882 4,788 2014年12月31日 2,090 66 1,656 3,812 - 47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5. 固定资产(续) 2014年度 办公设备及 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运输工具 计算机 合计 年初余额 3,731 124 3,457 7,312 增加 16 27 741 784 投资性房地产净转入 10 - - 10 在建工程转入 11 - 5 16 减少 (67) (17) (151) (235) 年末余额 3,701 134 4,052 7,887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1,478 71 2,069 3,618 增加 147 13 468 628 投资性房地产净转入 17 - - 17 减少 (31) (16) (141) (188) 年末余额 1,611 68 2,396 4,075 账面价值 2014年12月31日 2,090 66 1,656 3,812 2013年12月31日 2,253 53 1,388 3,694 于2015年12月31日,原值为人民币97百万元,净值为人民币38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原值为人民 币105百万元,净值为人民币46百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已在使用但仍未取得产权登记证明。 - 48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6. 无形资产 2015年度 核心存款(注) 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评估值 年初余额 5,757 1,841 7 7,605 本年购入 - 283 - 283 在建工程转入 - 8 - 8 年末余额 5,757 2,132 7 7,896 摊销 年初余额 1,008 1,302 2 2,312 本年摊销 288 334 1 623 年末余额 1,296 1,636 3 2,935 账面价值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461 496 4 4,961 2014 年 12 月 31 日 4,749 539 5 5,293 2014年度 核心存款(注) 软件 其他 合计 成本/评估值 年初余额 5,757 1,383 4 7,144 本年购入 - 288 3 291 在建工程转入 - 171 - 171 本年减少 - (1) - (1) 年末余额 5,757 1,841 7 7,605 摊销 年初余额 720 960 1 1,681 本年摊销 288 342 1 631 年末余额 1,008 1,302 2 2,312 账面价值 2014 年 12 月 31 日 4,749 539 5 5,293 2013 年 12 月 31 日 5,037 423 3 5,463 注: 核心存款是指由于银行与客户间稳定的业务关系,在未来一段期间内预期继续留存在该银行的 账户。核心存款的无形资产价值反映未来期间以较低的替代融资成本使用该账户存款带来的额 外现金流量的现值。 - 49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7. 商誉 2015年度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减值准备 原平安银行 7,568 - - 7,568 - 2014年度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减值准备 原平安银行 7,568 - - 7,568 - 本公司于2011年7月收购原平安银行,形成商誉人民币7,568百万元。企业合并取得的商誉分摊至东区、 南区、西区、北区、信用卡资产组以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根据管理层批准 的5年期的财务预算为基础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5年以后的现金流量根据不大于各资产组经营地区所 在行业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的相似的增长率推断得出。现金流折现所采用的是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 税前折现率。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的折现率为13.78%(2014年12月31日:13.63%)。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互抵前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及对应的暂时性差异列示如下: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可抵扣/(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应纳税) 递延所得税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33,929 8,482 21,313 5,328 工资薪金 4,515 1,129 7,265 1,81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532 383 2,501 626 预提费用及预计负债 317 79 1,474 368 小计 40,293 10,073 32,553 8,139 递延所得税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 (468) (117) (426) (107) 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产生的公允价值 评估增值 (4,578) (1,144) (4,793) (1,198) 其他 (334) (84) - - 小计 (5,380) (1,345) (5,219) (1,305) 净值 34,913 8,728 27,334 6,834 - 5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续) 2015年度 在其他综合 2015 年 在损益确认 收益确认 2015 年 1月1日 (附注三、45) (附注三、46) 12 月 31 日 递延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5,328 3,154 - 8,482 工资薪金 1,817 (688) - 1,12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626 - (243) 383 预提费用及预计负债 368 (289) - 79 小计 8,139 2,177 (243) 10,073 递延税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变动 (107) (10) - (117) 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产生的公允 价值评估增值 (1,198) 54 - (1,144) 其他 - (84) - (84) 小计 (1,305) (40) - (1,345) 净值 6,834 2,137 (243) 8,728 - 5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续) 2014年度 2014 年 在其他综合 2014 年 1月1日 在损益确认 收益确认 12 月 31 日 递延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3,097 2,231 - 5,328 工资薪金 1,351 466 - 1,81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变动 56 (56)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824 - (198) 626 预提费用及预计负债 317 51 - 368 小计 5,645 2,692 (198) 8,139 递延税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变动 - (107) - (107) 吸收合并原平安银行产生的公允 价值评估增值 (1,239) 41 - (1,198) 小计 (1,239) (66) - (1,305) 净值 4,406 2,626 (198) 6,834 - 5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9. 其他资产 (a) 按性质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预付账款及押金(见附注三、19b) 840 789 暂付诉讼费(见附注三、19c) 319 237 应收手续费 1,794 690 抵债资产(见附注三、19d) 3,200 1,513 在建工程(见附注三、19e) 3,618 2,793 长期待摊费用(见附注三、19f) 1,365 1,188 其他(见附注三、19g) 1,383 1,476 其他资产合计 12,519 8,686 减:减值准备 暂付诉讼费(见附注三、19c) (105) (97) 抵债资产(见附注三、19d) (212) (198) 其他(见附注三、19g) (246) (268) 减值准备合计 (563) (563) 其他资产净值 11,956 8,123 (b) 预付账款按账龄分析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账龄1年以内 590 70.24% 563 71.36% 账龄1至2年 71 8.45% 106 13.43% 账龄2至3年 67 7.98% 49 6.21% 账龄3年以上 112 13.33% 71 9.00% 合计 840 100.00% 789 100.00% 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对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 5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9. 其他资产(续) (c) 暂付诉讼费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覆盖率 金额 比例 金额 覆盖率 单项计提 250 78.37% (55) 22.00% 183 77.22% (54) 29.51% 组合计提: 账龄1年以内 44 13.79% (25) 56.82% 31 13.08% (21) 67.74% 账龄1至2年 10 3.13% (10) 100.00% 10 4.22% (9) 90.00% 账龄2至3年 8 2.51% (8) 100.00% 9 3.80% (9) 100.00% 账龄3年以上 7 2.20% (7) 100.00% 4 1.68% (4) 100.00% 小计 69 21.63% (50) 72.46% 54 22.78% (43) 79.63% 合计 319 100.00% (105) 32.92% 237 100.00% (97) 40.93% (d) 抵债资产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3,154 1,444 其他 46 69 合计 3,200 1,513 减:抵债资产跌价准备(见附注三、20) (212) (198) 抵债资产净值 2,988 1,315 本年度,本公司取得以物抵债的担保物账面价值共计人民币1,865百万元(2014年度:人民币784百万 元),主要为房产。本年度,本公司处置抵债资产共计人民币178百万元(2014年度:人民币79百万元)。 本公司计划在未来期间通过拍卖、竞价和转让等方式对抵债资产进行处置。 - 54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9. 其他资产(续) (e) 在建工程 2015年度 2014年度 年初余额 2,793 707 本年增加 1,979 2,379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105) - 转入固定资产 (811) (16) 转入无形资产 (8) (171) 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230) (106) 年末余额 3,618 2,793 本公司在建工程明细如下: 2015年度 工程投入 预算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占预算比 广州分行办公大楼 2,088 1,163 832 - 1,995 96% 青岛金岭广场 950 653 283 (84) 852 99% 重庆分行新大楼 468 - 229 - 229 49% 大连星天悦 401 194 77 - 271 68% 其他 - 783 558 (1,070) 271 合计 2,793 1,979 (1,154) 3,618 - 55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19. 其他资产(续) (f) 长期待摊费用 2015年度 2014年度 年初余额 1,188 988 本年增加 372 427 在建工程转入 230 106 本年摊销 (423) (332) 本年其他减少 (2) (1) 年末余额 1,365 1,188 (g) 其他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覆盖率 金额 比例 金额 覆盖率 单项计提 1,071 77.44% (221) 20.63% 1,167 79.07% (239) 20.48% 组合计提: 账龄1年以内 267 19.30% (7) 2.62% 253 17.14% (13) 5.14% 账龄1至2年 31 2.24% (7) 22.58% 32 2.17% (4) 12.50% 账龄2至3年 7 0.51% (4) 57.14% 21 1.42% (9) 42.86% 账龄3年以上 7 0.51% (7) 100.00% 3 0.20% (3) 100.00% 小计 312 22.56% (25) 8.01% 309 20.93% (29) 9.39% 合计 1,383 100.00% (246) 17.79% 1,476 100.00% (268) 18.16% - 56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0. 资产减值准备 贷款因折现 2015 年 本年计提 本年收回已 本年处置 价值上升 2015 年 2015年度 附注三 1月1日 /(转回) 本年核销 核销资产 资产时转出 导致减少 其他变动 12 月 31 日 (见附注三、44) 存放同业款项减值准备 2 66 (2) - - - - 1 65 拆出资金减值准备 3 24 - - - - - - 2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6 28 (1) (20) - - - - 7 贷款减值准备 9.6 21,097 29,867 (10,009) 2,384 (13,574) (406) (93) 29,26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0 150 - - - - - 2 15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1 2 (2) - - - - - -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 12 350 465 - - - - - 81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3 20 - - - - - - 20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19d 198 35 - - (21) - - 212 其他减值准备 365 123 (29) 2 (78) - 3 386 合计 22,300 30,485 (10,058) 2,386 (13,673) (406) (87) 30,947 贷款因折现 2014 年 本年计提 本年收回已 本年处置 价值上升 2014 年 2014年度 1月1日 /(转回) 本年核销 核销资产 资产时转出 导致减少 其他变动 12 月 31 日 存放同业款项减值准备 51 15 - - - - - 66 拆出资金减值准备 23 - - - - - 1 2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5 (7) - - - - - 28 贷款减值准备 15,162 14,614 (6,664) 739 (2,430) (313) (11) 21,09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149 - - - - - 1 150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1 1 - - - - - 2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 - 350 - - - - - 35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 - - - - - - 20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204 (4) (2) - - - - 198 其他减值准备 456 42 (117) 1 (18) - 1 365 合计 16,101 15,011 (6,783) 740 (2,448) (313) (8) 22,300 - 57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境内同业 58,874 152,014 境内其他金融机构 244,072 217,399 境外同业 8,160 16,037 境外其他金融机构 - 1 合计 311,106 385,451 22. 拆入资金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境内同业 8,187 7,778 境内其他金融机构 - 2,000 境外同业 3,956 3,773 合计 12,143 13,551 2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a) 按抵押品分析 债券 11,000 22,369 票据 - 199 合计 11,000 22,568 (b) 按交易方分析 银行同业 7,000 20,670 其他金融机构 4,000 1,898 合计 11,000 22,568 - 58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4. 吸收存款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公司客户 407,795 288,534 个人客户 140,760 116,806 小计 548,555 405,340 定期存款 公司客户 657,565 622,740 个人客户 113,423 112,707 小计 770,988 735,447 保证金存款 334,691 321,045 财政性存款 42,477 37,189 国库定期存款 30,422 31,460 应解及汇出汇款 6,788 2,702 合计 1,733,921 1,533,183 25. 应付职工薪酬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应付短期薪酬 (a) 10,233 7,838 应付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 (b) 103 97 应付辞退福利 (c) 15 26 10,351 7,961 - 59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5. 应付职工薪酬(续) (a) 短期薪酬 2015年度 2015年1月1日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2015年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7,265 12,198 (9,887) 9,576 其中:应付递延奖金 308 137 (88) 357 社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及 职工福利 478 1,290 (1,209) 559 住房公积金 - 610 (610) - 工会经费及培训费 95 335 (332) 98 其他 - 31 (31) - 合计 7,838 14,464 (12,069) 10,233 2014年度 2014年1月1日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2014年12月31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403 11,626 (9,764) 7,265 其中:应付递延奖金 202 156 (50) 308 社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及 职工福利 427 991 (940) 478 住房公积金 - 513 (513) - 工会经费及培训费 56 293 (254) 95 其他 - 44 (44) - 合计 5,886 13,467 (11,515) 7,838 (b) 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 2014年12月31日 本年增加额 本年支付额 2015年12月31日 基本养老保险 46 752 (749) 49 失业保险费 2 43 (42) 3 设定受益计划 49 6 (4) 51 97 801 (795) 103 - 6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5. 应付职工薪酬(续) (c) 应付辞退福利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应付内退福利 15 26 26. 应交税费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 4,778 4,219 营业税及附加 1,618 1,409 其他 175 166 合计 6,571 5,794 27. 应付账款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应付保理款项 - 1,883 其他 44 - 合计 44 1,883 28. 应付利息 2015年度 2015年1月1日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2015年12月31日 吸收存款及同业款项应付利息 24,205 58,606 (60,579) 22,232 债券应付利息 1,024 1,358 (1,361) 1,021 合计 25,229 59,964 (61,940) 23,253 2014年度 2014年1月1日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2014年12月31日 吸收存款及同业款项应付利息 16,299 64,110 (56,204) 24,205 债券应付利息 306 1,213 (495) 1,024 合计 16,605 65,323 (56,699) 25,229 - 6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29. 应付债券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混合资本债券(注1) 5,115 5,114 二级资本债券(注2) 15,000 15,000 同业存单 192,848 21,636 合计 212,963 41,750 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拖欠本金、利息及其他与发行债券有关的违约情况。 注1: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公司于2009年5月26日在银行间债券 市场发行了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固定利率混合资本债券。该混合资本债券期限为15年期,本 公司有权于2019年5月26日按面值赎回全部债券。该债券第一个计息年度至第十个计息年度的 年利率为5.70%;如果本公司不行使提前赎回权,从第十一个计息年度开始,债券利率在初始 发行利率的基础上提高3.00%。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在银行间债券 市场发行了金额为人民币36.5亿元的固定利率混合资本债券。该混合资本债券期限为15年期, 年利率7.50%,本公司有权于2021年4月29日按面值赎回全部债券。 注2: 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公司于2014年3月6日及2014年4月9日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别发行了总额为人民币90亿元及人民币6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该等次级 债券均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分别为 6.80%及6.50%。 当触发事件发生时,本公司有权在无需获得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自触发事件发生日次日起 不可撤销的对本期债券以及已发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任何尚未支付的 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当债券本金被减记后,债券即被永久性注销,并在任何条件下不 再被恢复。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 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 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 6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0. 其他负债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清算过渡及暂挂款项 3,048 2,124 预提及应付费用 1,554 1,550 久悬户挂账 305 137 应付股利(注) 12 12 应付代保管款项 1,118 2,776 递延收益 1,295 913 质量保证金及押金 322 284 其他 1,023 644 合计 8,677 8,440 注: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上述应付股利由于股东未领取已逾期超过1年。 31. 股本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注册及实收股本为14,309百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种类及其 结构如下: 2014年 2015年 12月31日 比例 本年变动 12月31日 比例 一、 有限售条件股份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1,588 13.90% 917 2,505 17.50% 二、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9,837 86.10% 1,967 11,804 82.50% 三、 股份总数 11,425 100.00% 2,884 14,309 1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为股份持有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按承诺有转让限制的股份。本公司限售股份主要 为向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止2014年 12月31日总股本11,425百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74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1,425百万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710百万股。本 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4月10日,所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13日,现 金股利发放日为2015年4月13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5]697号)批准,本公司于2015年5月6日非公开发行599百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6.70元,该等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后, 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述资金于2015年5月6日到位,业经境内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验证并出具 验资报告。 - 6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2. 资本公积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股本溢价(注) 59,326 52,270 注1: 本公司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99百万股,获得股本溢价人民币9,341百万元。 注2: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附注 三、31)。根据该权益分配方案,本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33. 盈余公积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需要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当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 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可 用于弥补本公司的亏损或者转增本公司的资本。在运用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可按股东原有股份比 例派送新股,但所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由股东大会决定。 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盈余公积全部为法定盈余公积。 34.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从净利润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35. 未分配利润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3月9日决议通过,以经境内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2015年度净利润为基准,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2,187百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为人民币8,413百万元。上述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12日决议通过,以经境内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2014年度净利润为基准,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1,980百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为人民币2,606百万元。上述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4 月2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附注三、31)。 根据该权益分配方案,本公司已派发2014年度现金股利人民币1,988百万元。 - 64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6. 利息净收入 2015年度 2014年度 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206 3,885 金融企业往来 12,660 20,422 其中:同业转贴现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288 15,601 发放贷款和垫款 企业贷款和垫款 44,664 37,492 个人贷款和垫款 41,063 33,470 贴现 413 308 证券投资的利息收入(不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 27,023 22,074 其他 372 446 小计 130,401 118,09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利息 收入 1,248 1,105 合计 131,649 119,202 其中: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 406 313 利息支出: 向中央银行借款 63 37 金融企业往来 17,238 26,911 其中:同业转贴现及卖出回购票据 3 38 吸收存款 42,763 37,551 应付债券 5,486 1,657 合计 65,550 66,156 利息净收入 66,099 53,046 - 65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015年度 2014年度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结算手续费收入 1,936 1,544 理财手续费收入 3,421 1,967 代理及委托手续费收入 4,747 2,947 银行卡手续费收入 9,207 6,780 咨询顾问费收入 5,250 3,730 账户管理费收入 164 203 资产托管手续费收入 2,939 1,405 其他 1,521 1,130 小计 29,185 19,706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代理业务手续费支出 352 417 银行卡手续费支出 2,156 1,765 其他 232 146 小计 2,740 2,32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6,445 17,378 38. 投资收益 2015年度 2014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收益 374 151 可供出售投资出售净(损失)/收益 (14) 70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6 28 衍生金融工具(不含外汇衍生金融工具)净收益 63 120 票据转让价差收益 2,378 2,546 贵金属买卖收益 534 213 其中:场外贵金属交易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355 766 其他 543 40 合计 3,924 3,168 - 66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3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 65 1 衍生金融工具(不含外汇衍生金融工具)收益/(损失) 42 (11) 合计 107 (10) 40. 汇兑损益 2015年度 2014年度 外汇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43 412 其他汇兑损益 (1,616) (800) 合计 (573) (388) 41. 其他业务收入 2015年度 2014年度 租赁收益 80 65 其他 81 148 合计 161 213 42.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5年度 2014年度 营业税 5,926 4,866 城建税 415 340 教育费附加 297 243 其他 33 33 合计 6,671 5,482 - 67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3. 业务及管理费 2015年度 2014年度 员工费用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2,198 11,626 社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及职工福利 2,087 1,647 住房公积金 610 513 工会经费及培训费 335 293 其他 31 44 小计 15,261 14,123 固定资产折旧 725 628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 379 302 无形资产摊销 623 631 租赁费 2,416 1,981 小计 4,143 3,542 一般业务管理费用 10,708 9,003 合计 30,112 26,668 44. 资产减值损失 2015年度 2014年度 本年计提/(转回)减值损失: 存放同业 (2) 1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 (7) 发放贷款和垫款 29,867 14,614 持有至到期投资 (2) 1 应收款项类投资 465 350 抵债资产 35 (4) 其他 123 42 合计 30,485 15,011 - 68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5. 所得税费用 2015年度 2014年度 当期所得税 本年计提 9,117 8,990 汇算清缴调整 1 28 小计 9,118 9,018 递延所得税 (2,137) (2,626) 合计 6,981 6,392 根据税前利润及中国法定税率计算得出的所得税费用与本公司实际税率下所得税费用的调节如下: 2015年度 2014年度 税前利润 28,846 26,194 按法定税率25%的所得税 7,212 6,549 汇算清缴调整(注) 1 28 免税收入 (1,058) (590) 不可抵扣的费用及其他调整 826 405 所得税费用 6,981 6,392 注: 该汇算清缴调整已剔除暂时性差异的影响。 - 69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6. 其他综合收益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2015 年度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减:前期计入 2014 年 2015 年 本年所得税 其他综合收益 减:所得税 税后其他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前发生额 本年转入损益 影响 综合收益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17 23 6 - - 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1,868) (1,140) 238 733 (243) 728 合计 (1,851) (1,117) 244 733 (243) 734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2014 年度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减:前期计入 2013 年 2014 年 本年所得税 其他综合收益 减:所得税 税后其他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前发生额 本年转入损益 影响 综合收益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26 17 (9) - - (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2,463) (1,868) (6) 799 (198) 595 合计 (2,437) (1,851) (15) 799 (198) 586 - 7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47.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具体计算如下: 2015年度 2014年度 (经重述)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本年净利润 21,865 19,802 已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百万股) 14,059 13,710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1.56 1.44 本公司于2015年实施2014年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 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本年度,本公司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现金 4,119 4,159 现金等价物: 原到期日不超过三个月的 -存放同业款项 51,431 27,042 -拆出资金 73,966 44,89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1,743 53,451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 46,910 49,238 债券投资(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3,172 4,668 小计 257,222 179,297 合计 261,341 183,456 4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 5,592 - 收到已核销款项 2,386 721 处置抵债资产 143 69 衍生金融工具 63 120 票据转让价差 2,378 2,546 其他 1,755 659 合计 12,317 4,115 - 7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5年度 2014年度 贵金属业务 20,988 24,477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工具 - 12,801 业务宣传活动费、租赁费等管理费用及其他 13,012 12,047 合计 34,000 49,325 51. 结构化主体 (a) 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 (i) 本公司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 (1) 理财产品 本公司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主要为本公司作为代理人而发行并管理的理财产品。本公 司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设计并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并将 募集到的理财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的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或投资相关金融产品,在获取投资收益后,根 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者。本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获取销售费、固定管理费、浮动管理费等手续费收入。 本公司认为本公司于该些结构化主体相关的可变动回报并不显著。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纳入 合并范围理财产品的最大损失风险敞口为该等理财产品的手续费,金额为人民币642百万元(2014年12月 31日:232百万元)。 于2015年12月31日,由本公司发行并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理财产品总规模为人民币501,900百万元 元(2014年12月31日:165,293百万元)。 本公司作为理财产品的资产管理人积极管理理财产品中资产和负债的到期日及流动性资产的头寸和比例, 以实现理财产品投资人的最佳利益。本公司向理财产品临时拆借资金是其中一种比较便捷的流动性管理 方式,该拆借交易并非来自于合同约定义务,且本公司参考市场利率进行定价。2015年度上述拆借资金 年末余额为人民币31,450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28,801百万元),获得利息收入为人民币352百万元 (2014年度:136百万元)。该等拆借资金余额已计入拆出资金中。 (2) 资产证券化业务 本公司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另一类型的结构化主体为本公司由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由第三方信 托公司设立的特定目的信托。特定目的信托从本公司购买信贷资产,以信贷资产产生的现金为基础发行 资产支持证券融资。本公司作为该特定目的信托的贷款服务机构,对转让予特定目的信托的信贷资产进 行管理,并作为贷款资产管理人收取相应手续费收入。本公司亦持有部分特定目的信托的各级资产支持 证券。本公司认为本公司于该等结构化主体相关的可变动回报并不显著。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 未纳入合并范围的该等特定目的信托的最大损失风险敞口为持有的该等特定目的信托发行的各级资产支 持证券人民币196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79百万元)。 于2015年12月31日,由本公司作为贷款资产管理人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该等特定目的信托总规模为人 民币9,712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44,853百万元)。 本公司2015年度,本公司未向未纳入合并范围的该等特定目的信托提供财务支持(2014年度:无)。 - 7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51. 结构化主体(续) (a) 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续) (ii) 本公司投资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 为了更好地运用资金获取收益,本公司于 2015 年度投资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由 独立第三方发行和管理的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等。于 2015 年本公司并未对该类结 构化主体提供过流动性支持。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因持有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利益所形 成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含应收利息)及最大损失风险敞口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最大损失风险敞口 结构化主体总规模 应收款项类投资 理财产品 15,835 15,835 注 信托计划 9,802 9,802 9,727 资产管理计划 269,913 269,913 268,760 资产支持证券 196 196 3,882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最大损失风险敞口 结构化主体总规模 应收款项类投资 理财产品 64,698 64,698 注 信托计划 15,450 15,450 15,376 资产管理计划 167,850 167,850 167,142 资产支持证券 79 79 2,630 本公司因持有投资或为该结构化主体提供服务而获取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收入。 注: 上述本公司持有投资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总体规模,无公开可获得的市场信息。 - 7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三、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续) 51. 结构化主体(续) (b) 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 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主要为本公司发行并管理的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及本公司由于开展资产 证券化业务由第三方信托公司设立的部分特定目的信托。于 2015 年度,本公司未向纳入合并范围内的 结构化主体提供财务支持(2014 年度:无)。 四、 经营分部信息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并以此进行管理。本公司主要 从地区和业务两个角度对业务进行管理。从地区角度,本公司主要在五大地区开展业务活动,包括东 区、南区、西区、北区及总行。从业务角度,本公司主要通过五大分部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公司银行业 务、零售银行业务、同业业务、小企业业务及其他业务。具体经营分部如下: 地区分部 各分部对应的机构为: “东区”:上海分行、杭州分行、义乌分行、台州分行、绍兴分行、宁波分行、温州分行、南京分行、 无锡分行、常州分行、苏州分行、南通分行、福州分行、漳州分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 区分行、厦门分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分行、泉州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南区”:深圳分行、广州分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珠海分行、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分行、佛 山分行、东莞分行、惠州分行、中山分行、海口分行、长沙分行; “西区”:重庆分行、成都分行、乐山分行、昆明分行、红河分行、武汉分行、荆州分行、襄阳分行、 西安分行; “北区”:北京分行、大连分行、天津分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济南分行、临沂分行、潍坊分 行、东营分行、青岛分行、烟台分行、郑州分行、洛阳分行、沈阳分行、石家庄分行、太原 分行; “总行”:总行部门,含信用卡中心、资金运营中心、特殊资产管理中心、金融同业事业部、资产管理 事业部、离岸金融事业部等。 - 74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经营分部信息(续) 地区分部(续) 管理层对上述地区分部的经营成果进行监控,并据此作出向分部分配资源的决策和评价分部的业绩。在 对地区分部的经营成果进行监控时,管理层主要主要依赖营业收入、营业支出、营业利润的数据。 2015年度 东区 南区 西区 北区 总行 合计 利息净收入 14,099 17,517 7,200 11,144 16,139 66,099 非利息净收入 2,337 3,153 1,227 4,713 18,634 30,064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46 46 营业收入 16,436 20,670 8,427 15,857 34,773 96,163 营业支出 (7,679) (7,905) (3,267) (6,289) (11,643) (36,783) 其中:折旧、摊销与租赁费 (937) (894) (446) (799) (1,067) (4,143) 资产减值损失 (9,706) (5,963) (4,903) (5,307) (4,606) (30,485) 营业外净(支出)/收入 (30) (10) 3 - (12) (49) 分部(亏损)/利润 (979) 6,792 260 4,261 18,512 28,846 所得税费用 (6,981) 净利润 21,865 2015年12月31日 东区 南区 西区 北区 总行 抵销 合计 总资产 567,560 701,022 194,835 439,506 1,242,670 (638,444) 2,507,149 总负债 568,307 694,230 194,575 435,245 1,091,736 (638,444) 2,345,649 - 75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经营分部信息(续) 地区分部(续) 2014年度 东区 南区 西区 北区 总行 合计 利息净收入 12,787 14,928 6,201 9,721 9,409 53,046 非利息净收入 2,161 3,019 1,346 2,533 11,302 20,361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28 28 营业收入 14,948 17,947 7,547 12,254 20,711 73,407 营业支出 (6,910) (7,134) (2,982) (4,744) (10,380) (32,150) 其中:折旧、摊销与租赁费 (825) (814) (353) (553) (997) (3,542) 资产减值损失 (7,323) (2,011) (890) (1,524) (3,263) (15,011) 营业外净(支出)/收入 (37) (2) 1 1 (15) (52) 分部利润 678 8,800 3,676 5,987 7,053 26,194 所得税费用 (6,392) 净利润 19,802 2014年12月31日 东区 南区 西区 北区 总行 抵销 合计 总资产 518,130 671,213 184,848 396,236 1,080,555 (664,523) 2,186,459 总负债 517,453 662,459 181,332 390,041 968,748 (664,523) 2,055,510 - 76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经营分部信息(续) 业务分部 公司银行业务 公司银行业务分部涵盖向公司类客户,以及政府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司 类贷款、存款业务、贸易融资、对公理财业务及各类公司中间业务。 小企业业务 小企业业务分部涵盖向小型企业(主)、微型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类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 和服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企业主银行卡业务、小企业融资、理财业务及各类中间业务。 零售银行业务 零售银行业务分部涵盖向个人客户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贷款、存款业务、 银行卡业务、个人理财服务及各类个人中间业务。 同业业务 同业业务分部涵盖本公司各分行及资金交易中心进行的同业和货币市场业务,该分部主要是通过适当的 资金运用为本公司获取同业市场收益。 其他 此分部是指本公司总行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进行的债券投资和部分货币市场业务;以及本公司集中管 理的不良资产、权益投资以及不能直接归属某个分部的资产、负债、收入及支出。 分部资产及负债和分部收入及利润,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计量。所得税在公司层面进行管理,不在经 营分部之间进行分配。由于分部收入主要来自于利息收入,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管理层主要依赖净利 息收入,而非利息收入总额和利息支出总额的数据。 分部间交易主要为分部间的资金转让。这些交易的条款是参照市场资金成本分期限确定的,并且已于每 个分部的业绩中反映。“内部利息净收入/支出”指经营分部间通过资金转移定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支 出净额,该内部利息收入及支出于合并经营业绩时抵销。另外,“外部利息净收入/支出”指从第三方取 得的利息收入或支付给第三方的利息支出,各经营分部确认的外部利息净收入/支出合计数与利润表中的 利息净收入金额一致。 分部收入、利润、资产及负债包含直接归属某一分部的项目,以及可按合理的基准分配至该分部的项 目。 本公司全面实施内部资金转移定价,采用期限匹配、重定价等方法按单账户(合同)逐笔计算分部间转移 定价收支,以促进本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合理产品定价和综合评价绩效水平。 - 77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经营分部信息(续) 业务分部(续) 2015年度 公司业务 小企业业务 零售业务 同业业务 其他 合计 利息净收入 28,704 6,218 16,161 7,202 7,814 66,099 非利息净收入/(支出) (1) 12,791 (61) 9,186 9,910 (1,762) 30,064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46 46 营业收入 41,495 6,157 25,347 17,112 6,052 96,163 营业支出(2) (12,642) (2,558) (17,566) (2,297) (1,720) (36,783) 其中:折旧、摊销与租赁 费 (925) (312) (2,640) (170) (96) (4,143) 资产减值损失 (12,623) (9,489) (6,137) (483) (1,753) (30,485) 营业外净收入/(支出) - - 1 - (50) (49) 分部利润/(亏损) 16,230 (5,890) 1,645 14,332 2,529 28,846 所得税费用 (6,981) 净利润 21,865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759,124 93,411 353,771 546,732 754,111 2,507,149 总负债 1,335,723 16,170 273,695 512,739 207,322 2,345,649 (1) 包含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和其他业务收入。 (2) 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以及业务及管理费。 - 78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四、 经营分部信息(续) 业务分部(续) 2014年度 公司业务 小企业业务 零售业务 同业业务 其他 合计 利息净收入 25,081 4,622 12,673 6,754 3,916 53,046 非利息净收入/(支出) (1) 7,855 (139) 6,226 7,491 (1,072) 20,361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28 28 营业收入 32,936 4,483 18,899 14,245 2,844 73,407 营业支出(2) (10,637) (2,067) (16,682) (2,046) (718) (32,150) 其中:折旧、摊销与租赁 费 (771) (214) (2,407) (118) (32) (3,542) 资产减值损失 (6,215) (2,247) (4,267) (34) (2,248) (15,011) 营业外净支出 (1) - (1) - (50) (52) 分部利润/(亏损) 16,083 169 (2,051) 12,165 (172) 26,194 所得税费用 (6,392) 净利润 19,802 2014年12月31日 总资产 613,359 109,104 277,831 603,719 582,446 2,186,459 总负债 1,162,921 19,319 247,527 416,633 209,110 2,055,510 (1) 包含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和其他业务收入。 (2) 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以及业务及管理费。 主要客户信息 于2015年度及2014年度,不存在来源于单个外部客户或交易对手的收入达到或超过本公司收入总额 10%的情况。 - 79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承诺及或有负债 1. 资本性支出承诺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已批准但未签约 606 468 已签约但未拨付 889 2,402 合计 1,495 2,870 2. 经营性租赁承诺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了房屋和设备的不可撤销经营性租赁合同。于各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 须就以下期间需缴付的最低租金为: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含一年) 2,286 1,925 一至二年(含二年) 1,937 1,798 二至三年(含三年) 1,642 1,551 三年以上 5,156 5,098 合计 11,021 10,372 3. 信用承诺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400,736 381,650 开出保函 104,655 86,131 开出信用证 73,892 70,011 小计 579,283 537,792 未使用的信用卡信贷额度及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 58,243 53,390 合计 637,526 591,182 信用承诺的信贷风险加权金额 226,879 232,909 财务担保合同具有担保性质,一旦客户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本公司 需履行担保责任。 除上述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外,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有金额为人民币22,042亿元的可撤销贷款承 诺(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0,871亿元)。这些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可于一定条件下取消的,或按相关的 贷款合同约定因借款人的信贷能力变坏而自动取消的,合同约定的贷款承诺总金额并不一定代表未来的 现金流出。 - 8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五、 承诺及或有负债(续) 4. 受托业务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委托存款 407,545 258,842 委托贷款 407,545 258,842 委托理财资金 501,900 165,189 委托理财资产 501,900 165,189 委托存款是指存款者存于本公司的款项,仅用于向存款者指定的第三方发放贷款之用。贷款相关的信贷 风险由存款人承担。 委托理财业务是指本公司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以客户支付的本金进行投资和资产管 理,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向客户支付收益的业务。 5. 或有事项 5.1 未决诉讼和纠纷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案件标的金额共计人民币838百万元(2014年12月31 日:人民币931百万元)。有关案件均处于审理阶段。管理层认为,本公司已经对有关未决诉讼案件可能 遭受的损失进行了预计并计提足够准备。 5.2 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电子式)兑付及承销承诺 本公司受财政部委托作为其代理人发行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持有人可以随时要求提前 兑付持有的国债,而本公司亦有义务履行兑付责任,兑付金额为国债本金及至兑付日的应付利息。于 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具有提前兑付义务的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电子式)的本金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2,322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243百万元)和人民币3,364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 2,897百万元)。 财政部对提前兑付的国债不会即时兑付,但会在到期时兑付本息。 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未履行的国债承销承诺。 - 8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六、 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以保障持续稳健经营,满足监管要求以及最大化资本回报为目标。本公司定期审查全行 资本状况以及相关资本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积极的资本管理保障全行中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并 且不断提升资本的使用效率。视乎经济环境的变化及面临的风险特征,本公司将积极调整资本结构。本 公司于每季度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有关资本充足率的所需信息。 本公司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6月下发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资本充 足率。按照要求,本报告期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标准法,操 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基本指标法。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的监管资本状况如下: 注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a) 9.03% 8.64% 一级资本充足率 (a) 9.03% 8.64% 资本充足率 (a) 10.94% 10.86% 核心一级资本 股本 14,309 11,425 资本公积、投资重估储备 59,326 52,270 盈余公积 8,521 6,334 一般风险准备 27,528 19,115 未分配利润 52,933 43,656 其他综合收益 (1,117) (1,851)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 商誉 (b) 7,568 7,568 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 (b) 3,862 4,140 其他一级资本 - -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20,114 20,114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 11,621 10,596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c) 150,070 119,241 一级资本净额 (c) 150,070 119,241 资本净额 (c) 181,805 149,951 风险加权资产 (d) 1,661,747 1,380,432 注释: (a)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等于核心一级资本净额除以风险加权资产;一级资本充足率等于一级资本净 额除以风险加权资产;资本充足率等于资本净额除以风险加权资产。 (b) 商誉和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均为扣减了与之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后的净额。 (c)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等于核心一级资本减去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一级资本净额等于一级资本减 去一级资本扣除项目;资本净额等于总资本减去总资本扣除项目。 (d) 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 8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指银行的借款人或交易对手不能按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的风险。 本公司已建立相关机制,制定对单个借款人可承受的信用风险额度,并定期监控上述信用风险额度及对 上述信用风险进行定期审核。 信用风险衡量 (i) 发放贷款和垫款、财务担保以及贷款承诺 本公司建立集中、垂直、独立的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建成“派驻制风险管理、矩阵式双线汇报” 的风险管理模式,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统筹各层级风险管理工作,由总行风险管理部、公司授信 审批部、资产监控部、零售信贷管理部等专业部门负责全行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并由总行风险管 理委员会向各分行/事业部派驻主管风险副行长/风险总监,负责所在单位的信用风险管理工作。 本公司制定了一整套规范的信贷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机制,对信贷业务实行全流程管理。公司贷 款和零售贷款的信贷管理程序可分为:信贷调查、信贷审查、信贷审批、信贷放款、贷后监控和 清收管理。另外,本公司制订了《授信工作尽职规定》,明确授信业务各环节的工作职责,有效 控制信贷风险,并加强信贷合规监管。 本公司进一步完善授信风险监测预警管理体系,加强授信风险监测。积极应对信贷环境变化,定 期分析信贷风险形势和动态,有前瞻性地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建立问题授信优化管理机制,加快 问题授信优化进度,防范形成不良贷款。 本公司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五级分类制度的基础上,将本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为十级, 分别是正常一级、正常二级、正常三级、正常四级、正常五级、关注一级、关注二级、次级、可 疑级、损失级,在此之外还设有一级“核销级”。本公司根据贷款的不同级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政 策。 财务担保及贷款承诺产生的风险在实质上与贷款和垫款的风险相似。因此,该类交易的申请、贷 后管理以及抵质押担保要求等与贷款和垫款业务相同。 (ii) 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的其他金融资产 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的其他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次级债、同业理财产 品、资产管理计划及资金信托计划。本公司对合作的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实行评级准 入制度,对信托受益权回购方、同业理财产品发行方、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最终融资方设定授信额 度,并定期进行后续风险管理。 - 8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1. 信用风险(续) 信用风险衡量(续) (iii) 债券 本公司通过控制投资规模、设定发行主体准入名单、评级准入、投后管理等机制管理债券及其他 票据的信用风险敞口。一般情况下,外币债券要求购买时的发行主体外部信用评级(以标准普尔或 同等评级机构为标准)在BBB或以上。人民币债券要求购买时发行主体的外部信用评级(信用评级 机构须在本公司获得准入)在AA或以上。针对交易账户项下的债券投资业务,对于主体评级为AA 和AA+的非金融企业,本公司同时实施名单制准入管理,对于同一发行主体存在多家评级结果 的,采用最低评级结果。 (iv) 同业往来 本公司对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进行定期的审阅和管理。对于与本公司有资金往来的单个银行 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均设定有信用额度。 不考虑任何抵押及其他信用增级措施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87,596 302,139 存放同业款项 109,046 66,969 拆出资金 76,636 45,8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9,757 25,811 衍生金融资产 8,144 4,3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7,291 178,636 发放贷款和垫款 1,186,872 1,003,63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含股权投资) 516 1,005 持有至到期投资 266,166 207,874 应收款项类投资 307,635 246,258 其他金融资产 23,469 24,476 合计 2,403,128 2,106,946 信贷承诺 637,526 591,182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3,040,654 2,698,128 - 84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1. 信用风险(续)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风险集中度 如交易对手集中于某一行业或地区,或共同具备某些经济特性,其信用风险通常会相应提高。 本公司主要为境内客户提供贷款及财务担保合同。然而,中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均有其独特的特点,因 此不同地区的信用风险亦不相同。 本公司发放贷款和垫款的行业集中度和地区集中度详情,请参看附注三、9。 担保物及其他信用增级措施 本公司根据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评估决定所需的担保物金额及类型。对于担保物类型和评估参数,本公 司实施了相关指南。 担保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对于买入返售交易,担保物主要为票据、信托受益权或有价证券; 对于商业贷款,担保物主要为房地产、存货、股权或应收账款; 对于个人贷款,担保物主要为居民住宅。 管理层会监视担保物的市场价值,根据相关协议要求追加担保物,并在进行损失准备的充足性审查时监 视担保物的市价变化。 - 85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1. 信用风险(续) 信用质量 本公司各项金融资产(未扣除减值准备)的信用质量分析如下: 既未逾期 已逾期但 已减值 2015年12月31日 也未减值 未减值 (注) 合计 存放同业款项 109,079 - 32 109,111 拆出资金 76,632 - 28 76,66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19,757 - - 19,75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7,288 - 10 117,298 应收账款 6,624 - - 6,624 发放贷款和垫款 1,158,342 40,151 17,645 1,216,13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含股权投资) 516 - 39 555 持有至到期投资 266,166 - - 266,166 应收款项类投资 308,450 - - 308,450 合计 2,062,854 40,151 17,754 2,120,759 既未逾期 已逾期但 已减值 2014年12月31日 也未减值 未减值 (注) 合计 存放同业款项 67,003 - 32 67,035 拆出资金 45,838 - 27 45,86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25,811 - - 25,8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78,632 - 32 178,664 应收账款 9,925 - - 9,925 发放贷款和垫款 978,548 35,685 10,501 1,024,73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含股权投资) 1,005 - 37 1,042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7,876 - - 207,876 应收款项类投资 246,608 - - 246,608 合计 1,761,246 35,685 10,629 1,807,560 注: 已减值贷款是指五级分类为后三类(即次级、可疑或损失)的贷款。于2015年12月31日,已减值贷 款和垫款包括已逾期贷款人民币17,276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0,310百万元)及未逾期 贷款人民币369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91百万元)。 - 86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1. 信用风险(续) 信用质量(续) 既未逾期也未减值的发放贷款及垫款 于资产负债表日,既未逾期也未减值的发放贷款及垫款为根据五级分类评定为正常及关注类的贷款。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正常 1,137,534 970,334 关注 20,808 8,214 合计 1,158,342 978,548 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发放贷款及垫款 于资产负债表日,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发放贷款及垫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5年12月31日 1个月 2个月 所持有担保 1个月以内 到2个月 到3个月 3个月以上 合计 物公允价值 企业贷款和垫款 6,597 3,922 2,678 16,928 30,125 28,023 个人贷款 4,659 2,402 2,606 359 10,026 5,404 合计 11,256 6,324 5,284 17,287 40,151 33,427 2014年12月31日 1个月 2个月 所持有担保 1个月以内 到2个月 到3个月 3个月以上 合计 物公允价值 企业贷款和垫款 4,842 3,270 2,364 18,776 29,252 32,011 个人贷款 3,399 1,494 1,200 340 6,433 4,506 合计 8,241 4,764 3,564 19,116 35,685 36,517 - 87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1. 信用风险(续) 信用质量(续) 已减值的发放贷款及垫款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发放贷款及垫款在初始确认后有一项或多项情况发生,且该情况对贷款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有影响且该影响能可靠估计,则该发放贷款及垫款被认为是已减值贷款。贷款减值的客观证据包 括下列各项:借款人或借款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债务人很可能倒 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以及公开的数据表明债务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减少且可计量,如拖欠款情况的 恶化或经济条件的骤变等可以导致债务人不履行责任的因素的变化。 本公司持有的与单项认定为减值的企业贷款和垫款相关的担保物于2015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4,212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3,606百万元)。 于2015年12月31日,原已逾期或发生减值但相关合同条款已重新商定过的发放贷款及垫款的账面金额为 人民币12,509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8,305百万元)。 已减值的同业款项 所有减值同业款项的确定都基于单独测试的结果。在确定一笔同业款项是否减值时,本公司考虑存在发 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及其导致预计未来现金流减少的情况。对于已减值同业款项,本公司未取得任何担 保物。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 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是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最高管理 机构,资产负债管理部在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指导下,负责本公司日常流动性风险管理。本公司监事会 定期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稽核监察部是流动性风险管 理内部审计部门。 本公司重视流动性风险管理,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和管理策略;做到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 控制流动性风险;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审慎评估未来流动性需求;不断完善和细化流动性风 险应急计划,针对特定事件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同工作,提高流动性 风险应对效率。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流动性保持充裕,重要的流动性指标均达到或高于监管要求;各项业务稳步增长, 始终保持充足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 2015年,本公司将继续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保持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均衡发展;同 时,推动全行资产负债结构优化,加强稳定存款管理,夯实全行流动性基础。 - 88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2. 流动性风险(续)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相关剩余合同到期日(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逾期/即时偿还 1 个月内 1 至 3 个月 3 个月至 1 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非衍生工具类现金流量: 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51,153 - - - - - 240,686 291,839 同业款项(1) 30,596 167,230 36,596 57,713 16,927 - - 309,06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663 6,621 5,720 4,466 1,322 - 20,792 应收账款 48 121 941 3,181 2,826 - - 7,117 发放贷款和垫款 27,521 134,410 209,966 440,205 374,508 138,938 - 1,325,54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 67 67 181 246 729 1,293 持有至到期投资 - 6,808 7,333 36,120 159,261 102,831 - 312,353 应收款项类投资 879 61,562 73,106 82,960 103,009 7,978 - 329,494 其他金融资产 898 1 2,123 - 253 30 - 3,305 金融资产合计 111,095 372,798 336,753 625,966 661,431 251,345 241,415 2,600,803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927 1,250 887 - - - 3,06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2) 142,978 68,682 68,060 54,845 4,402 - - 338,96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3,342 4,056 1,108 - - - 8,506 应付账款 - 15 29 - - - - 44 吸收存款 600,161 237,378 205,010 488,925 257,984 2,680 - 1,792,138 应付债券 - 30,120 75,004 91,060 20,854 3,888 - 220,926 其他金融负债 5,709 533 - 1,310 - - - 7,552 金融负债合计 748,848 340,997 353,409 638,135 283,240 6,568 - 2,371,197 流动性净额 (637,753) 31,801 (16,656) (12,169) 378,191 244,777 241,415 229,606 衍生工具现金流量: 以净值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 (11) (41) (2) (9) - - (63) 以总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其中:现金流入 38,999 184,255 103,010 140,337 5,109 469 - 472,179 现金流出 (37,281) (183,850) (102,203) (138,927) (4,890) (364) - (467,515) 1,718 405 807 1,410 219 105 - 4,664 (1) 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 - 89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2. 流动性风险(续)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相关剩余合同到期日(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分析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逾期/即时偿还 1 个月内 1 至 3 个月 3 个月至 1 年 1至5年 5 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非衍生工具类现金流量: 金融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6,520 - - - - - 279,780 306,300 同业款项(1) 50,021 83,300 48,195 47,519 76,281 2,337 - 307,65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88 4,472 8,863 11,929 1,530 - 27,982 应收账款 184 155 1,051 7,281 1,872 - - 10,543 发放贷款和垫款 7,447 115,182 189,917 404,459 298,707 129,293 - 1,145,00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9 - 249 544 349 488 1,639 持有至到期投资 - 1,825 4,031 30,292 130,719 74,052 - 240,919 应收款项类投资 539 70,242 41,115 89,592 59,169 418 - 261,075 其他金融资产 1,161 - 1,423 - - 30 - 2,614 金融资产合计 85,872 271,901 290,204 588,255 579,221 208,009 280,268 2,303,730 金融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 654 1,465 645 - - - 2,76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2) 56,496 162,613 116,011 75,052 11,559 - - 421,7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722 2,682 855 - - - 4,259 应付账款 182 23 126 785 928 - - 2,044 吸收存款 580,295 100,128 209,129 438,222 272,282 - - 1,600,056 应付债券 - 5,000 5,500 11,400 10,278 21,518 - 53,696 其他金融负债 8,081 2 - 1,449 - - - 9,532 金融负债合计 645,054 269,142 334,913 528,408 295,047 21,518 - 2,094,082 流动性净额 (559,182) 2,759 (44,709) 59,847 284,174 186,491 280,268 209,648 衍生工具现金流量: 以净值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 (14) 10 (38) 65 - - 23 以总额交割的衍生金融工具 其中:现金流入 - 178,422 101,773 231,072 4,011 373 - 515,651 现金流出 - (175,080) (98,246) (208,911) (3,463) (327) - (486,027) - 3,342 3,527 22,161 548 46 - 29,624 (1) 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 - 9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2. 流动性风险(续) 本公司信用承诺按合同到期日分析如下: 1个月内 1至3个月 3个月至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2015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70,185 122,237 208,314 - - - 400,736 信用卡承诺 9 1,852 4,235 29,872 22,275 - 58,243 开出保函及担保 9,895 12,238 46,032 28,789 7,701 - 104,655 开出信用证 12,198 19,784 41,907 3 - - 73,892 合计 92,287 156,111 300,488 58,664 29,976 - 637,526 2014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69,633 133,472 178,545 - - - 381,650 信用卡承诺 4 1,070 7,816 39,379 5,121 - 53,390 开出保函及担保 3,603 6,247 45,563 23,527 7,191 - 86,131 开出信用证 15,223 16,930 33,684 4 4,170 - 70,011 合计 88,463 157,719 265,608 62,910 16,482 - 591,182 管理层预计在信用承诺到期时有关承诺并不会被借款人全部使用。 - 9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3. 市场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利率和汇率产品的头寸。本公司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避免收入和权益 由于市场风险产生不可控制的损失,同时降低金融工具内在波动性对本公司的影响。本公司董事会负责 审批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并授权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具体审批资金投资业务市场风险额度并对市场风险 情况进行定期监督。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下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市场风险监控的日常职能,包括制定合理 的市场风险敞口水平,对日常资金业务操作进行监控,对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和利率结构提出调整建议 等。 交易帐户利率风险源于市场利率变化导致交易帐户利率产品价格变动,进而造成对银行当期损益的影 响。本公司管理交易账户 的主要方法是采用利率敏感性限额、每日和月度止损限额等确保利率产品市值 波动风险在银行可承担的范围内。 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源于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的到期日或合同重定价日的不匹配。本公司的生息资产和付 息负债主要以人民币计价。本公司定期监测利率敏感性缺口,分析资产和负债重新定价特征等指标,并 且借助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对利率风险进行情景分析,本公司主要通过调整资产和负债定价结构管理利率 风险。本公司定期召开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对未来宏观经济状况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政策的 分析,适时适当调整资产和负债的结构,管理利率风险。 管理层认为,因本公司交易性业务面对的市场风险并不重大,本公司没有单独对该业务的市场风险作出 量化的披露。 3.1 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包括外币资产和外币负债之间币种结构不平衡产生的外汇敞口和由外汇衍生交易 所产生的外汇敞口因汇率的不利变动而蒙受损失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源自本公司持有的 非人民币计价的贷款和垫款、投资以及存款等。本公司对各种货币头寸设定限额,每日监测货币头寸规 模,并且使用对冲策略将其头寸控制在设定的限额内。 - 9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3. 市场风险(续) 3.1 汇率风险(续)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外币资产及负债按币种列示如下: 2015年12月31日 美元 港币 其他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685 304 67 9,056 同业款项(1) 49,761 5,869 4,243 59,87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资产 243 - 349 592 发放贷款和垫款 98,193 4,211 5,791 108,19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5 - - 45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36 - - 2,036 应收账款 939 - - 939 其他资产 646 12 44 702 资产合计 160,548 10,396 10,494 181,438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2) 12,130 192 179 12,50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及衍生金融负债 9 - - 9 吸收存款 183,784 10,208 3,693 197,685 其他负债 1,990 78 22 2,090 负债合计 197,913 10,478 3,894 212,285 外币净头寸(3) (37,365) (82) 6,600 (30,847) 外汇衍生金融工具名义金额 39,313 14 (6,526) 32,801 合计 1,948 (68) 74 1,954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承诺 54,822 864 719 56,405 (1) 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 (3) 外币净头寸为相关外币货币性资产及负债净额。 - 9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3. 市场风险(续) 3.1 汇率风险(续)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外币资产及负债按币种列示如下: 2014年12月31日 美元 港币 其他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6,748 556 59 7,363 同业款项(1) 21,551 6,086 1,937 29,57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资产 8 - 371 379 发放贷款和垫款 100,763 5,069 1,165 106,99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7 - - 37 持有至到期投资 310 - - 310 应收账款 3 - - 3 其他资产 1,359 7 7 1,373 资产合计 130,779 11,718 3,539 146,036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2) 5,098 18 1,908 7,02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及衍生金融负债 8 - - 8 吸收存款 172,875 17,179 2,392 192,446 应付账款 3 - - 3 其他负债 2,420 225 39 2,684 负债合计 180,404 17,422 4,339 202,165 外币净头寸(3) (49,625) (5,704) (800) (56,129) 外汇衍生金融工具名义金额 48,920 5,407 675 55,002 合计 (705) (297) (125) (1,127) 资产负债表外信贷承诺 41,989 2,266 392 44,647 (1) 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 (3) 外币净头寸为相关外币货币性资产及负债净额。 - 94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3. 市场风险(续) 3.1 汇率风险(续) 下表针对本公司存在重大外汇风险敞口的外币币种,列示了货币性资产及货币性负债及预计未来现金流 对汇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其计算了当其他项目不变时,外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合理可能变动对税前利润 的影响。负数表示可能减少税前利润,正数表示可能增加税前利润。由于本公司无现金流量套期并仅有 极少量外币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因此汇率变动对权益并无重大影响。 2015年12月31日 币种 外币汇率变动% 对税前利润的影响 (折人民币) 美元 +/-5% +/-97 港币 +/-5% -/+3 2014年12月31日 币种 外币汇率变动% 对税前利润的影响 (折人民币) 美元 +/-5% -/+35 港币 +/-5% -/+15 3.2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源于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的到期日或合同重定价日的不匹配。本公司的生息资产和付 息负债主要以人民币计价。人民银行对人民币贷款利率的下限和人民币存款利率的上限作出规定。 本公司主要通过调整资产和负债结构管理利率风险,定期监测利率敏感性缺口等指标,并采用风险敞口 分析,对资产和负债重新定价特征进行静态测量。本公司定期召开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市场 利率走势,调整资产和负债的结构,管理利率风险敞口。 - 95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3. 市场风险(续) 3.2 利率风险(续)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按合同重定价日或到期日两者较早者分析如下: 2015年12月31日 3个月内 3个月至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82,055 - - - 9,660 291,715 贵金属 - - - - 63,744 63,744 同业款项(1) 233,161 54,274 15,538 - - 302,97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 衍生金融资产 9,082 5,510 4,009 1,156 8,144 27,901 应收账款 1,044 3,000 2,536 - 44 6,624 发放贷款和垫款 572,266 416,621 176,685 21,300 - 1,186,87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5 60 171 220 729 1,245 持有至到期投资 31,761 47,549 99,841 87,015 - 266,166 应收款项类投资 132,548 75,519 92,461 7,107 - 307,635 长期股权投资 - - - - 521 521 固定资产 - - - - 4,788 4,788 商誉 - - - - 7,568 7,568 其他资产 - - - - 39,397 39,397 资产合计 1,261,982 602,533 391,241 116,798 134,595 2,507,149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171 880 - - - 3,05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 拆入资金(2) 277,699 52,594 3,956 - - 334,24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 衍生金融负债 - - - - 12,543 12,543 应付账款 - - - - 44 44 吸收存款 1,035,849 429,959 261,324 - 6,789 1,733,921 应付债券 103,936 88,912 16,495 3,620 - 212,963 其他负债 - - - - 48,878 48,878 负债合计 1,419,655 572,345 281,775 3,620 68,254 2,345,649 利率风险缺口 (157,673) 30,188 109,466 113,178 不适用 不适用 (1) 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 - 96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3. 市场风险(续) 3.2 利率风险(续) 于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按合同重定价日或到期日两者较早者分析如下: 2014年12月31日 3个月内 3个月至1年 1至5年 5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93,049 - - - 13,249 306,298 贵金属 - - - - 45,254 45,254 同业款项(1) 163,690 56,624 69,432 1,700 - 291,44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 衍生金融资产 5,568 8,057 10,455 1,731 4,300 30,111 应收账款 183 9,729 13 - - 9,925 发放贷款和垫款 516,758 359,748 113,789 13,342 - 1,003,63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21 481 303 488 1,493 持有至到期投资 30,613 57,452 68,107 51,702 - 207,874 应收款项类投资 109,338 82,997 53,515 408 - 246,258 长期股权投资 - - - - 486 486 固定资产 - - - - 3,812 3,812 商誉 - - - - 7,568 7,568 其他资产 - - - - 32,297 32,297 资产合计 1,119,199 574,828 315,792 69,186 107,454 2,186,459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2,113 641 - - - 2,754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 拆入资金(2) 334,959 75,052 11,559 - - 421,57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 衍生金融负债 - - - - 6,921 6,921 应付账款 182 1,701 - - - 1,883 吸收存款 869,652 418,885 240,387 - 4,259 1,533,183 应付债券 10,453 11,183 7,464 12,650 - 41,750 其他负债 - - - - 47,449 47,449 负债合计 1,217,359 507,462 259,410 12,650 58,629 2,055,510 利率风险缺口 (98,160) 67,366 56,382 56,536 不适用 不适用 (1) 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资金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 - 97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3. 市场风险(续) 3.2 利率风险(续) 本公司对利率风险的衡量与控制主要采用敏感性分析。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 产和负债,管理层认为,本公司面对的利率风险并不重大;对于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本公司主要采用 缺口分析来衡量与控制该类金融工具的利率风险。 下表列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与2014年12月31日按当时金融资产和负债(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外)进行缺口分析所得结果: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利率变更(基点) 利率变更(基点) -50 +50 -50 +50 利率变动导致净利息收入增加/(减少) 684 (684) 343 (343) 利率变动导致权益增加/(减少) 10 (10) 17 (17) 以上缺口分析基于金融资产和负债(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外)具有静态 的利率风险结构的假设。 净利息收入的敏感性分析是基于年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和负债(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外),预计一年内利率变动对净利息收入的影响。权益的敏感性分析是通过针对年末持 有的固定利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重估,预计利率变动对于其相应权益的变动影响。以上对净利息收 入及权益的影响均未考虑相关变动对所得税的影响。 上述分析基于以下假设:所有在三个月内及三个月后但一年内重新定价或到期的资产和负债均假设在有 关期间中间重新定价或到期;以及收益率曲线随利率变化而平行移动。 由于基于上述假设,利率增减导致本公司净利息收入及权益的实际变化可能与此敏感性分析的结果存在 一定差异。 - 98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4.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4.1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 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输入值参数的来源包括 Bloomberg、Reuters、中国债券信息网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2015年12月31日,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估值技术– 估值技术– 可观察到的 不可观察到 公开市场价格 市场变量 的市场变量 2015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9,757 - 19,757 衍生金融资产 - 8,144 - 8,14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1,063 178 1,245 合计 4 28,964 178 29,146 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8,506 - - 8,506 衍生金融负债 - 4,037 - 4,037 合计 8,506 4,037 - 12,543 - 99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4.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4.1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续) 于2014年12月31日,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如下: 估值技术– 估值技术– 可观察到的 不可观察到 公开市场价格 市场变量 的市场变量 2014年12月31日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25,811 - 25,811 衍生金融资产 - 4,300 - 4,3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1,005 484 1,493 合计 4 31,116 484 31,604 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4,259 - - 4,259 衍生金融负债 - 2,662 - 2,662 合计 4,259 2,662 - 6,921 本公司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年度无第一层次与第二层 次间的转换。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 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 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 价、EBITDA乘数、缺乏流动性折价。 本公司划分为第二层次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债券投资、外汇远期及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贵金属 合同等。人民币债券的公允价值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估值结果确定,外币债券的公允 价值按照彭博的估值结果确定。外汇远期及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等采用现金流折现法和布莱尔-斯 科尔斯模型等方法对其进行估值,贵金属合同的公允价值主要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收盘价格确定。所 有重大估值参数均采用可观察市场信息的估值技术。 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并没有属于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或负债项 目。 - 100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4.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4.1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续) 上述第三层次资产变动如下: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5年1月1日 484 购买 8 转出第三层次 (314) 2015年12月31日 178 2015年12月31日仍持有的资产计入2015年度损益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4年1月1日 122 购买 373 出售 (11) 2014年12月31日 484 2014年12月31日仍持有的资产计入2014年度损益的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101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七、 风险披露(续) 4.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续) 4.2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 资产负债表中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 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向中央银行借 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负债、吸收存款、应付债券。 对未以公允价值反映或披露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付债券,下表列明了其账面价值及公允价值: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 第二层次 第三层次 合计 持有至到期投资 266,166 - 274,600 - 274,600 207,874 210,095 应付债券 212,963 - 213,182 - 213,182 41,750 42,629 (1)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公允价值以市场报价为基础,则列示在第一层级。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无法获 得相关的市场信息,并使用现金流贴现模型来进行估价,或在适用的情况下,参照市场对具有类 似信用风险、到期日和收益率的产品的报价来确定,则列示在第二、三层级。 (2) 如果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以市场报价为基础,则列示在第一层级。如果计算应付债券的公允价值 所需的所有重大输入为可观察数据,则列示在第二层级。 除上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在资产负债表中非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未来 现金流折现法确定其公允价值,由于这些金融工具期限较短,或其利率随市场利率浮动,其账面价值与 其公允价值相若: 资产 负债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向中央银行借款 存放同业款项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拆出资金 拆入资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 发放贷款和垫款 吸收存款 应收款项类投资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资产 - 10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 母公司: 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比例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深圳 58.00% 59.00%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于1988年3月2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注册 成立。中国平安的经营范围包括投资金融、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 开展资金运用业务。 于2015年12月31日,中国平安拥有的本公司权益中中8.44%为通过其下属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2014年12月31日:8.80%)。 2. 本公司与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在本年的主要交易情况如下: 年末余额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其他资产 185 142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1,960 4,708 吸收存款 52,828 38,526 应付利息 1,268 1,085 其他负债 1 1 发放贷款和垫款 837 300 开出保函 397 16 保险项下小额消费贷款(注1) 3,960 2,124 信用险项下贸易融资(注2) 1,118 1,132 综合金融业务项下保函(注3) 18,000 17,200 本年交易 2015年度 2014年度 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收入 75 18 代理手续费收入 585 315 托管手续费收入 12 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利息支出 206 41 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支出 22 22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1,766 1,811 保费支出 155 112 经营租赁支出 89 116 服务费支出 2,320 1,756 注1: 保险项下小额消费贷款是指借款申请人投保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的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本公司作 为被保险人,以该保险为保障,向借款申请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注2: 信用险项下贸易融资业务是指在贸易融资中引入信用险,由本公司或客户作为投保人,本公司作为受 益人向贸易链条上的企业提供授信支持。在授信资金发生损失时,由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对本公司进 行赔付。 注3: 综合金融业务项下保函是指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募集资金设立债权投资计划,借款给客户投资于某项 目的开发,本公司为该借款出具融资性保函,保函受益人为中国平安及其子公司。 上述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及正常业务程序进行。 - 10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八、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3. 本公司与关键管理人员在本年的主要交易情况如下: 贷款 2015年度 2014年度 年初余额 3 9 本年增加 - - 本年减少 (1) (6) 年末余额 2 3 贷款的利息收入 1 1 于2015年12月31日和2014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的年利率分别为1.8%-5.65%和1.51%-4.31%。 存款 2015年度 2014年度 年初余额 223 213 本年增加 2,432 1,342 本年减少 (2,367) (1,332) 年末余额 288 223 存款的利息支出 13 10 上述存款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及正常业务程序进行。 4. 关键管理人员薪金福利如下: 2015年度 2014年度 薪金及其他短期雇员福利 [] 83 离职后福利 [] 1 递延奖金计提 [] 13 合计 [] 97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批准予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任职单位的关联法人及联营公司授信额度共人 民币13,350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1,200百万元),实际贷款余额人民币500百万(2014年12月 31日:人民币1,000百万元),表外授信余额人民币467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人民币249百万元), 于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吸收以上关联法人及联营公司存款人民币4,731百万元(2014年12月31日: 人民币12,359百万元)。 - 104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5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百万元) 九、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经2016年3月9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本公司拟在盈余公积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后,以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309百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3元(含税),并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本次拟用于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89百万元,转增股本人民 币2,861百万元,共计人民币5,050百万元。该股利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341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亿股的优先股。截至2016年3月9日,上述优先股已 完成发行,相关发行情况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后续将办理股份登记并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优先 股共计发行2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票面股息率为4.37%;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9.525亿元。 十、 比较数字 若干比较数字已经过重述,以符合本年度之列报要求。 十一、 其他重要事项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计入其他综合 本年公允价值 收益的累计 2015年度 年初金额 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年末金额 资产: 贵金属 45,254 (2,685) - 63,74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5,811 (65) - 19,757 衍生金融资产 4,300 3,656 - 8,14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93 - (1,532) 1,245 合计 76,858 906 (1,532) 92,890 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259) 229 - (8,506) 衍生金融负债 (2,662) (1,216) - (4,037) 合计 (6,921) (987) - (12,543) - 105 -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2015年度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865 13.54% 14.94% 1.56 1.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21,902 13.56% 14.96% 1.56 1.56 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2014年度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经重述)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9,802 15.12% 16.35% 1.44 1.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19,841 15.15% 16.38% 1.45 1.45 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865 19,802 加/(减):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抵债资产处置损失 24 8 预计负债 1 6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 38 相关所得税影响数 (12) (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902 19,841 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1月11日修订之《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9号》所载之计算公式计算。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是依照自2008年12月1日起生效的证监会公告 [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确定。 本公司因正常经营产生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未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 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