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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安银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16-04-2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行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陈蓉女士兼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
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2、陈蓉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陈蓉女士兼任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公司独立董事:
马林、储一昀、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




                                           日期:2016 年 4 月 21 日